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张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店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政字〔2024〕2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张店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

                     2024617

此件公开发布

 

 张店区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一、背景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主要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和口腔疾病,以及内分泌、肾脏、骨骼、神经等疾病。慢性病是严重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一类疾病,已成为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与经济、社会、人口、行为、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随着我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居民生活方式、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状况等对健康的影响逐步显现,慢性病发病、患病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多,群众慢性病疾病负担日益沉重。我国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慢性病防控模式,慢性病防控工作经历了从点的突破到系统提升的发展历程,民众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我区于2024年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的

统筹各方资源,健全慢性病防控工作机制,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营造良好慢性病防控社会环境。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环境为重点,规范开展慢病监测、干预和评估,拓展慢性病防控领域,丰富慢性病干预管理手段,促进全生命周期健康,为推进健康张店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目标

(一)制定慢性病防控相关公共卫生政策制定出台适合我的慢性病防控政策和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膳食营养、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强化环境支持将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建设和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紧密结合,全方位构建12类健康支持性环境。健康社区覆盖率达到40%以上;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达到10个以上;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以上。

促进全民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行为形成引导我居民树立正确健康观,用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强化个人健康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为载体,促进群众养成健康的行为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向全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五)坚持突出特色创新。打造我区慢性病防治特色,探索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工作任务

 一)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合。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牵头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牵头单位:各镇办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牵头单位: 区教育和体育局)

2.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单位:区总工会、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牵头单位:各镇办

)健全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提高30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牵头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2.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保障药品供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国家或省相关指南、推荐方案建议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治疗药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配合单位: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完善领导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包括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和干预措施。建立工作调研或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调研或督导(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构建健康支持环境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全方位构建12类健康支持性环境。健康社区覆盖率达到40%以上;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达到10个以上;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超市、社团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以上区爱卫办牵头负责健康单位建设;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负责健康学校建设;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健康超市(商场)建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健康主题广场(公园)、健康步道(健康街道)建设;区科协牵头健康科普小屋和健康加油站建设;各镇办牵头负责健康社区(村、居委会)、健康街区建设。开展“三减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爱卫办配合单位: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养基层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镇办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不含设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牵头单位:各镇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完善居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前)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提倡科学健身,促进体医融合。(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单位:区总工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局、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降低辖区15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牵头单位:区爱卫办配合单位: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监测评估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合单位:区民政局、张店公安分局、 区疾控中心)

创新引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示范区建设经验做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4年6月初)。制定全区慢性病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更新组织机构,召开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4年6月)。深入开展系列活动,认真落实各项建设措施,全面完成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督导和指导,确保把各项任务分工落到实处。组织对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自评,对照建设标准和要求认真自查,查漏补缺,不断整改完善。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4年7月起)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级初审和国家级考核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镇办、各单位要把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制度,加大推进力度,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总体安排、协调调度、检查督导作用,及时跟进工作落实情况。各镇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进度完成指标任务,争取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各镇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强化督导,严格考评。创建领导小组要加强调度,对照创建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进展快、成绩明显的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附件1.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

           2.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分配表

附件1

 

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苏振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刘正道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志刚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兴淼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武    斌     区总工会主席

邵晓夏     团区委书记

曹晓萌     区妇联主席

陈跃山     区科协主席

齐永刚     张店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吴广庆     张店交警大队负责人、四级高级警长

钱    军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孟凡伟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崔文姝      区科技局局长

于    翔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    俊      区民政局局长

王    勇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范祥玉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闯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    凯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牛伟业      区商务局局长

石    璐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国    峰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    华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谭延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徐常同      区统计局局长

刘金泰      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局长

齐    聘      区残联理事长

安宏昌      区大数据中心主任

张洪波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慎梅      区疾控中心主任

董    翔      房镇镇镇长

尹宇君      马尚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升      车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国    良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强      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单雪强      科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启麟      体育场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衍斌      湖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国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左志刚、李慎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规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治信息化技术推广、防治效果、评价和课题研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查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2

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分配表

指标分类

指标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权重分值

职责部门

完成期限

一、政策发展

(60分)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18分)

1.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并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1)成立辖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2分;其余0分。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1分;其余0分。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1分;其余0分。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1分;其余0分。

5

区政府办公室、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2.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2分;其余0分。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1分;其余0分。

3

区发改局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1)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满分5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5

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20246月长期保持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1)辖区政府主导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分;低于5个部门参与得0.5分。对于在政府主导下采用第三方督导的,每年组织2次,每次得1分。

(2)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分值为1分。

5

 

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20246月长期保持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10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2分,共4分。

(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1分;其余0分。

5

区财政局

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2.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1)辖区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3分;其余0分。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分;其余0分。

5

区财政局

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11分)

1.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1)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2分;其余0分。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部门没有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2

 

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办公室

20246月长期保持

2.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

抽取5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100%,5分。

5

 

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20246月长期保持

3.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并形成相关评价报告,4分。

4

 

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四)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21分)

1.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1)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3分;其余0分。

(2)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2分;其余0分。

5

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2.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1)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10%,8分;5%-10%,3分,其余0分。    

(2)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205.1/10万及以下,4分;205.1-209.7/10万,2分;高于209.7/10万不得分。

(3)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9.0/10万及以下,4分;高于9.0/10万不得分。

16

 

 

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二、环境支持

(35分)

(一)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9分)

1.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30%,1分; 30%以下0分。

(2)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每类1分;每少1个扣0.5分。

(3)现场调研发现每类中有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复审: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及以上,1分。

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及以上,每类1分,每年增加未达标者该类不得分。

5

 

各镇办、区爱卫办、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2.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每建设1类,1分,满分4分。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复审: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每类2分,满分4分,未达标者该类不得分。

4

区总工会、

区科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各镇办

20246月长期保持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4分)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达100%,1分;其他0分。

(2)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1分

(3)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2分;30-50%,1分; 30%以下0分。

4

 

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1分)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1分;其余0分。

(2)设备完好100%,0.5分;其余0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0.5分;其余0分。

2

 

区教体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1分;其余0分。

(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1分;30%以下0分。

2

 

区教体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分;80%以下0分。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2

区总工会

 

20246月长期保持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1)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1 分;100%以下, 0 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1分;50%以下,0分。

2

 

区教体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3分;35-40%,2分;35%以下 0 分。

3

区教体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11分)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2分;95-100%,1分;95%以下 0分。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2

爱卫办、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20246月长期保持

2.禁止烟草广告。

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1分;其余0分。

1

爱卫办、区市场监管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

(1)覆盖率均达100%,2分;100%以下0分。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2

爱卫办、区卫健局、区教体局、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20246月长期保持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1分;80%以下0分。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分;100%以下0分。

2

 

区爱卫办、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5.降低辖区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

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4分;20%-25%,2分;≥25%不得分。

复审: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以上,4分;5年降低5%-10%,2分,其余不得分。

4

爱卫办

20246月长期保持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20分)

(一)开展专题宣传。

(5分)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主题宣传(2分)。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1分;其余0分。

(2)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世界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1分;其余0分。

2

各镇办、

区卫健局、区教体局、区融媒体中心、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20246月长期保持

2.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3分)。

(1)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1分;其余0分。

(2)宣传内容覆盖“三减三健”各个方面,1分;其余0分。

(3)全年至少6次,1分;其余0分。

3

区卫健局、

区融媒体中心、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20246月长期保持

(二)开展专项活动。

(15分)

1.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11分)

 

(1)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1分。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及以上,各1分,共2分。

复审: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5%以上,各1分,共2分;10%-15%,各0.5分,共1分;其余0分。

(3)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3分;60%以下0分。

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25%,3分;其余0分。

(4)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2分;其余0分。

11

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区融媒体中心

20246月长期保持

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2分)

 

(1)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1分;其余0分。

复审:每年至少招募并培训5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1分,其余0分。

(2)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1分;其余0分。

2

各镇办、

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3.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五进活动。(2分)

(1)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 1分。

(2)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1分;其余0分。

2

各镇办、区爱卫办、区教体局、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四、体系整合

(30分)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15分)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1)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分;其余0分。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分;其余0分。

8

 

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分;其余0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3分;其余0分。

(3)疾控机构、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2分;其余0分。

7

 

 

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20246月长期保持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15分)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5分;1次,2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5

 

区疾控中心

20246月长期保持

2.提升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

(1)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2)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4

区卫健局、二级以上医院

20246月长期保持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6

区卫健局、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6月长期保持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0分)

(一)通过多种媒体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宣传

(6分)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1)当地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 2 次,0.5 分;其余 0 分。

(2)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0.5分;其余0分。

1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卫健局、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20246月长期保持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6次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每次0.5分,共3分;其余0分。

 

3

区卫健局、

区融媒体中心、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20246月长期保持

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0.5分;其余0分。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0.5分;低于6学时0分。

(3)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0.5分;其余0分。

(4)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0.5分;其余0分。

2

区教体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9分)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5分;60-70%,2分;60%以下0分。

5

区卫健局、各镇办、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20246月长期保持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4 分;20-25%,2 分;20%以下不得分。

4

区卫健局、各镇办、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20246月长期保持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5分)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0.5分;其余0分。

(2)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0.5分;其余0分。

1

区教体局、各镇办

20246月长期保持

2.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定期开展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1分;其余0分。

1

区教体局、区总工会

20246月长期保持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0分。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每年参加人数不变者分数减半。

3

各镇办、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70分)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17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0分。

复审:学校对学生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覆盖率≥50%,2分。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0分。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0分。

7

 

区总工会

区卫健局

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100%,2分;其余0分。

(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1项1分,满分4分。

(3)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70%,2分;50-70%,1分;50%以下0分。

(4)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1分,其余0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1分,其余0分。

10

 

 

 

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20分)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1分;其余0分。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2分;其余0分。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2分;其余0分。

5

 

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30%及以上,3分;25-30%,1分;25%以下0分。

 

3

 

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3.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1)30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2分;55-60%,1分;55%以下0分。

(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2分;50-55%,1分;50%以下0分。

4

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4.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2分;60%-70%,1分;60%以下不得分。

(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2分;60%-70%,1分;60%以下不得分。

4

 

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2分;3-5%,1分;3%以下0分。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2分;3-5%,1分;3%以下0分。

4

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三)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15分)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1)建立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4分;其余0分。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3分;其余0分。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3分;其余0分。

10

 

区卫健局

大数据中心

20246月长期保持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1)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3分;其余0分。

(2)应用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2分;其余0分。

5

区卫健局

区大数据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四)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7分)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2分;

(2)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2分;70%以下不得分。

4

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1分;

(2)推广使用中医防治慢性病适宜技术,1分;

(3)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1分。

3

 

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五)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4分)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1分;其余0分。

(2)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1分;其余0分。

2

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1)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1分;其余0分。

复审: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立药物绿色通道(包括延伸处方或长处方)1分。

(2)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1分;其余0分。

2

 

区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7分)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1分;其余0分。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1分;其余0分。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分;其余0分。

4

区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区卫健局、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20246月长期保持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1)辖区内每个街道(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分;其余0分。

(2)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100%,1分;其余0分。

(3)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70%,得1分;50%-70%,得0.5分;50%以下0分。

3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各镇办

20246月长期保持

七、监测评估

(30分)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20分)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含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1)死因监测,2分;其余0分。

(2)慢性病与营养监测,6分。

(3)肿瘤随访登记,2分;其余0分。

10

 

区卫健局、张店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疾控中心

20246月长期保持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1)利用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5分;其余0分。

(2)慢性病监测数据管理利用得到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推广,5分;其余0分。

10

卫健局

20246月长期保持

(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10分)

1.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

(1)规范制定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方案,2分;其余0分。

(2)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完成调查技术报告,2分;其余0分。

(3)技术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2分;其余0分。

(4)技术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2分;其余0分。

(5)技术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2分;其余0分。

10

 

 

 

 

区卫健局、各镇办

20246月长期保持

八、创新引领

(35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35分)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5项,10分;2-4项,5分;其余0分。

未达到提高实际效果者分数减半。

10

 

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20246月长期保持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15分;1个,10分;其余0分。案例撰写不符合要求者分数减半。

复审:区别于创建年份的创新特色案例达到3个,撰写符合要求,15分;2个,10分;其余0分。案例撰写不符合要求者分数减半。

案例撰写要求包括:主题鲜明突出防控重点、技术流程清晰逻辑性强、特色突出创新意识明显、易于被推广可操作性强。

15

 

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20246月长期保持

3.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1)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本辖区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5分;1项,2分;其余0分。

(2)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辖区外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5分;1项,2分;其余0分。

10

张店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20246月长期保持

合计

300

 

 

300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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