标题: |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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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227X7/2020-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统计数据的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760090;电子邮箱:zdscjgzwgk@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活动,重点讲解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创新监管机制,通过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推动作用,稳步提升社会公信力。按照公开原则,对所有不涉密的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开,及时公开了《三定方案》中设定的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电话,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对外宣传重要内容之一,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日以及其他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向社会大众宣传《条例》,并告知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地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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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34 |
34 |
34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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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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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8 |
-37% |
3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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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75 |
44.8% |
54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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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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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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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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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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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7 |
906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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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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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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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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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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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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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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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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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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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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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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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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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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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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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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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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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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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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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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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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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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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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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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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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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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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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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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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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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虽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主动公开内容还可以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需进一步贴合公众理解角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内容有待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信息传播能力亟待加强。加强新技术应用,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我局在区政府官方网站板块建设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提升服务监管中心的能力。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发挥新媒体及第三方平台作用,进一步提高信息可及性,增强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公开形式,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组织协调、调度、推动工作,各科室各负其责,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目标。
2、建立健全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明确责任。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各单位职责,确定收件、审查、受理、办理、答复到归档各相关环节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4、加强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培训等工作,增强职工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性。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大力宣传投诉举报电话12345,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积极迅速的进行回应。
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有重点地针对社会关切问题进行宣传。
三是通过报刊、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企业年报、双随机一公开、各类行政处罚等事项进行及时公开发布,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互动交流情况:2019年,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访谈1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积极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着重从完善管理机制、丰富网站内容、促进互动交流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更好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抽检信息公开。2019年度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等信息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的酒类、调味品、水产及水产制品等类食品的抽检信息和成品油、水泥、消防产品的抽检信息。2019年共公开抽检样品信息 4427批次,其中合格4143批次,不合格284批次,合格率93.58%。
二是典型案件处置公开。及时公开依法查办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公开2019年度各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34批次。
三是警示信息发布。2019年在张店市场监管官方公众号发布警示信息25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信息均准确完整,全年未碰到任何被证实是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的情况。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通过区政府政务官方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对于可以公开的内容我局都第一时间提供政务信息公开发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9年收到社会公开申请11件,均依法依规办理完毕。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和减免费用情况。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8件,按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安排,我局不断改进办理方式,优化办理流程,已完成交办、走访工作,全部办结。从走访或电话沟通的情况看,代表委员满意率为100%。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在办理完成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有关工作。截至目前,所属事业单位均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