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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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0202/2020-1968234 | 文号: | 张政字〔2020〕26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19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有效 | ||
张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店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有效)
张政字〔2020〕2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张店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店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
2018年12月,张店区被省卫健委重新确认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进一步做好张店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张店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不断提高全区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张店建设,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版)>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19〕1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政策和措施,联防联控,创新工作模式,着力开展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全区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张店建设,助力健康中国行动。
二、工作目标
继续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创造和维护健康支持环境,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创新探索适宜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模式,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致残、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经济负担增长,全面推动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完成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努力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
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牵头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2.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配合单位:区总工会、各成员单位)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实施高血压达标行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限制销售高糖饮料和零食。(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实施儿童窝沟封闭,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建立完善口腔健康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3.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协同应用。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应用;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大数据中心)
4.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保障药品供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国家或省相关指南、推荐方案建议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治疗药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5.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完善领导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包括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营养干预、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和干预措施。建立工作调研或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调研或督导。(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按规划、计划拨付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3.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构建健康支持环境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健康家庭、社区(村)、企业、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餐厅(食堂)、市场(超市、商场)建设,数量逐年增加。开展健康主题广场(公园)、步道(健康街道)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牵头单位:区爱卫办、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区妇联牵头负责健康家庭建设;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健康企业建设;区爱卫办牵头负责健康机关(单位)建设;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健康医院建设;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负责健康学校建设;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健康食堂(餐厅、市场)建设;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健康超市(商场)建设;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健康社团建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园林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健康主题广场(公园)、健康步道(健康街道)建设;区科协牵头健康科普小屋和健康加油站建设;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健康社区(村)、健康街区建设。
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健康评估、控烟、控酒、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心理)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爱卫办,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培养基层健康指导员(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不含设在医疗卫生机构内的),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牵头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完善居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前)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提倡科学健身,促进体医融合。(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配合单位:区总工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成员单位)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禁止烟草广告。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降低15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六)监测评估
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规范开展覆盖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疾控中心)
(七)创新引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示范区建设经验做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6月前)。制定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充实慢性病防控队伍,组织召开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开展。
(二)建设推进阶段(2020年6-12月)。根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政策和措施,努力实现示范区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三)争创提升阶段(2021年1月起)。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果,对标自查,全力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调整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把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制度,加大推进力度,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总体安排、协调调度、检查督导作用,及时跟进工作落实情况。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进度完成指标任务,争取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三)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评。区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创建领导小组要加强情况调度,对照创建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进展快、成绩明显的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严重影响全区创建工作进度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打赢创建总体战。
附件:1.张店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张店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张店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学刚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于 洪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邢乐峥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国 峰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 雷 张店公安分局政委
吴晓炜 张店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洪波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郑亚飞 区总工会主席
杨 超 团区委书记
苑 坤 区妇联主席
齐 聘 区残联理事长
张文东 区科协主席
田太军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三红 区财政局局长
王 磊 区科技局局长
王 雷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训勇 区民政局局长
王建军 区商务局局长
王焕金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延龄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石光锋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郑立国 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李纯永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周立群 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局长
刘 华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睿丰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文士利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钱 军 区统计局局长
魏俊光 区大数据中心主任
曹 峰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区爱卫办主任
李慎梅 区疾控中心主任
左登峰 马尚镇镇长
宋守孝 房镇镇镇长
乔 兵 车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琨鹏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 涛 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范祥玉 科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石 璐 体育场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其通 湖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国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峰、李慎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工作规划、方案和措施;承办示范区各类会议和重要活动,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开展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治信息化技术推广、防治效果评价和课题研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查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2
张店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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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分类 |
指标内容 |
指标要求 |
赋分标准 |
职责部门 |
完成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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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完善 (45分) |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25分) |
1. 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 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
(1)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与分工,4分。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2分。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分。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2分。 |
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6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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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3分。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分。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6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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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包括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营养干预、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和干预措施。 |
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1)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满分5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
区卫生健康局、各成员单位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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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调研或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调研或督导。 |
每年组织2次多部门参与的联合调研或督导,每次得1分。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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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10分)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1分。 (2)经费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1分。 |
区财政局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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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按规划、计划拨付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
(1)拨付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3分。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分。 |
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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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
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占疾控机构业务总经费的比例>10%, 2分;10%,1分;10%以下不得分。 |
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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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10分) |
1.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
(1)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2分。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有2个及以上部门没纳入目标管理者不得分。 |
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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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 |
抽取2-3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部门履职率达100%,8分。 |
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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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支持 (50分) |
(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22分) |
★1.开展健康家庭、社区(村)、企业、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餐厅(食堂)、市场(超市、商场)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
(1)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活动的社区(村)占社区(村)总数的30%以上,2分;20-30%,1分;20%以下不得分。每个社区至少评选 10 个及以上健康家庭,不达标者酌情扣分。 (2)创建健康社区(村)、企业、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餐厅(食堂)、市场(超市、商场)占同类单位总数的30%以上,每类得1分;20-30%,每类得0.5分,20%以下不得分。 (3)查阅名单,随机抽查每类1个单位,发现有1个不达标的该类别不得分。 (4)复审:开展健康家庭评选活动的社区(村)占社区(村)总数的比例每年递增3%或达到40%以上得2分;其他健康细胞占同类单位总数的比例每年递增3% 或达到30%以上,每类1分,每年增加比例未达到要求者该类不得分。 |
区妇联、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爱卫办、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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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健康主题广场(公园)、步道(健康街道)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
(1)规划建设健康主题广场(公园)、步道(健康街道)等,每建设1类,得1分,满分2分。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别不得分。 (3)复审:健康主 题广场(公园)、步道(健康街道)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每类1分,满分2分,未达到要求者该类别不得分。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科协、区卫生健康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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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健康评估、控烟、控酒、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心理)专项行动。 |
(1)开展专项行动, 每开展一项得0.5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1次得1分,满分7分。减盐行动为必选项,未开展该项不得分。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以上,各1分。 (3)复审:开展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0.7分。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0%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以上,各1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
区爱卫办、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各成员单位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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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培养基层健康指导员 |
(1)配备健康指导员的村(社区)比例达到60%,得2分,不达标不得分。 (2)复审:配备健康指导员的村(社区)比例年增加10%或达到90%以上,得2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
区卫生健康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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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8分) |
1.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不含设在医疗卫生机构内的) |
(1)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比例不低于30%,4分; 20-30%,2分;20%以下不得分。 (2)复审:自助式健康检测点逐年增加5%或达到40%,4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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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80%,2分;70-80%,1分;70%以下不得分。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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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0分) |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完善居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90%,1分;70-90%,0.5分;70%以下不得分。 (2)设备完好100%,0.5分;其余0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米,0.5分。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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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1分;其余0分。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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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前)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
(1)开展工间(前)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
区总工会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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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
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2分;80-100%,1分;80%以下不得分。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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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提倡科学健身,促进体医融合。 |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1分; 35-40%,0.5分;35%以下不得分。 (2)开展国民体质健康监测,为居民提供个体化运动处方,1分;未开展不得分。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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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10分) |
1.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
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3分;95%-100%,1分;95%以下不得分。 |
区爱卫办、各成员单位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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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禁止烟草广告。 |
(1)有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0.5分。 (2)未发现烟草广告,0.5分。 |
区爱卫办、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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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 |
(1)覆盖率均达100%,2分;低于100%不得分。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
区爱卫办、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各成员单位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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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比例≥80%,1分;80%以下不得分。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比例100%,1分;100%以下不得分。 医疗机构包括驻地的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院。 |
区爱卫办、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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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降低15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 |
(1)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2%,2分。 |
区爱卫办、各成员单位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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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系整合 (30分) |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15分) |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分。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分。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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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2分。 (3)开展医联体、医共体等建设,将慢性病防控作为县域医联体、医共体的重点内容。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2分。 (4)疾控机构指导乡镇(街道)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健康相关信息、干预效果进行分析评估,提供优化策略,1分。 |
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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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5分) |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 |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2分。 (2)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10%,2分;5-10%,1分;低于5%不得分。 (3)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 |
区疾控中心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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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 |
(1)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1分;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1分。 (2)二级以上医院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1分。 (3)二级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且基层慢性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2分;培训率80-90%,1分,低于80%不得分。 |
区卫生健康局、二级以上医院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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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
(1)基层医疗机构设有单独的科室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1分。 (2)基层医疗机构有专职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 (3)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2次,1分。 (4)基层医疗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且培训率达到90%以上,1分。 |
区卫生健康局、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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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8分) |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10分) |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
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2分。 |
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区融媒体中心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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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
每年至少开展4次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应包括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2分。 |
区卫生健康局、各成员单位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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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 |
(1)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85%,1分。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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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1分。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2020年12月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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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0分) |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6分;50-60%,4分;低于50%不得分。 |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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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分;15-20%,3分;15%以下不得分。 |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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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8分) |
1.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1分。 (2)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占总人口的2.3‰以上,1分。达不到不得分。 复审:成立1个以上群众健身团队的社区(村)的比例达到60%以上,1分,不足60%不得分。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占总人口的2.3‰以上,1分。达不到不得分。 |
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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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
定期开展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2分;未开展不得分。 |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总工会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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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4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
区卫生健康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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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慢性病全程管理 (87分) |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21分) |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不得分。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比例≥50%,3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
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总工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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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
(1)医疗机构18岁以上就诊者首诊测血压率≥90%,0.7分;低于90%不得分。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开展脑卒中、冠心病和恶性肿瘤的机会性筛查,每项0.5分。 (2)医疗机构开展肥胖与超重人群筛查,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维持健康体重的个性化健康指导,开展比例超过85%,1分,低于85%不得分。 (3)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项1.2分,满分4.8分。 (4)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比例≥50%,2分;40-50%,1分;低于40%不得分。 (5)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血压偏高、糖尿病前期和血脂异常高危人群登记率≥100%,2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2分。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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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24分) |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1分。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3分。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2分。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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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高血压达标行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
(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本省平均水平30%,3分; 25-30%,2分;15-25%,1分;低于15%不得分。 (2)执行标准化诊疗方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80%以上,得3分,60-80%,2分;50-60%,1分;低于50%不得分。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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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
(1)18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2分;40-60%,1分;低于40%不得分。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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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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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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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 (6分) |
1.中小学校及托幼机 构限制销售高糖饮料和零食。实施儿童窝沟封闭,控制 12 岁儿童患龋率。 |
(1)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有限制销售高糖饮料和零食政策和措施,1 分;其余 0分。 (2)实施儿童窝沟封闭的学校比例≥60%,1.5分;50-60%,1分;低于50%不得分。 (3)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1.5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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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完善口腔健康服务体系。 |
依托医疗机构建立口腔疾病防治指导中心,2 分;未建立,不得分。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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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协同应用。 (15分) |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应用。 |
(1)建立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或基于市平台建设虚拟平台,2分。 (2)建设全县统一的基层卫生健康信息综合管理系统,2分。 (4)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3分。 |
区卫生健康局、区大数据中心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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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
(1)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2分。 (2)全区普遍应用电子健康卡,3分。 |
区卫生健康局、区大数据中心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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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7分) |
1.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
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比例达100%,3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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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2分。 (2)推广中医适宜技术,2分。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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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保障药品供应。 (7分) |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2分。 |
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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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国家或省相关指南、推荐方案建议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治疗药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
(1)全部配备国家或省相关指南方案推荐药品种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例达到80%以上,1 分;不达标不得分。 (2)实施高血压、糖尿病治疗基本药物全额保障,2 分;未实施不得分。 |
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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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7分) |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1分。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1分。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分。 |
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区民政局、各成员单位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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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
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比例≥80%,2分;60-80%,1分;低于60%不得分。 |
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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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测评估 (30分) |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15分) |
1.规范开展覆盖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点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1)死因监测,2分; (2)每5年1次慢病与营养监测,2分; (6) 住院伤害监测,1分。 |
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疾控中心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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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
利用慢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慢病监测数据与省级慢病监测平台实现自动推送,做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4分;其余0分。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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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 (15分) |
★1.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
(1)规范制定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方案,1 分。 (2)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社会因素调查,完成调查报告,2 分。 (3)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2 分。 (4)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2 分。 (5)报告结果用于反馈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2 分。 |
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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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发布人群慢性病防控有关健康信息。 |
(1)政府每5年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3分。 (2)综合健康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3分。 |
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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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创新引领 (30分) |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 (30分) |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3项,10分;1-2项,5分。 |
区卫生健康局、各成员单位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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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15分;1个,10分。 案例撰写不符合要求者酌情扣分。案例撰写要求包括:主题鲜明突出防控重点、技术流程清晰,操作性强,可复制、可推广。 |
区卫生健康局、各成员单位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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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示范区建设经验做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
示范区工作经验做法被市级及以上推广2项,5分;1项,2分。 |
区卫生健康局、各成员单位 |
2020年12月 长期保持 |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