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6-14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及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angdian.gov.cn)上查阅《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可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angdian.gov.cn)上查阅《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区政府领导

  主要包括:区政府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政策文件;以区政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部门名义发布或者由区政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部门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区政府工作报告等。

  5.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事业单位招聘等。

  7.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区政府关于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政策文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8.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angdian.gov.cn)。

  2.《张店区人民政府公报》。

  3.“今日张店”等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区档案馆(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张店市民中心,联系电话:0533-2229807  开放时间:8:30 -- 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区图书馆(张店区南西五路5号 张店区少儿图书馆,联系电话:0533-6205518   开放时间:8:30 -- 17:00;服务内容:查询政府信息)、区市民服务中心(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张店市民中心,联系电话:0533-2712345  开放时间:8:30 -- 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务中心839房间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022。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张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市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真:0533-3183622

        电子邮箱:zwgk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3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95 

联系电话:0533-3184104

 

  附件:张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邮编:255022;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及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常态化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业务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原则,印发《张店区2023年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任务清单》《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作为工作指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机构简介、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等法定基础信息的发布,不断拓展稳岗就业、义务教育、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广度。2023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638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4886条。二是持续做好政策文件多样化、多角度规范化解读。严把质量审核关,严格按照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要求,加大对文稿解读、领导干部解读和专家解读的审核力度,确保解读要素齐全,解读有侧重点,避免形式主义。拓宽解读方式渠道,引导区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创新利用新媒体开展短视频解读,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微信视频号播报热点事项办理流程和最新政策,区人社局利用抖音号和公众号等对热点政策问题进行解读。2023年在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公开解读170余条,其中,部门解读89条、领导干部解读19条、专家解读14条、图文解读45条。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破解急难愁盼联合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务部门等到联创共建社区科苑街道潘苑社区,共同开展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张贴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手册和入户走访等多样化形式,讲解政策、答疑解惑,提升居民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联合区企业服务部门,动员全区科级干部对辖区企业进行“促进经济稳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宣传,实现“一企一策”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印发《关于开展单位主要负责人回访群众诉求活动的通知》,开展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区热线平台回访群众诉求活动,2023年共开展10期。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备案制度,对部门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其在作出答复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制作好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备案,经对格式及法条引用统一审核把关后对申请人作出答复,从而形成高效的依申请公开办理体系机制,确保部门答复合规、按时。2023年,共收到区政府层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68件(其中上年结转12件),与往年数量相比略有减少,其中自然人申请63件,商业企业申请3件,其他申请2件,主要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体土地征收和旧村改造等内容,67件已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其中3件申请人放弃申请),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任务清单,指导部门、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系统全面梳理,逐一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制度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立每日巡网制度,对发现的应公开而未公开信息、未及时作出解读和关联等问题,第一时间协调有关单位和融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技术予以解决;建立清单管理制度,高度重视上级第三方评估机构反馈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跟踪监督部门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和评估考核指标要求进行整改。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自文件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布。2023年,公开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件;按季度发布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公开文件文号、统一登记号、实施时间和审查结果等信息。2023年,发布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4次,涉及文件1件;每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并发布清理结果,对于发生修改、废止和失效等情况的文件,及时更新有效性标注。2023年,发布宣布失效的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公布的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中,保留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三是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继续执行《政府信息源头性认定办法》(张政办字〔2015〕57号)文件要求,从源头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把好关,对于公开属性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严格审查是否存在涉密风险,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于公开属性认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充分并进行备注。年内,共认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690余件。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围绕高频政策咨询事项,增设政策问答平台予以解答,2023年共发布340余条政策,涉及教育、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多个民生重点领域。进一步优化教育领域校务公开和园务公开专栏,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明确以教育概况、招生管理、学生管理等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对原有栏目加以细化。二是积极推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两个平台协同互联、融合发展。不断加强对两个平台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引导区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积极运用“爱张店”APP、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扩大群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的知晓度,截至目前“今日张店”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达到2604423人、微博关注用户达到3000人,2023年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6290余条。三是做好政府公报的审核、编发和发放工作。2023年在政府网站发布《张店区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12期,并下发至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让企业、群众更加便捷的获取政府信息,保障其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年内,组织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持续开展常态化培训和专题培训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全年共组织全区业务培训会议5次,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专业性;切实履行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力度,不定期对区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个别科室公开信息的积极性仍需加强、规范性仍需提升;对政策文件的解读质量和深度仍需进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和办理质量仍需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在单位内部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梳理了公开事项、公开要求及公开时限,结合其他省市的优秀案例,详细讲解了具体应用与实践,有效提升了科室人员的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了对政策解读的审核力度,尤其是对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政策的文稿解读、专家解读、领导干部解读,努力提高群众和企业对政策的满意度和知晓度。三是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的指导力度,针对不同情形制作了答复模板,并积极做好答复备案。另外,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涉及到的热点领域进行了梳理,并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我机关在办理以及代区政府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一是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在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张店区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18件,其中监察司法类建议共11件,占承办总数的9.3%,内容涉及治安管理、烟花爆竹燃放、信息安全等方面;财政经济类建议共11件,占承办总数的9.3%,内容涉及总部经济、普惠金融、服务企业等方面;科教文卫类建议共28件,占承办总数的23.7%,涉及教育、养老、医疗等方面;城建环保类(含农业农村类1件)建议共33件,占承办总数的28%,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城市精细化管理、交通管理、乡村振兴等方面;社会建设类建议共19件,占承办总数的16.1%,内容包括社会救助、人才招引、安全生产等方面;其他类建议共16件(含对上协调7件、淄博经开区4件),占承办总数的13.6%,内容包括环境改善、土地规划、道路改造等方面。所提建议已经全部采纳并按期办结。在政协张店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张店区共收到政协提案227件(含淄博高新区、经开区主办5件),其中经济科技类提案共46件,占承办总数的20.3%,内容涉及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文教卫生类提案共67件,占承办总数的29.5%,涉及文教、卫生、养老等方面;社会事务类提案共36件,占承办总数的15.9%,内容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社会救助、用工招聘等方面;城建交通类提案共59件,占承办总数的26%,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城市精细化管理、道路升级改造、交通管理等方面;党群政法类提案共14件,占承办总数的6.2%,内容包括预防犯罪、行政调解等方面;其他类提案共5件,占承办总数的2.1%,涉及淄博经开区3件、高新区2件,内容包括乡村连片整治、道路提升等方面。所有提案已全部采纳并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均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是市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区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2件,分办1件,协办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均为主办。已全部按时办结并取得代表委员满意评价。从办理内容来看,我区承办的建议提案涉及城建环保、科教文卫、社会建设等多个方面。其中,城建环保类的建议提案有4件,主要包括新区公园建设、功能区划转遗留债务、道路积水、停车难等问题;科教文卫类的建议提案有2件,主要包括义务段学校规划、改进编制工作等问题;社会建设类的建议提案有2件,主要包括临时用工市场管理、八大局街区管理等问题。从办理结果来看,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有3件;所提问题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的有2件;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难以解决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有3件。对因政策或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确实难以解决的,我区已向代表委员们实事求是地说明了原因,认真细致地作了解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办理情况均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在政策解读方面,进一步拓宽政策解读的渠道和方式,引导区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创新利用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开展通俗易懂的短视频解读。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各科室及其服务过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参与,选择政务服务大厅、企业驻地、生产经营地、项目建设现场为拍摄场景,以近两年来开展的重点亮点工作为主线,进行短视频拍摄并定期通过微信视频号进行播报,让办事企业群众更直观、全面了解办理流程和最新政策,方便群众办事,提升政务服务信息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区人社局通过多形式开展政策普法,利用线上张店人社抖音公众号、温暖张店人社公众号等宣传矩阵开设政策普法讲堂,设立人社政策通栏目,由科室工作人员聚焦群众关注热点政策问题进行专业解读,打造高品质政务服务新媒体平台,被人社部评为劳动保障新闻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单位。

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方面,在做好供水、供电、供热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持续探索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的院务公开,进一步推进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信息公开,在教育领域的校务公开和幼儿园园务公开工作上发力。一方面,不定期开展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督导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2023年5月份、11月份,张店区政府医疗机构院务公开专项督导组对部分区属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现场抽检督导。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按照《张店区基层院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对卫生健康政策法规、群众办事信息、就诊服务流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项目进行逐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以督导促进院务规范公开,以规范促院务公开工作提升。另一方面,创新开展校务公开和园务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领域的校务公开和园务公开工作,2023年多次组织召开全区教育领域校务公开和园务公开集中培训工作会议。对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中教育领域的公开要求进行解读,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开展以教育概况、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师风采等事项为信息公开重点,对栏目设置予以统一优化,对公开要素完整性加以完善,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同志对信息公开实操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校务和园务公开工作的推动对提升学校、幼儿园全体工作的推进有着积极作用,有利于推进全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本机关按照上级部署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和指标要求,依据《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及《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并指导各部门、单位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系统全面梳理,形成了各单位工作台帐,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五)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邮编:255020;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立体化协调、推进和落实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初步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备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2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张店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及时发放至各部门、单位,以制度建设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二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涉及放管服务改革、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公共监管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努力实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881条,通过融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8721条,累计12602条;同时,积极利用“爱张店”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7062条。三是做好对政策文件多样化、多角度解读。进一步拓宽解读角度,增加领导干部解读、专家解读等解读方式,通过从不同角度对同一重要政策进行多次解读,真正做到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丰富解读形式,聘请第三方对政策文件进行图文解读,生动的图片与专业的文字相结合,让群众更直观的理解政策,实现了“一图读懂”。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公开解读240余条,其中,部门解读123条、动漫解读12条、领导干部解读10条、专家解读12条、图文解读78条、媒体视角5条。四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2022年区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针对热点舆情回应17条,针对互动咨询反馈23条,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等部门针对民生关注热点问题开展市民·局长面对面在线访谈8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全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机制。对收到的政府层面的申请,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分析研判、及时规范给予答复;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部门、单位作出的依申请答复书均予以把关,对存在答复不规范等问题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培训,确保及时、准确、规范答复。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07件,与往年数量相比呈递增趋势,主要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体土地征收、社会保障等内容,95件已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按照《条例》和省、市工作部署,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组织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和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印发《张店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含重点领域)的通知》,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增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根据国办、省政府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了政务公开栏目分类,梳理编制一级目录24个,二级目录300个,三级目录792个,共计1116个目录。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一方面,及时印发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各部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和《部门牵头重点公开工作清单》,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各主体责任部门“业务推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重大政策的解读工作就做到哪里”,并统一公开标准、统一内容规范、统一公开平台,倒逼工作质量的提升。对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发布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与网信、司法、大数据等部门密切配合,工作重心前移,加大风险研判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制发质量。另一方面,紧盯群众需求,不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评估,对于随着形势变化需要或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及时发布。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建立规范性文件专题专栏,按照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分门别类进行发布,定期发布行政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以季度为时间节点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制度,公开文件文号、统一登记号、实施时间和审查结果等信息。继续贯彻执行《政府信息源头性认定办法》(张政办字〔2015〕57号)文件要求,从源头上做好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认定工作,2022年文件公开属性认定100%坚持以“先审查后公开”为原则,实行“初审、复审”两级审查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协同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积极打造政府门户网站。配合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网、政府信息融公开平台、政府公报查询平台等多平台数据融合,打破信息壁垒、以融公开平台为基础实现数据同源,打造政府门户网站;增设政府门户网站关怀版、政策问答等功能板块,进一步优化无障碍浏览、政府公报、智能问答、政民互动等功能,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格式,确保要素完整、统一。二是做好政府公报的编发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府公报信息发布查询平台和移动客户端使用的微平台,细化政府公报的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服务颗粒,2022年公开《张店区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13期,编辑印发《张店区人民政府公报》6期,并下发至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居、社区)委会及区政务服务大厅、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以及辖区较大的企业单位,拓宽了企业、法人、群众获取权威信息的便捷渠道。三是运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受众覆盖面。引导各相关单位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依托微博微信“今日张店”、快手抖音“张店融媒”、今日头条“看张店”、“爱张店”APP等平台,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计发布17062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体验区建设。依托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居、社区)委会及区政务服务大厅、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政策咨询等服务,让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各科室职责对公开内容保障进行了分工,如:文秘科负责政策文件的上传发布、调研科负责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对外发布稿件的起草、组织人事科负责政府常务会议文字稿的发布、秘书科负责专题会议的起草发布等等;年内,组织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条例》1次,利用党员活动时间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学习《条例》1次、利用业务学习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讲座1次、全区业务会议8次;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文件规定的分值不低于4%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有效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12月份,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照考核指标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预评估,并要求全区相关单位开展问题自查和整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其他先进兄弟单位仍存在不足:一是仍需继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二是仍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的能力素质。三是仍需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的答复水平对申请人的服务质效。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了对政策解读内容的审核力度,并积极与媒体单位进行对接,采取图文、视频、H5等多元化形式解读群众关切,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二是加大了对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让培训常态化、多元化,加强对重点单位政务公开人员的精准培训,以及对新任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基础培训。三是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的办理流程,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了解诉求,并通过部门会商的方式对疑难事项予以解决,精准提供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机关在办理以及代区政府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202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一是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在张店区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期间,张店区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25件,其中经济发展类建议共27件,占承办总数的21.6%,内容涉及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社会民生类建议共51件,占承办总数的40.8%,涉及文教、卫生、养老等方面;城市管理类建议共47件,占承办总数的37.6%,内容包括城市精细化管理、道路升级改造等方面,所提建议已经全部采纳并按期办结。在张店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张店区共收到政协提案255件,其中经济发展产业转型类提案共60件,占承办总数的23.5%,内容涉及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夜间经济、产业园区等方面;品质民生建设类提案共107件,占承办总数的42%,涉及文化教育、卫生健康、社区养老等方面;城市建设管理类提案共88件,占承办总数的34.5%,内容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基础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方面,所有提案已全部采纳并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均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是市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在淄博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和淄博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张店区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1件,已全部按时办结。从办理结果看,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4件;所提问题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的6件;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难以解决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3件。对因政策或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确实难以解决的,向代表、委员们实事求是地说明了原因,认真细致地作了解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办理情况均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三)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供水、供气、供热、供电、公共交通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会议工作部署的任务要求,及时组织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局、张店供电中心等相关单位推进我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已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专题专栏公开发布企事业单位教育领域28家、卫生健康领域14家、供水领域1家、供气领域4家、供热领域4家、供电领域1家、公共交通领域3家,共55家。

二是加强推进校务公开,创新推动园务公开。一方面,在2021年推进全区各中小学校务公开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要求,召集学校工作人员对校务公开事项进行了部署,明确重点针对学校概况、规划统计、财务信息、招生录取、教育教学等事项进行公开,2022年共公开33所学校信息199条。扎实推进校务公开“晒”在阳光下,进一步促进了我区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在推进园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45所省规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22所、普惠型幼儿园23所)园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学习,并在政府网站创新建设幼儿园园务公开专栏,对张店区幼儿园招生信息、保教工作、经费管理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并针对家长重视、社会关注、教师关心的事项及重点领域相应增加了园所风采、教师风采、家园沟通等栏目,截至目前,已在幼儿园政务公开专栏更新信息1000余条。园务信息公开既增加了幼儿园工作的透明度,又让全体教职工和家长获得了更大的知情权,对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提高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拓宽医疗健康领域院务公开范围。在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院务公开范围,增加对社区服务中心的信息公开。保障了社会公众和组织依法获取卫生服务信息的权利,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卫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和诚信服务。

四是积极探索推进物业信息公开。通过召开协调会、调度会,对辖区物业情况进行了初步摸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物业协会初步制定了拟公开物业信息目录,积极探索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限等信息,并在部分社区进行了试点。

(四)《2022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本机关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按照《2022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张店区实际,进一步规范“三同步”解读程序,创新“一图读懂”等解读方式,提升解读材料质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率;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和集约化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与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协调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合力打造了村务公开客户端--张店区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在推进视频报道政府常务会议、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流程公开、政策精细化解读、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优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较为圆满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五)相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六)本机关无其他有关文件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9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邮编:255020;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张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市、区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补短板,强基础,着力规范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着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全渠道平台,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2021年政府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2021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做好国办2021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迎评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相关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2021年本年新制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公开现行有效文件数19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对机构职能、以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2件,商业企业申请2件,科研机构申请2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集体土地征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乡规划、社会保障等领域。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16件,其中予以公开8件,占50.00%;不予公开2件,占12.50%;无法提供6件,占37.50%。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继续贯彻执行《张店区政府信息源头性认定办法》(张政办字【2015】57号),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与政策性文件制作审批同步进行,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从源头上对制发的各类政府信息做好公开属性的认定工作。目前,全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已经落实该项规定。同时加大与法制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专业部门协同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前按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避免发生发布的信息失信、垄断、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二是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持续扩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各单位均做到专人专责。2021年区政府层面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包括履职依据等18类86个基本目录,每个基本目录均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及公开形式(平台)等内容。根据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动态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计划在2021年6月底前对目录和栏目进行了一轮完善和调整,截至12月31日,2021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57条,累计59625条。

三是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1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政策解读责任、明确政策解读范围、规范政策解读程序、把握政策解读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拓展解读发布平台。聚焦“六稳”“六保”加强政策解读回应,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初步形成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良好秩序,如: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报送代拟稿时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对涉及民生、群众普遍关注的政策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多种形式的解读。解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积极探索并实践包括但不限于文稿解读(部门解读)、专家媒体解读,图文解读、H5动画动漫解读、音频视频解读等多种视角、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从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着手,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推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明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范围、程序、方式及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依据、主要内容等。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发了政民互动平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时公布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有效的平台,从而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张店区聚焦数字政府“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建设,配合市政府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政务服务网全面融合,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的要求。对事业单位改革中涉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要么与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内容、栏目加以整合;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政府网站其他栏目以及依法向其他专门网站提供的数据或者与政务服务网、信用张店等网站的数据链接,实现了数据同源、避免了部门工作人员在不同平台上重复发布信息繁杂无效的劳动,初步探索并积极倡导各平台发布的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数据为基准。

一是积极打造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以及《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通过市政府融公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同时积极与专业团队配合有针对性的打造开发了包含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常务会议、规划计划、职责边界清单、权责清单等25个政务公开专题专栏和包含财政信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文化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社会救助等17个重点领域公开专题,极大的便利企业、法人、市民群众查找相关权威政府信息。

二是规范设计开发《张店区人民政府公报》获取、查阅平台。政府公报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公报》公开政府的各种信息,具体刊登政府主要工作、相关政策和重要通知等;市民可在各镇、街道等公共服务点免费领取。为方便群众阅读《张店区人民政府公报》,与专业团队一起参照国家、省政府政府公报平台设计开发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公报》信息发布查询平台和移动客户端使用的微平台展示,提供了历史政府公报的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服务,并做实现了20天一期定期发布张店区人民政府公报的电子版,进一步拓宽了企业、法人、群众获取权威信息的便捷渠道。

三是积极推进新媒体平台应用。张店区融媒体中心按照“新闻+政务+服务”的工作思路,通过开发利用爱张店APP、今日张店微信、微博、张店融媒抖音、快手、张店融媒新华号、闪电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发布反映张店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图文资讯、视频等各类信息3万余条,开办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打造“张店服务”品牌》等20多个专栏。围绕为民办实事开办《局长云答疑》设计制作卡通形象,作为“局长云答疑”的小主持人,在H5内容里,以卡通人物提问形式,提出由部门单位解答的民生问题,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解答,积极回应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关切,进一步增强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是强化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平台建设。配合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开发了多功能便捷的政民互动平台,为引导强化公众参与积极性与专业团队开发了醒目的政府开放日专题平台。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或“政府开放周”、“政务公开日”、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公众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拒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区各部门2021年共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日近30场次;围绕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惠民政策措施等工作积极开展在线调查12次,调查问卷和调查结果集中在调查征集栏目中展示。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箱和政府网站互动平台答复工作,对公众意见、建议和批评做到了在5个工作日内认真答复,杜绝出现推诿、敷衍、超期答复和不答复现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一是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根据各单位人员变动的实际及时调整并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理顺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立体化协调、推进和落实机制。其次按照国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2021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做好国办2021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迎评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相关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三是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张店区政府信息源头性认定办法》、保密审查程序等配套制度,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做到所制发的政府信息需标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确定为“不予公开”的需说明并记载理由,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要“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和培训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有效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比重,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文件规定的分值不低于4%要求。二是立足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开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各部门随时完善提升。2021年共印发8期问题通报,十一月、十二月组织第三方机构全面对照国办、省评估指标对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开展了二轮预评估,并及时将问题清单反馈至各单位,集中调度反馈指导整改问题6000余人次。三是加大对全区政府部门和街镇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积极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在业务上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的帮助和指导,切实提升全区各镇办、各部门具体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水平等。2021年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及业务推进培训会7次,聘请政务公开工作专家组织了2次专门培训,结合评估考核指标编制下发了机构职能、建议提案办理、义务教育等10余个标准指引模板,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展示“三统一”。

三是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本年度重点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完善依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稳岗就业、入托入学、疾控健康、疫情防控、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目前,全区初步建立形成了各镇(街道)、各部门制发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均报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的常态化机制。  

四是工作考核情况。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对部门、镇街区的考核,按照考核指标要求,紧盯差距和不足,抓紧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高。
  五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开展《张店区2021年政务公开公众满意度调查征集》活动,收到群众反馈238条,对“加强民生实事领域信息公开频次”、“广泛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等建议予以采纳。继续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对53个相关部门、8个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测,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监测力度,每季度发布通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2

2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等方面与群众对于政务信息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落实,公开力度仍需加强。如会议公开方面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仍未向社会公开等有待提升;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工作量大,对个人的学习,理解,执行能力要求高,急需综合性的指导材料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三是政策解读不够全面细致,解读回应有待强化,政策解读形式需更加新颖,距离《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各地区各部门要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屏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四是人员亟需配齐配强。随着申请人维权意识的增强,一些单位依申请公开案件量大增,涉及历史问题较多,办理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身兼数职现象也较为普遍。涉及较多专业法律知识,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熟悉相对专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目前部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法律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结合工作中的不足,2022年初步计划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积极探索会议开放,通过现场、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让社会大众广泛参与、监督政府决策;二加强推进政府网站的功能建设,优化整合板块栏目,提升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量和检索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梳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工作要求、案例解读、联系方式等内容,梳理编发指导材料汇总成册,提高工作指导的有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四是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按照年度重点任务目标安排,不定期开展抽查暗访,认真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政务信息公开到位,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性开展。五是加强人员配置,配足配强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人员素质,积极探索借助社会资源,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在政府办公室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制定《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详细任务分工,责任细化到单位。重点推进了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各类规划数据归集、新冠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生保障、政策解读回应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尝试推进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信息公开,努力促进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双提升,为“首善至善之区、精致精美之城”建设做出新贡献。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一是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张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80件,其中经济发展类建议共15件,占承办总数的18.75%,内容涉及规范重大项目落地机制、打造服务型城市中心等方面;社会民生建议共24件,占承办总数的30%,涉及文教、卫生、养老等方面;城市管理建议共41件,占承办总数的51.25%,内容包括城市精细化管理、道路基础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提建议已经全部采纳并按期办结。在政协张店区第十二届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政协提案172件,其中经济发展类提案共43件,占承办总数的25%,内容涉及总部经济、夜间经济、产业园区等方面;社会民生类提案共62件,占承办总数的36%,涉及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城市管理类提案共67件,占承办总数的39%,内容包括城市精细化管理、道路基础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提案已全部采纳并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均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是市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在淄博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期间,张店区共收到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市政协委员提案,已解决采纳2件、正在解决5件、列入计划拟解决3件。从办理结果看,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2件;所提问题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的5件;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难以解决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3件。对因政策或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确实难以解决的,向代表、委员们实事求是地说明了原因,认真细致地作了解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均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1年度张店结合区情实际,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聚焦民生需求,细化公开内容,严格公开程序,尝试创新开展了:继去年推进的卫生健康领域院务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循序渐进的推进了卫生健康领域的镇办卫生院、社区门诊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基层监管信息公开;教育领域的幼儿园园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相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有关工作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全文包括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情况,以及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网址:www.zhangd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邮编:255020;电话:0533-2869836)。

 

—、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张店区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补短板,强基础,着力规范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着力打造政府信息融公开、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全渠道平台,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我办主要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渠道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全方位落实主动公开各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创新思路举措,强化流程再造,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做到了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

一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新旧平台交替,完成新平台政务公开栏目建设,目录配置等,合计迁移数据二十余万条;新平台的建设更加符合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从功能设计上更加有利于公众查询互动,增加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二是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规划计划、政府工作报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告及其它信息。2020年全年在政府网站发布268条稿件。编印《张店区人民政府公报》5期。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划化建设,指导编制我区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以及8个镇街区目录,在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更好的满足了公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和办事服务内容的公开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收费和减免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政民互动。及时政策性文件、常务会议会议议题进行解读,对关系国计民生及社会热点问题的文件予以多种形式解读,包含图文、动漫媒体解读等多种方式

二是继续推进政府开工日活动,牵头组织各单位、镇办街道多种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加大政府工作透明度,更加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家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

完成政务公开新旧平台转化新平台在功能上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信息检索功能,设立政策文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查询的便捷性与公众参与度

二是切实规范张店区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出版工作。公报免费赠阅全区8个镇(街区)人民政府、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并在镇(街区)便民服务中心设有免费取阅点,方便群众及时取阅留存。政府公报实现电子化,全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栏目进行公开。

政府信息源头性认定推进情况

按照张政办字2015第57号文件关于印发《政府信息源头性认定办法》的通知要求,对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所有政府信息进行源头性认定,对操作流程、认定措施进一步优化,并逐步在区政府系统和各镇办进行推进,从源头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六)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日常督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定期专项调度工作机制,定期确定督查内容,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调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整改。

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工作。就政务信息类型、公开流程、公开信息热点、反馈材料制作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夯实业务基础。

(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办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对标先进单位,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一是政务公开常态化开展力度不够。二公开质量有待提升。公开的范围、质量和时效都有待持续提高,部分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有时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与真正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还存在距离。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月通报、季调度”工作方式,督导各单位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配备,重点抓好通报落实。二是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等细化规范、统一标准,提高各部门、街道的政务公开水平化公众参与。制订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具体措施,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四是强化日常督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定期专项调度工作机制,定期确定督查内容,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调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整改。五是抓好业务培训工作。就政务信息类型、公开流程、公开信息热点、反馈材料制作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夯实业务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2-17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网址:www.zhangdian.gov.cn)。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邮编:255020;电话:0533-2869836)。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张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五个转变”的工作要求,坚持落实“三三四”重点工作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以新修订的《条例》为指引,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1、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一是结合党政机构改革,调整了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的名称和职责,名称调整为政务公开科,职责为政务公开和大数据相关工作。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成立张店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成员单位进行了扩充。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均及时调整或成立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理顺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立体化协调、推进和落实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有效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比重,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文件规定的分值不低于4%要求,并在“目标完成”指标中明确政务公开40分分值不可更改。三是按照国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2019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2019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四是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张店区政府信息源头性认定办法》、保密审查程序等配套制度,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同时,积极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在业务上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的帮助和指导,切实提升全区各镇办、各部门具体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水平等。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就业创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重大行政决策、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重大部署,围绕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公益事业建设、民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围绕加强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以及推进网上办事服务、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优化审批办事服务等方面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努力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政务服务程序,降低企业、群众制度性成本,实现“一次办好”,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及时印发《张店区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工作方案》、《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并及时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公开发布。区行政审批局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科学设置政务服务“好差评”指标,建立完善“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对企业群众办事中的差评和“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并反馈,实行一站式服务等等,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倒逼政府部门行政效能提升。

 如为推进就业创业领域信息公开,区人社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民生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解读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及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政策,提升政策知晓率,做到阳光透明,全程公开。2019年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等媒体平台作用主动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各类政府信息1000余条。主动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信息200余条;公开涉及人社政策通知类信息500余条,涉及就业招聘、稳岗补贴、社保补贴、退休办理等公告类信息200余条,涉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新政各类补贴等公示类信息100余条,重点工作宣传类信息250余条。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做好区政府网站平台栏目设置,充分发挥其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及时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相关栏目调整工作,在征求区政府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整方案》,及时调整修改保障单位名称46家,整合教育局、体育局等21家单位,拆分民政等3家单位,新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3家单位、撤销区物价局等3家单位。结合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改版优化,细化了政务公开栏目分类,梳理一级目录49个,二级目录254个,主动公开目录达到321个。2019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067条,累计41232条。二是推动新媒体的应用。在依托“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应用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规范开设、使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如区融媒体中心创新打造的“爱张店APP”客户端,立足“媒体+政务+服务”的功能定位,将全区各相关部门的微博、微信、网站的链接信息整合形成媒体矩阵,开设“政民互动”、“便民服务”等板块,既提升了政府的透明度,做到政务公开、问政于民,又以便捷的方式为“多利益攸关方”共同参与提供“一站式”服务。2019年通过新媒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600余条次。三是做好《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及数字化工作。2019年按照要求编辑《张店区人民政府公报》5期,全部赠阅至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镇办、村居、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并按照要求及时把电子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并率先实现《政府公报》的目录导航、内容检索服务与网站的有机整合。四是发挥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功能,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如:区档案馆年内累计提供利用档案6130卷次、接待查档者760余人次、复印档案资料2040页,为广大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查阅利用服务。五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做好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2019年共编辑出版《张店通讯》100期,印刷发行1000万份,每期除7000份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重点单位外,全部发至我区12个镇办所辖的农村和城市社区中的93000户居民家庭在张店电视台开设“张店民声”栏目。栏目坚持“关注民生热点、倾听群众诉求、架起沟通桥梁、促进作风建设”目标,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接听解答群众咨询。2019年共播出91期,已上线单位25个,上线问题61条,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110余件,促进了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4、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做好主动公开的同时,按照《条例》和国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初步建立起全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机制。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认真分析、及时规范给予答复。针对新版《条例》的实施,加大了对区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力度,对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因依申请公开受理量较少而造成的对相关业务不了解、法规不熟悉、答复不规范等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并在实际答复工作中做好“一对一”业务指导,确保依申请事项能够及时、准确、规范办理。截止到目前,全区收到依申请公开172件,其中政府层面29件(信函22件、政府网站平台7件)均在法定时限内给予了规范答复。截至目前,指导人社、住建、卫健、教育、统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民政、火车站南广场等多家单位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工作近140余件。

  5、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经审查,区人大代表建议127件,由40个区直部门及相关镇、街道办事处承办,均已在规定期限内书面答复了各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所提建议已经解决的79件,占总数的62.3%;正在解决的36件,占总数的28.3%;受法律、法规、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12件,占总数的9.4%。对因政策或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确实难以解决的,向代表们实事求是地说明了原因,认真细致地作了解释在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区政协提案207件,由50个区直部门及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办,其中:经济类提案共49件,占承办总数的24%,内容涉及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城市管理类提案共61件,占承办总数的29%,内容包括城市精细化管理、道路基础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社会民生类提案共97件,占承办总数的47%,涉及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通过办理这些提案,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既增强了政府各项工作的针对性,又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均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0 

-7

12906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74

 -149

3844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20 

 

86345

行政强制

139

 

31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

+2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1

3

8

 

 

 

17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2

 

4

 

 

 

6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2

 

 

 

 

 

1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6

 

4

 

 

 

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5

2

 

 

 

 

2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3

1

 

 

 

 

24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1 

 

5 

1 

4 

0 

0 

5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部门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的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依法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更新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政策解读与热点回应效果不够好,与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夯实工作责任。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促指导、科学用好考核杠杆、打造提升队伍素质等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夯实各项基层基础保障工作,协同推进各级各部门单位增强公开意识,落实公开任务,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2、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和拓展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形式载体,完善、优化现有的网站、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功能,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适应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利用各类先进科技手段,不断拓展提升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广大群众更加便利地获得所需信息。

3、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试点推广,完善公开流程、公开标准、公开平台,探索建立工作会商、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第三方服务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政务公开更好开展。

 

 

 

20202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9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9

本报告由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网址:www.zhangdian.gov.cn)。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邮编:255020;电话:0533-2869810;传真:0533-2869813;电子邮箱:zddzzw@zibo.gov.cn)。

一、概述

2017年,张店区深入贯彻《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43号),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要求。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围绕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公开,工作质量有新的提升。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数据资源开放、依申请公开流程优化等多项工作取得较大突破,较好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推进阳光政府、法制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根据《条例》要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工作机构,并根据人员的调整重新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区政府明确由常务副区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年内分管区长和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研究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张店区2017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张政办发〔2017〕15号)精神,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具体要求,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定期提示工作进展,并加强工作调研和督查。推进发布、解读、 回应“三位一体”的政务公开工作以及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和  体系的建设,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助推政务信息公开

1、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政府信息源头性认定办法等各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源头性认定办法》(张政办字〔2015〕57号)中对政府信息的起草、保密审核以及公开属性认定的操作流程、公开发布程序都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信息成文日期下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字样。其草案均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文件制定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全年共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政府文件13件,政策解读29件。此外全力推进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而提升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2、进一步完善主动发布机制。拓宽公开渠道,统筹运用广播电报刊等传统媒介以及手机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信息,努力扩大政府信息的受众面。


      区广电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除每天及时编发张店新闻外,利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智慧张店手机台”等渠道及时公开发布张店的时政信息,其中“智慧张店手机台”全年访问量突破300万人次,发布各类信息4500余条;编辑出版《张店通讯》97期,印刷发行970万份,每期除4000份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重点单位外,全部发至我区12个镇办所辖的农村和城市社区中的96000户居民家庭。

3、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为方便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在醒目位置张贴本单位政府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一个指标。各部门积极维护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的畅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拒收、不予答复、误做信访件转办等情况。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逐步建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主动公开。同时采用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学习和培训,熟悉掌握办理程序,做到反应迅速、谨慎审核、及时沟通、规范答复、限时办结。

 

4、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区委、区政府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各镇办、各部门也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体系。我区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不定时通报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每月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各单位区政府门户网站保障情况,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考核指标,结合本区的工作重点确定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及量化分值,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党政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

2017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涉及5个一级指标 ,18个二级指标,52个三级指标,共235项具体指标,对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分值在全区党政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千分制考核中权重为40分。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明确解读责任。各镇办、各部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各部门制发的政策文件,由制发部门负责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工作,联合发文部门予以配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解读。区审计局解读《张店区村居审计办法》,区畜牧兽医局解读《张店区畜禽养殖规划》,区教育局解读《张店地区2017年中考工作实施方案》,区水务局解读《张店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区民政局解读《张店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等。

 

(二)突出解读重点。各镇办、各部门围绕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解读工作,重点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注意事项、新旧政策差异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公众误解误读。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密切跟踪舆情,持续开展解读工作,及时解疑释惑。

(三)优化解读方式。各镇办、各部门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组织、同步安排,解读方案与政策文件同步审签,政策落实与解读工作同步推进。积极运用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发表评论文章、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做好解读工作。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的作用,对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增强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

(四)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1、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进一步加大与广大网民的互动交流,通过“今日张店”官方微博、“智慧张店手机台”等,广泛倾听民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便民为民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党委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网络环境。

2、增强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对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回应的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力求表达准确。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进行回应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应当出席。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17年,区广电局《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共安排节目79期,组织区经信局、质监局局、交通运输局等40家部门单位上线,线上、线下共接听市民热线430多个,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作热线追踪报道160条,对市民反映的问题以最快的速度给予解决并进行追踪报道。政民互动工作做到耐心听取群众意见,热心了解群众反映问题,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群众的诉求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张店区推进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综合应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实现平台载体联动更新,拓展信息传播渠道,提高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发布的时效性。2017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工作动态42555条,政务微博“今日张店”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491条,政务微信公众号“今日张店”公开政府信息405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31条,档案馆2017年共接待查档群众870人次。(一)以政务公开助推改革进一步深化

1、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一是深化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2017年,根据国务院、省、市要求,累计清理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143项,办结时限缩短70%以上;二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公开,177项行政审批事项压缩至92项。实行服务事项和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制度,所有中介服务机构将与政府部门脱钩。三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

区编办及时与部门对接,更新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最新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权力清单调整目录的具体内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以上事项均已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布。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实行“阳光执法”。区食药监局在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专栏,每周更新公开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区质监局取消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收费,回应行政相对人咨询200余人次。区工商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按照“双公示”数据归集统一标准,及时将各有关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进行汇总,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用张店”专题“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栏目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至“信用淄博”、“信用山东”“信用中国”等网站。

 

4、推进户政服务公开,让群众从户籍制度改革中得实惠。一是将户籍材料准备便签放置在各村居委会方便群众不出村即可了解办理所需业务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使群众提前准备好材料直接到派出所办理业务。 二是设计各类户籍业务申请表格,明确表格填写格式方便办理业务的群众根据自身实际对照表格填写申请表,确保群众表格填写准确到位。 三是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杜绝群众多次往返办理户籍业务。

将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政策规定、办事流程、材料要求等在淄博市网上公安局民生服务平台www.zbga.gov.cn上公布,接受群众的网上咨询和查询。设立了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的网上便捷通道“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网址是:http://www.sdgafwzx.gov.cn) 和“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网址: http://123.232.43.169)据实申报居住信息。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公开

1、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2017年张店区有共确定实施重点项目82个,总投资452.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7亿元,37个项目列入市重大项目,总投资27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0亿元,续建项目20个,计划新开工项目17个。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市重大项目建设,始终把加快项目建设作为新旧动能转换主抓手,成立了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实行领导挂包制度,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张店区“重点项目建设要有新突破”考评排名办法》,搞好要素保障,落实优惠政策,积极落实一线工作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市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对重大产业类项目和重大民生类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审批过程遵循“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从简从快、限时办理、超时问责”原则,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监督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部署,2017年所有审批项目都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淄博市全市网上审批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利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政府网站,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逐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发布,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淄博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住建部门利用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等。



3、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及时下发了《张店区人民政府转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6〕10号文件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发〔2016〕64号)等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发财政局、省政府关于取消、清理收费项目的相关文件,公布收费举报投诉电话,使企业更全面了解和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张店地税分局将纳税人税收各项减免优惠政策、个体定税、非正常户认定等项目信息在办税服务厅等场所张贴相关公告、发放宣传手册、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以及区政府网站对全区3000多户纳税人进行了公开公示。张店国税局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利用公告栏、微信、QQ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有关优惠政策送到每个纳税人手中,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全部享受到优惠。区物价局认真落实“三最”城市指标体系,重新整理《张店区行政事业收费目录》和《张店区区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项目清单》,及时对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不再纳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行政许可和行政权力事项、取消和放开的收费事项进行变更,实现对收费目录管理审核的动态优化。财政局将编制《张店区区级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张店区区级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在局网站公布。通过召开行政审批和收费情况提醒会,要求并督促行政审批及中介服务收费单位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和服务窗口、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扶贫脱贫类包括农村贫困人口“再识别、再认定”工作方案、精准扶贫政策明白纸、贫困退出验收办法、贫困对象退出工作报告等;政策成效类包括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的实施意见、“同心扶贫•亨得利光明行”活动等;落实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重点完善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实现农村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将改善弱势群体生活状况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扩大低保边缘家庭界定范围,2017年将低保边缘家庭的界定标准确定为农村家庭年收入3560元以下、城市人均收入每月500元以下,同比分别上调16.7%、11.1%。率先在全市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利用中埠镇小学、张店区第十一中学、卫生院、成教中心、镇政府等屋顶建设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带动中埠镇155户贫困户,每年户均收益770元左右。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围绕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大学生就业援助工程,每年增设大学生公益岗,低保家庭的毕业生可优先上岗。在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公开就业创业政策及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开通了“张店人社”、“淄博张店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创业就业政策信息;加大“齐创汇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和使用力度,完善以创业型街道(镇)、社区为框架的创业服务平台、以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为主体的创业载体平台和以创业项目为助推的创业互助平台建设,通过平台积极开展创业政策培训、创业平台论坛等活动,做到了招聘信息、过程、结果“三公开”。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通过印发工作手册、网络、新闻媒体等渠道对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今年重点抓好齐赛片区等9个已开工棚户区建设,启动安乐街片区等9个新项目建设;对梅苑社区等24个老旧片区实施整治改造,年底前51个老旧片区全部改造完毕;并同步在张店区政府网公开发布。在危房改在过程中,对补助对象、改造方式及要求、投资完成等情况在张店区政府网进行公开,同时在相关镇、村公示栏中心对名单中的危房户进行信息公示。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一是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我区3个空气监测点位和 2个水环境监测点位以及省控以上企业监测信息皆为自动监测,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张店区及时在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网站发布并将所有监测信息政府全部链接到区政府网站,便于公众查询。二是按照职责每月对向农村供水的淄博沣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淄博瑞通工贸有限公司2家取得《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的生活饮用水供水企业(不含仅供应工业用水的供水企业),进行了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检测工作。对于检测结果及时形成通报,将统计数据结果表直接上传,方便人民群众查阅理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加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行政审批的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所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竣工验收信息,全部在网站上进行及时公开和随时更新。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1)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在《张店教育》网站上专门开设《义务教育均衡划片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教育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薄》四个专栏,对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与孩子接受教育息息相关的政策、文件、规定、要求等都进行了全面公开。《张店地区2017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划片图》等都进行了主动公开,并就家长重点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充分解答家长疑问,让人民群众对我区中小学生入学工作有了更充分的了解。教育局也将涉及群众利益的学校建设、薄弱学校升级改造、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公开。

(2)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区卫计局强力分类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区第二人民医院的政府网站均增设了政务公开或者院务公开栏目,公开发布各类信息。辖区内的区属医院、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均在醒目位置设立院务公开专栏,利用电子屏幕、就医手册、佩戴标识牌等方式,对医院资质、布局、工作人员、就医流程、收费项目、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向患者进行公开同时就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采购和招投标情况、岗位设置和竞聘、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通过公告栏、医院网站、院周会等方式向全体职工公开。增强管理和服务的透明度,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以及者的合法权益

(3)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食药监局网站公开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等信息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的酒类、调味品、水产及水产制品等食品的抽检信息。

(四)围绕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张店区先后印发了《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张政发〔2014〕143号)、《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张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张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张政发〔2014〕145号)、为使该项工作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程序,为重大行政决策的界定和草案规范公开奠定了基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适合通过公开草案方式组织公众参与的其草案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征集》和《调查征集》栏目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以便公众参与。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及审计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要求各办理单位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经审查可以公开的,采取摘要的形式予以公开或者通过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予以公开。按照部署积极稳妥的推进全区审计情况清单和审计结果公开。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按照要求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审计整改情况清单;公开发布《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时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查找不足,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和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区105个预算单位(含6个街道办事处)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预算及时向社会公开,预算公开工作在2月25日前全部完成。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都公开了部门预算,并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表全部公开,各预算单位预算全部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分类公开。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淄博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三是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公开了淄博市张店保安服务公司和淄博鲁中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等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全区收到申请总数为389件,有效答复100%。其中区政府、区政府工作部门共收到申请377件,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收到申请12件(湖田街道办2件,科苑街道办3件,房镇镇5件,沣水镇1件,马尚镇1件)申请方式中,传真申请数1件,占总数的0.25%;通过互联网申请2件,占总数的0.5%;以信函形式申请363件,占总数的93.3%;当面申请18件,占总数的4.6%。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全区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27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5起,被纠正6起;其他情形数16起。行政诉讼32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23起;被依法纠错数2起,其他情形数7起。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公开,辖区内6家区属医疗卫生单位、7家镇卫生院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积极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所属事业单位及所辖60所学校全部纳入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在中小学学校中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校务公开。

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距离。比如:部分单位领导不够重视,信息公开不主动;政府网站公开目录编制不够规范,栏目设置存在缺陷,查询获取不便;基础工作薄弱,政策解读机制推动缓慢。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下一步,我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 “ 十个新突破”要求和区委“一二三五六”总体思路,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推进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完善公开目录。把全区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安排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区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整改提高。着力强化对各镇办和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困难大、问题多的单位或部门,形成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逐一解决。广泛开展社会评议,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标准。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强化公开意识。从公众需求出发,不断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探索政务公开模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标准和公开工作水平。

 

 

 

张店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9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16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邮编:255020;电话:0533-2869813;传真:0533-2869813;电子邮箱:zddzzw@zibo.gov.cn)。
       一、概述
       按照《条例》、《办法》和市政府有关要求, 张店区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文件精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从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知情权,为推进阳光政府、法制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条例》要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主管机构,并根据人员的调整重新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制发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15〕35号)明确了政府网站主管部门和具体职责,对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及时部署安排,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二)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
       1、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今年加大了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研究力度。6月份制定了《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9月份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源头性认定办法》,对政府信息的起草、保密审核以及公开属性认定的操作流程、公开发布程序都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信息成文日期下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字样。此外全力推进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如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信息源头认定、举报受理和年度报告公开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2.完善主动发布机制。我区重新明确了区级83个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较去年增加了6个,公布了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27个政府部门,对其公开义务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建设,优化了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筹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手机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APP客户端等渠道发布信息,努力扩大政府信息的受众面。进一步落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区广播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除每天及时编发张店新闻外,利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智慧张店手机台”等渠道及时公开发布张店的时政信息;编辑出版《张店通讯》97期,印刷发行970万份,每期除4000份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重点单位外,全部发至我区12个镇办所辖的农村和城市社区中的96000户居民家庭。政府规范性文件均做到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开,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全年共发布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3件。2015年共清理2012年1月1日前制定出台的区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64件,保留18件,全面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 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区建立了工作机构主办、主管部门承办的较为完善的办理制度。为避免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可能出现的法律漏洞和瑕疵,我区设立了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环节。今年区政府没有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 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我区制定了《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将各部门每月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保障)情况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区政府办公室每年结合工作重点确定考核指标及量化分值,纳入当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党政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
       (三)加强公文解读和政策咨询工作。制订下发了《关于做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公开政策文件解读及热点回应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字﹝2015﹞81号)对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出强制规定,要求重要政策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共、企业利益和专业性较强的公文必须配发解读,并要求各级各部门组建解读专家队伍,在政府网站完善解读、咨询等栏目,方便群众查询。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分析、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网上舆论进行正确引导、研判,并建有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大与广大网民的互动交流,通过“今日张店”官方微博、“智慧张店手机台”等,广泛倾听民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便民为民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党委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网络环境。 
       2015年,《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安排节目59期,其中特别节目“区长市民面对面”安排12期。共有7位政府区长带领36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走进特别节目“区长市民面对面”直播间,有43个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走进栏目直播间,节目中在线接听群众热线1000 余个,上线单位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答复和办理,回复率达到了95%以上,对上线单位办理较好的问题,栏目部进行了追踪报道,共制作《政风行风热线追踪报道》43期。线下接听热线1000余个,也都通过区纪委纠风办进行了转交办理回复,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发挥政府网站互动功能,提高政民互动实效。区政府门户网站设有“区长信箱”、“网上投诉”、“网上咨询”、“建议征集”、“在线调查”等栏目,通过政民互动栏目广泛采集民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有序引导公共参与。将公众关注的信息进行梳理整合,2015年区长热线和民生服务中心并线运行,从2月份开始运行至今,共接到市民投诉电话20956个,转办6489件,市民投诉5000余件,办复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6%以上,处理领导批示件31件,办复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6%以上。做到耐心听取群众意见,热心了解群众反映问题,虚心接受群众批评。做到了群众的诉求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一是6月8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张政办字〔2015〕34号),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对省、市下放到区县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承接落实,同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转为其他方式管理23项,整合优化7项,行政审批事项由175项减少为169项。另外,向社会公布了国务院和省政府调整或明确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的113项行政审批事项;二是7月31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张政办字〔2015〕46号),针对市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淄政字〔2015〕67号)的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承接落实,形成《张店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本次调整涉及50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4项,冻结7项,承接25项,转为其他方式管理13项,其它调整1项。三是3月30日,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张店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张政发〔2015〕39号)共计49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4359项,其中行政审批类164项,行政处罚类3201项,行政强制类113项,行政征收类21项,行政给付类69项,行政裁决类3项,行政确认类82项,行政奖励类9项,行政监督331项,其他权力类366项。权力清单的具体内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布;四是7月28日张店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张政字〔2015〕39号)。同时,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布。共涉及50个部门(单位),确定主要职责390项,具体责任事项1388项,追责情形1023项;确定部门职责边界18项,涉及18个部门(单位),并编写了具体事例26例;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74项;明确公共服务事项165项,各部门(单位)均编制了责任追究机制。以上事项均已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布。
       2、推进财政资金和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
       一是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全区83个预算单位除两个涉密单位,其余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预决算及时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公开工作在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公开内容包括公开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并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表全部公开;各部门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内容除外);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已经按经济分类公开。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公开发布招标信息199次,涉及设备类、服务类、工程类、土地及环境治理方面和公共安全及民生配套建设等方方面面。三是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对上市企业淄博鲁中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每年5月通过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网站(www.zbotc.com)公开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出具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包含企业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企业经营情况等。同时积极督促其他国有企业也通过网络、企业宣传等形式发布企业销售情况等信息。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住房保障工作政策,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告栏目,主动公开保障房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计划投资、完成投资、建设进度、配租配售情况、可供房源、分配对象、分配结果、退出机制等信息。截至目前公开了张店区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张店西地华府配建限价商品住房房源及申购程序公示、张店区乾盛椿林佳园经济适用房房源及申购程序公示、张店区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张店区举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仪式等19条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二是征地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先后公开了淄博先行电子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淄博肉联厂宿舍改造项目、山东齿轮厂改造项目、淄博齐赛老居住区改造项目、张店工盛街片区改造项目、淄博黄土崖6000亩湿地公园、张南路建设、济青高速公路淄博段拓宽等项目的相关信息。三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房屋征收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以及房屋征收相关制度规定的公开,实行阳光征收。四是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公开内容共涉及31个小区情况和1篇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整体说明,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和张店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共公开收回存量棚户区2宗(先行电子住宅楼、肉联厂住宅楼);公开国有划拨手续的6宗,集体使用2宗,已批国有建设用地未供地的2宗等等。
       4、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是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在张店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布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劳动维权、职业技能鉴定等业务的办理流程等内容。截至目前,全区城乡医疗保险参保39.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11.4万人、城乡居民27.8万人,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9.6%; 公开发布《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简称《药品目录》),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1241个,中成药1099个,民族药47个;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23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4个。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127种及1个类别,单方不予支付的有99种,单、复方均不予支付的有28种和1个类别,西药部分甲类品种349个,乙类品种892个;中成药部分甲类药品品种154个,乙类药品品种945个。截至2015年11月底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6万人,待遇领取4.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3757家,参保人数71644人,同比增长16%,共为3137名失业人员落实失业保险;截至11月底组织鉴定5381人次,鉴定合格发证5269人次,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可在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联网查询。
       二是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着力规范低保管理运行机制,在全区继续开展“阳光低保”工作。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亲情民政专题上公布了城乡低保、孤儿收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以及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的办理流程等内容。为全区12个镇(街道)的220个村(居)全部统一配发低保公示栏,对在保人员进行长期公示。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8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高龄津贴发放情况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截止到目前,投入临时救助资金共23.3万元,救助困难家庭79户。累计救助低保及困难家庭152人次,发放救助金额73.1万元,全区共有294位享受高龄津贴的低保老人,月发放高龄津贴34400元。定期在张店电视台、《张店通讯》等媒体上公布“慈心一日捐”捐款情况,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慈善捐款用途,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用于助困、助老、助学、助残、助医、赈灾救助和其他慈善公益事业支出400余万元。此外,还及时在民政之窗网站上更新孤儿帮扶救助信息,搭建社会救助桥梁。此外,区残联对新出台的《张店区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方案》及4条提标扩面的惠残政策和办理程序通过媒体,网站公开发布,截至目前,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惠及残疾人173人,残疾人护理补贴、低保重残补贴分别惠及残疾人996人、545人,享受0-9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的有127人。
       三是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全面实施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做好录取程序、咨询渠道、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张店教育网公开发布招生文件、政策10条次。截至目前向社会主动公开教育领域的政府信息3600余条次,其中基础教育类2006条,学前教育463条,媒体聚焦731,条,工作动态188条次,招生考试33条次,教师职称类4条。此外,还充分利用市区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各类教育信息。
       四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卫生系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服务、医疗收费、药品、医疗纠纷等方面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区属4件医疗单位,7家镇卫生院均已按照省、市卫计委、区物价局等上级部门要求,对各自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完善,利用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及在相关科室门口张贴通知等方式对6000余种药械、1万余种医疗服务费用进行了公示。
       5、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公开201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张店区食药监局网站公开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等信息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的酒类、调味品、水产及水产制品等18类食品的抽检信息。截至目前共公开抽检样品信息308批次,其中合格286批次,不合格22批次,合格率92.86%。二是做好典型案件公开。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使用一般程序,依法查办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截止到目前公开2015年度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63件。三是及时发布食品药品警示信息。截止到目前,已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食品药品警示信息16条。
       6、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在张店人民政府网、亲情民政专题网站上公布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涉及到222家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160家社会组织的检查工作。新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9家、社会团体6家,办理注销手续3家、变更手续7家、换发新证26家。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张店区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工作动态11481条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00余条次;区政府网站截至目前访问量已超过121万次,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发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15〕35号)明确了区政府办公室为区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协调全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由其办公室负责推进本单位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各政府部门网站的信息内容建设和区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由其部门办公室具体负责。同时对政府网站的信息内容建设重点做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健全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调整设计,增设了“重点领域”,“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示”等栏目,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增加了部分成员单位。二是在部分单位(如国土局、地税局、人社局)服务大厅等重要场所设置了触摸屏等设施,尤其是张店区人社局便民服务大厅和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都提供了相应的便民服务设施,在区少儿图书馆、区档案局等单位都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窗口,为市民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加强新媒体应用。截至目前,在开设政务微博“今日张店”,政务微信“张店国税”、“张店交警”、“张店人防”、“张店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的基础上,进行资源整合,在手机运行平台上开通了“智慧张店手机台”APP客户端,成为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又一重要便民快捷渠道。智慧张店手机台开设了第一资讯、直播张店、权威发布、张店之声、行政审批、民生政策、市民问政、便民服务等栏目,加强了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及时传递政府权威信息,在引导舆论、预防应对网民关注危机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12月1日开始试运行,截至目前访问量已达到二万多人次。四是充分发挥档案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储、查询的资源优势,以“公开、公正、便民”为宗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2015年共接待查档群众1253人次,接待电话咨询2795人次,查询利用档案2148卷次,复印档案资料3024页,提供档案资料4861件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水平,9月份我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全区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及相关工作,全区没有出现不按规定接收申请、对申请不答复、答复内容不全面等情况。2015年全区申请总数为11件,有效答复100%,其中区政府及工作部门8件,镇政府(街道办事处)3件。申请方式中,通过互联网申请1件,占总数的9%;以信函形式申请10件,占总数的91%。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全区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1起(王靖南复议傅家镇人民政府未按时答复)、行政诉讼1起(王鑫诉公园街道办事处未按时答复)。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又把代建中心等事业单位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中,截至目前区直属事业单位占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的36.7%,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企事业单位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公开本单位业务活动、服务承诺、办事程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政策解读机制推动缓慢、部分单位信息公开不主动、部分单位领导不够重视,人事变动频繁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加以解决。2016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力度,把全区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安排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在推进《政府信息源头性认定办法》上狠下功夫,规范各单位信息制发的流程,努力提高公开的时效性;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对各镇办和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实行分类指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找准问题,切实解决,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四是立足实际,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进一步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张店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6日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7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11日至2014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邮编:255020;电话:0533-2869813;传真:0533-2869813;电子邮箱:zddzzw@zibo.gov.cn)。
     
一、概述
     
张店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办法》和市政府有关要求, 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要求,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知情权,为推进阳光政府、法制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条例》要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主管机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区政府办公室对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重点领域公开、保密审核检查等工作及时发文进行部署安排,全区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二)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
      1.
完善主动发布机制。我区重新明确了区级74个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公布了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27个政府部门,对其公开义务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正在调整优化,统筹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手机报、政务微博等渠道发布信息,努力扩大政府信息的受众面。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为发挥统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促进作用,11月份我区印发了《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2014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开通政府网站、微网站(网络红页)或在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270余个;区广播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除每天及时编发张店新闻外,利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上线政府部门28个,区长面对面7期,接听热线600余个,解决了一些群众生活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受市民欢迎;编辑出版《张店通讯》94期,印刷发行940万份,每期除4000份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重点单位外,全部发至我区12个镇办的10273个农村和城市社区的96000户居民家庭。区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均做到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开,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正在进一步规范,全年共发布规范性文件18个。目前,区政府及办公室在《条例》实施前形成的政府信息已全面完成清理工作。
      2.
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区建立了工作机构主办、主管部门承办的较为完善的办理制度。为避免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可能出现的法律漏洞和瑕疵,我区设立了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环节。今年区政府没有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
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我区制定了《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将各部门每月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保障)情况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区政府办公室每年结合工作重点确定考核指标及量化分值,纳入当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经行文印发后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党政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
     
(三)加强公文解读和政策咨询工作。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1450号)对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出强制规定,要求重要政策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共、企业利益和专业性较强的公文必须配发解读,并要求各级各部门组建解读专家队伍,在政府网站完善解读、咨询等栏目,方便群众查询。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分析、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网上舆论进行正确引导、研判,并建有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大与广大网民的互动交流,通过今日张店官方微博等,广泛倾听民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便民为民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党委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网络环境。 
     
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区长市民面对面特别节目,区政府领导轮流上线,2014年共上线7期,接听市民热线电话160余个,除了当场答复办理的外,下线后调查办理70余件,解答解决了市民普遍关注的暖气不热、乱搭乱建、占道经营、适龄学生入学等热点问题。
     
发挥政府网站互动功能,提高政民互动实效。区政府门户网站设有区长信箱网上投诉网上咨询建议征集在线调查等栏目,通过政民互动栏目广泛采集民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有序引导公共参与。将公众关注的信息进行梳理整合,2014年收到各类咨询、投诉、建议376条,回复率98%以上。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淄政办发〔20142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1450号),把当前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为9个类别、42项具体工作任务,并形成《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表》,明确了每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对全区贯彻落实文件形成了有力的引导。
     
为把工作落到实处,11月又下发了《关于对张政办发〔201450号文件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要求把落实情况形成报告。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专门建设了成绩单公示栏目,展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2014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成绩单,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11日至20141231日,张店区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工作动态9800余条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00余条次;区政府网站今年以来访问量超过15万次,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
      1.
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情况。
      7
月份召开了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在会上下发《关于印发张店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443号),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工作和时间做了明确部署安排。10月通过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并下发《关于公布保留和调整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张政发〔2014128号)文件,确定保留全区38个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151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24项;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4项;取消、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38项,相比去年减少20%。目录清单通过张店人民政府网站和张店区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包括行政权力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11月份召开全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在全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张政字〔201459),对全区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做了详细的部署,整个工作将于2015年一季度完成。
      2.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按照上级部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关于淄博市张店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张店区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二是积极做好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准备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专门召开了全区部门预算工作会议,对全区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口径、范围和格式做了统一安排,对部门预算要公开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确保公开经得起检验、经得起质疑、经得起审计。
      3.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张店国土资源分局加大征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信息公开力度,在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和区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征地补偿安置公示、征地公告、征地结案、土地供应结果以及工业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等方面的信息。
     
二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公开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转发<关于对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等涉及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文件,编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关问题政策问答》手册并及时发放到相关镇村工作人员手中。同时,在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窗口,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宣传、流转信息、流转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利益关系协调、纠纷调处等服务。
     
三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区房管局主动公开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告栏目里公示经适房信息3批次,在市房管局网站上公开申购家庭20批、廉租房货币补贴申请家庭16批、各类保障性住房分配结果及退出信息25批。
     
四是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区财政局加大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发布招投标公告时,明确招标项目名称、金额预算和用途等信息,及时公布中标结果、中标金额等信息,实现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公开。今年以来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政府采购网上共发布招标公告144个,成交结果公告144个。
     
五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区发改局对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信息及时录入本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栏,做到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累计公开信息160条,111月份的项目信息通过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采集软件报送市发改委,全面实现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和市场监管的信息共享。
      4.
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区教育局在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2014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2014年张店地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张店地区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实施方案》、《张店地区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并在各学校或学校网站上及时公开录取结果。
     
二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区卫生局在卫生局网站公开信息1476条,涉及卫生新闻、卫生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基层动态、政策规划、健康科普、办事指南等方面工作。在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卫生局栏目中主动公开信息7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政策规划类信息32条,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纪检监察、红十字会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安全生产、医院管理、卫生应急保障等方面工作;业务工作类信息31条,涉及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培训、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等方面工作。
     
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市物价局标准,对《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标准》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区属各医院、各镇卫生院、各卫生服务中心(站)均已按照上级物价部门部门规定,对医疗服务收费通过医院电子屏幕、宣传栏进行公开,并及时进行更新。区中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对单位的单位概况、科室建设、特色业务、名医介绍、党政信息公开、业务办理流程等各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并予以实时更新。
     
三是做好就业信息公开。区人社局在区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上公开了《创业者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申领须知》、《双零家庭认定及安置政策》、《关于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等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公开了《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张店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14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等信息,同时建立了人事招聘信息公开、考生考试成绩公开、拟聘用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公平、公正、透明。
     
四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区民政局主动公开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区民政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及各镇办民政办联系方式》、《区民政局干部签订阳光低保”<承诺书>公示》、《关于张店区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办法》、《社会养老服务扶持奖补政策汇总》等信息,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全方位、阳光温馨的服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个人相关信息网上查询等便民服务。
      5.
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张店环保分局在区政府网站和区环保局网站上及时公开细颗粒物(PM2.5)等主要污染物监测数值、环境监察、老旧机动车淘汰、APEC会议期间环境保障工作具体措施和成效等方面的信息。同时,主动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2014年仅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60条。
     
二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区安监局健全完善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了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在两节、两会等安全生产重点时段运用安全生产短信平台向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相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发送安全生产知识和预警短信2982条。同时积极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事故信息、政府部门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2014年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三是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区食药监局网站及时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规范、规定,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工作动态的形式做到了及时公开,将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在局网站进行公开,对行政许可事项的业务流程、所需材料全部进行了网上公开,进一步提高监管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根据《2014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 号)、《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 号)等文件对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调整设计,增设了重点领域政策解读政府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示等栏目,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增加了新闻办、区编办等8个单位,去掉了区城管指挥中心”1个单位。二是在部分单位(如国土局、地税局、人社局)服务大厅等重要场所设置了触摸屏等设施,为市民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加强新媒体应用。官方微博今日张店20138月在新浪网和腾讯网注册认证。截至目前,今日张店新浪微博粉丝数突破5万,已发布工作动态、民生政策、实用信息4500余条次;共收到网民留言咨询、投诉、建议70余条次,在核实问题后进行了及时有效回复。同时,20127月开通了《张店手机报》,截至目前,已编发670余期,发布工作动态、民生政策、实用信息7000余条次,订阅用户4.1万户。四是充分发挥档案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储、查询的资源优势,以公开、公正、便民为宗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2014年共接待查档群众512人次,接待电话咨询231人次,查询利用档案3194卷次,复印档案资料972页,出具证明411份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水平,9月份我区及时转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全区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及相关工作,全区没有出现不按规定接收申请、对申请不答复、答复不及时、答复内容不全面等情况,也没有因答复问题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4年全区申请总数为15件,有效答复100%,其中区政府及工作部门14件,镇政府(街道办事处)1件。申请方式中,通过互联网申请5件,占总数的33.3%;以信函形式申请10件,占总数的66.7%。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
年,全区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
年度全区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又把区产业转移办、新区拆迁办、东部化工区管委会、区招商四局、南部开发办、代建中心等事业单位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中,区直属事业单位占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的由32.91%上升为36.7%,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企事业单位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公开本单位业务活动、服务承诺、办事程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
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还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性认定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有些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各部门之间衔接还不顺畅,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亟需提升等等,今后,我区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加强工作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不断把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5
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方面:一是深化公开内容。积极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加强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性认定制度,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等相关配套制度的落实。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针对队伍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加大考核力度。逐步完善细化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的日常抽测和年终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张店区人民政府  
2015
127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4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311日至2013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网址:)。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邮编:255020;电话:0533-2869813;传真:0533-2869813;电子邮箱:zddzzw@zibo.gov.cn)。
 
一、概述
       张店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条例》、《办法》的规定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知情权,为推进阳光政府、法制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条例》要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主管机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建立起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完善了运转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网络,实现了工作对接方便及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张店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张店区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张店区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安全,杜绝泄密情况发生。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的要求,我区召开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重点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和工作部署,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政府采购、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制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和政府信息清理公开工作的通知》、《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表》,将各项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进一步细化了工作目标,规范公开形式,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都制定了落实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开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加大了工作力度,全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有效推进。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11日至20131231日,张店区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政府门户网站全区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达3000余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3条。2013年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
.政府组成情况。主要公开了区政府及其部门领导成员及工作分工、机构设置及职能、人事任免等信息。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补位制度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孟凡伟等工作人员任免职务的通知》等。
        2.
发展计划和管理规范。主动公开的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行业发展规划包括:《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张店建设2013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淄博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2013—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十二五期间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等信息。
        3.
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建筑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新世界商业街管理规定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张店区生猪屠宰及肉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河道管护办法>的通知》等文件。
        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主要公开了区政府本年度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情况,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和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国内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城建、环保、人民生活和人口等统计信息。如:《2012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信息。
        5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主要公开了区政府本年度编制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和实际支出及审计情况方面的信息。如《关于淄博市张店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等信息。
        6
.政府采购信息。主要公开了政府及其部门的本年度政府招标、投标及采购公告等信息。如:《殡仪馆新馆消防工程采购招标公告》、《湖田小学综合功能楼功能室及餐厅设备采购招标公告》、《G205国道改造平交通口硬化施工招投标公告》、《淄博市信息工程学校全国技能大赛教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张店公安分局网络监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等信息。
        7
.重点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主要公开了区政府及其部门本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等信息。例如:《中共张店区委办公室、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重点项目及重大项目的通知》、《中共张店区委、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干两个一百五十天,深入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等信息。
        8
.扶贫、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扶贫救助、优抚方面的信息。主要公开了涉及低保标准调整、临时补助、优抚等方面的信息,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等。
       
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公开了包括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校车管理、帮困助学、课程改革等方面,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张店考区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夏季)工作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关于201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
      
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信息。主要公开了涉及社会养老保障、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工资指导、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方面,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政府关于发布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3年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募合同制司法警察、书记员公告》、《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等。
        
医疗卫生方面,主要公开了涉及新农合、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9
.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主要公开了影响公共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处理情况,卫生、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病例善后处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
       
此外,还主动公开了一批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综合治理重点任务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了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格式,同时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技术安全处理,确保了网站的安全运行。二是在部分单位服务大厅等重要场所设置了触摸屏等设施,为市民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大力推进《张店通讯》发行。《张店通讯》作为区级新闻主要发布平台,在2013年进一步扩大了发行范围和发行数量,实行送报纸入户并在图书馆、档案馆、医院等公开场所免费发放,全年累计发放1000余万份。四是充分发挥档案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储、查询的资源优势,以公开、公正、便民为宗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2013年接待查档者416人次,提供档案资料4000余卷(件),复印档案资料1150页,查阅档案1000余卷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全区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全区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全区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严格遵照《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暂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事件。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中,区直属事业单位占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的32.91%,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企事业单位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公开本单位业务活动、服务承诺、办事程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具体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工作衔接不及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等等。
       2014
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方面:一是深化公开内容。积极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加强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指导教育、卫生等部门进一步提高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针对队伍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大考核力度。逐步完善细化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的日常抽测和年终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张店区人民政府  
2014
124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6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211日至2012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区政府办电子政务办公室;邮编:255020;电话:0533-2869890;传真:0533-2869813;电子邮箱:zddzzw@163.com)。
        
一、概述
         张店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2年全区政府系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完善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得到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数量稳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张店区根据《条例》要求,指定由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区新闻中心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主管机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建立起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完善了运转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网络,实现了工作对接方便及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不断完善充实《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导各镇办、相关部门不断调整、充实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另外,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参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张店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张店区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张店区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
        
(三)年度考核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委、区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参照兄弟区县考核办法,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张店区制定了《2012年度对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从组织机构落实、制度配套建设、主动公开信息、受理公开申请、编制年度报告、载体建设使用、其他考核事项等七个方面对各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规范和促进了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11日至2012年底,张店区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区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达1602余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3条。2012年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
发展计划和管理规范。主动公开的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行业发展规划包括:《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张店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方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服务业、文化产业、水利等各方面发展规划。
        
主动公开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服务业重点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节能突出问题约谈制度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淄博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打击整治黄赌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施农用地办理相关问题的通知》、《张店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孔明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2.
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主要公开了影响公共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卫生、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2012年公布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张店区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2012年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
        
公开了公共卫生方面的信息。主要涉及新农合、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障全区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张店区城市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张店区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
        
公开了扶贫、优抚方面的信息。主要涉及低保标准调整、临时补助、优抚等方面的信息,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区特困人员实行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减免优惠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九个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校车管理、帮困助学、课程改革等方面,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张店考区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关于201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方案的通知》、《关于转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
        
公开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信息。主要涉及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工资指导、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方面,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2年公开招聘公安协警公告》等。
        
此外,还主动公开了一批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十二五期间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配套费征收使用监管工作的意见》及生活必需品、商品价格走势等信息。
         3.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主要公开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专项资金管理、重点项目招商引资、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方面。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及审计情况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加强财政部门对外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淄博市张店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等信息。
         4.
政府机构和人事。主动公开了区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工作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等方面,主动公开了2012年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招录简章、笔试、面试名单等信息,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山东省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2012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微调,提供了医保、公积金、计生、社保等8项在线查询服务,使区政府门户网站更加方便居民查阅相关信息资料。二是在部分单位服务大厅等重要场所设置了触摸屏等设施,为市民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进一步扩大《张店通讯》发行量。《张店通讯》作为区级新闻主要发布平台,在2012年进一步扩大了发行范围和发行数量,实行送报纸入户并在图书馆、档案馆、医院等公开场所免费发放,全年累计发放1030万份。四是充分发挥档案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储、查询的资源优势,以公开、公正、便民为宗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2012年接待查档者494人次,提供档案资料1470卷(件),复印档案资料716页,查阅档案650卷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我区收到1条以快递信函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土地回收等相关问题,我区已依法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区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区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申请人缺少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而告知其提供相关内容,申请人不服该告知内容,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市政府做出维持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内容的复议决定。2012年度无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确定发布与否或者答复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认为该信息无法准确把握是否公开,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同级保密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淄政办函〔201296号)要求,我区组织专人认真进行了自查。同时向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信息公开成员相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张政办函〔20125号)。对相关机制、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涉密清查,确保了保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政府信息公开中不发生泄密事件。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区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中,有张店区档案局、张店区广播电视局、张店区财贸局、张店区粮食局等26家区直属事业单位,占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的32.91%,目前,区属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队伍力量、人员培训及相关措施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
         2013
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方面: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大力促进各镇办和区直部门的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强学校、医院等公用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学校、医院门户网站中公开事项、内容。二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以公开、公正、便民为宗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针对队伍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加大考核力度。逐步完善细化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的日常抽测和年终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附件: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张店区人民政府  
2013
126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08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11日至2011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张周路8号区政务中心区政府办电子政务办公室;邮编:255020;电话:0533-2869890;传真:0533-2869813;电子邮箱:zddzzw@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张店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全区政府系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完善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数量逐年增加。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张店区根据《条例》要求,指定由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区新闻中心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主管机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建立起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完善了运转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网络,实现了工作对接方便及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去年以来,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不断完善充实《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导各镇办、相关部门不断调整、充实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另外,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参照省、市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张店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张店区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张店区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101日试运行至2011年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2条,比去年增加147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799条,占50.19%;政策法规类385条,占24.18%;规划计划类116条,占7.29%;业务工作类120条,占7.54%;统计数据类34条,占2.14%;其他类58条,占3.64%2011年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
、发展计划和管理规范。主动公开的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行业发展规划包括:《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的通知》、《关于健全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以及服务业、文化产业、水利等各方面发展规划。
   
主动公开的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括:《关于印发张店区南部区域产业优化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关于印发张店区2011年各镇立面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
    
主动公开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意见》、《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全区林业绿化工作意见》、《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区市政工程设施长效机制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2011年度鼓励商务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全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的通知》等文件。
  2
、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主要公开了影响公共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抗旱防汛的预报及防范措施,治安、道路交通、消防等警示信息及预防措施,以及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行政处罚结果和常用药品价格等信息。2011年公布了:《关于加强防灾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区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督导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张店区开展生猪屠宰暨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公开了公共卫生方面的信息。主要涉及新农合、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印发张店区2011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
    
公开了扶贫、优抚方面的信息。主要涉及低保标准调整、临时补助、优抚等方面的信息,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张店区城乡特困户住房救助暂行办法》、《张店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张店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张店区特困学生救助暂行办法》、《张店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关于调整一级至四级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等。
   
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校车管理、帮困助学、课程改革等方面,如《张店地区2011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实施意见》、《张店区201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张店区教育局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张店区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工作指导意见》等。
   
公开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信息。主要涉及调整退休人员基本要老金、调整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标准、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工资指导、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方面,如《关于贯彻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张店区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张店区开展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
   
公开了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挂牌交易结果公示、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二手房交易等方面。如《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权证审批程序及流程图》、《收费项目明细表》、《土地抵押登记申报工作程序》、《土地登记申报工作程序》、《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张店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事程序及流程图》、《2011年张店区30个老旧小区开展物业管理重点工程的实施方案》、《张店区201130个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此外,还主动公开了一批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如《关于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实施意见》、《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及生活必需品、商品价格走势等信息。
  3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主要公开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专项资金管理、重点项目招商引资、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方面。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及审计情况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印发<张店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淄博市张店区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0年张店区审计年报等信息。
  4
、政府机构和人事。主动公开了区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工作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等方面,主动公开了2011年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件、提拔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等信息,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才引进公告》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并于201110初试运行,20121月正式运行。二是在部分单位服务大厅等重要场所设置了触摸屏等设施,为市民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扩大《张店通讯》发行量。《张店通讯》作为区级新闻主要发布平台,在2011年进一步扩大了发行范围和发行数量,实行送报纸入户并在图书馆、档案馆、医院等公开场所免费发放。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我区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区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区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确定发布与否或者答复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认为该信息无法准确把握是否公开,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同级保密部门。
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队伍力量、人员培训及相关措施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的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改进,等等。
    2012
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大力促进各镇办和区直部门的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着手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交通运输、广播电视等公用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二是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针对队伍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以公开、公正、便民为宗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四是加大考核力度。按照《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确定考核的12项工作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测评,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张店区人民政府

一二年二月八日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2-18

  文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人民政府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九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条例》实施以来,张店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2010年在组织机构建设、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数量逐年增加。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张店区根据《条例》要求,指定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做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区信息产业局负责全区政府信息的网上公开及区政府网站管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主管机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建立起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完善了运转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网络,使工作对接方便及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引导各镇办、相关部门不断充实和调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另外,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参照省、市做法,结合工作实际,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已基本编制完成,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将于近期对外发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共计公开政府信息119条,包括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2条,占26.8%;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4.2%;业务工作类信息65条,占54.6%;统计数据类17条,占14.2%。
   1.政策法规。公开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的意见》、《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政府关于公布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等32条信息。
       2.规划计划。公开了《张店区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张店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5条信息。
     3.业务工作。公开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2010年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重要通知》、《2010年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关于做好2010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张店城区各烟花爆竹零售点设置情况 》等65条信息。
       4、统计数据。发布了《2010年度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季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月报》等17条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区信息产业局着手进行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改版建设,并于2009年底完成改版建设等待新旧网站切割,新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与入口链接,整合和链接各镇办、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栏目页面和内容设计符合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内容规范。同时,建立网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投诉栏。二是在部分单位服务大厅等重要场所设置了触摸屏等设施,为市民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扩大《张店通讯》发行量。《张店通讯》作为区级新闻主要发布平台,在2010年进一步扩大了发行范围和发行数量,实行送报纸入户并在图书馆、档案馆、医院等公开场所免费发放。四是正在研究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运用听证会、电视台、工作简报、服务热线、办事指南、便民资料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我区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区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区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确定发布与否或者答复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认为该信息无法准确把握是否公开或者较为敏感,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保密工作部门批复。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三年,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政府机关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新的一年中,我区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工作。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在2010年度公开的信息中,部分单位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的信息单一,对应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还有差距。
       2、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条例》实施已三年,但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对机关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培训,对社会公众缺乏有效的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你
       3、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相对滞后,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二)改进措施

      1、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全面促进乡镇和区直部门的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着手各类学校、医院、供水、供电、通信、邮政、交通运输、广播电视等公用企事业单位的事务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2、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3、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张店区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2-16

张店区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人民政府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
      
一、概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2009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区实际,不断向纵深发展,各镇人民政府及区直部门逐步形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企业、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09年,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要公开本级政府工作领导及领导名单、工作机构及职责、重点工作、审议报告、重要会议、统计数据、应急预案、人事任免、实事项目、行政审批、监督投诉、社会评议、行政审批等。
      1
、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民生工作方面,公开了民生工作意见、行动计划等。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公开了有关汛情的预报及预防措施等信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等情况方面,公开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经营性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等信息。公共卫生方面,公开了医疗收费标准等信息。教育方面,公开了义务教育收费、教育费用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和公众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方面的信息。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公开了城镇失业保险、从业人员收入标准等方面的信息。民政方面,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信息.

 

2、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速度情况方面,公开了2009年重大工程项目列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建筑建材业管理等信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方面,公开了200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信息。

3、政府机构人和事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等信息。事业单位人事招聘等情况方面,公开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以及干部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等。

4、重大决定草案

公开了区政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决策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
年,我区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
年,我区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
年,我区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确定发布与否或者答复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认为该信息无法准确把握是否公开或者较为敏感,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保密工作部门批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多样化。

3、网上查询、在线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二)改进措施
       1
、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夯实信息内容,建立多样化的公开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点抓好网上查询、在线办事等服务功能的完善。

3、强化检查督办,完善测评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新情况、新动态。聘请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促进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六日   

 

张店区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13

张店区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人民政府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11日起至200812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张店区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08年我区结合开展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区政府、区直各部门、镇办等相关单位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共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机构。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是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非涉密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开了区重大项目、政府性公益项目等建设推进情况。

四是公共卫生和教育方面。公开了卫生行政部门执法的法律法规 、国家义务教育政策、公众教育收费、招生考试、转学借读等方面的信息。

五是人事方面。公开了人事政策法规、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军转安置、考试培训等方面的信息。

六是劳动保障、民政方面。公开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最低收入标准、社会救助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信息。

同时,区直环保、交通、物价等各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对所管辖工作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8年,我区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区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
年,我区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确定发布与否或者答复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认为该信息无法准确把握是否公开或者较为敏感,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保密工作部门批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3.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