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4年第007号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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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227X7/2024-550454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3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近期,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饮料、粮食加工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酒类、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罐头、水产制品、糖果制品、饼干、食糖21类食品28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不合格产品情况:食用农产品12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2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2、合格产品情况:调味品22批次,饮料20批次,粮食加工品17批次,糕点16批次,肉制品8批次,酒类7批次,乳制品7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豆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罐头2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饼干1批次,食糖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张店区红果便民餐饮馆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6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张店区红果便民餐饮馆使用的直径18cm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76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张店区墩能餐饮店使用的直径18cm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1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张店樊建杰牛肉面馆使用的直径21.5cm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0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张店区源东生鲜便利店销售的葱,噻虫嗪检出值为0.54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测机构为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六)张店润福超市销售的淀粉湿制品(土豆粉),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230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结果统计表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