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张店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0202/2025-5560713 文号: 张政办发〔2025〕8号
发文日期: 2025-12-31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张店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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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张店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张政办发〔2025〕8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鲁司〔202241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28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张店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张店区民政局承办的《淄博市张店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纳入决策事项目录。

二、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承办的《张店区二孩三孩及以上婴幼儿家庭入托保育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调出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张店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张店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调整后)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事项基本内容

决策承办单位

完成

时限

1

《淄博市张店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

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趋势,科学、合理地对公益性公墓进行空间上的落实和建设,开展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通过此次规划编制,加快推进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建设,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构建以公益性为主体、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殡葬服务供给格局。强化公墓公益属性,为群众提供绿色文明殡葬服务,实现公益性安葬的全覆盖,引导节地生态葬,实现公墓节地生态葬达60%以上,通过现有殡仪馆原址改建和技术升级改造的方式满足火化需求,推进设施布局优化和功能提升,按需增加配套设施,融合文化、教育等多元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品质。

张店区

民政局

2025年12月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