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关于成立盛湖社区居委会、幸福城社区居委会的批复》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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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0202/2024-548946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1-25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为更好地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依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30号)文件要求,拟成立房镇镇盛湖社区、幸福城社区等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1. 房镇镇盛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盛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上海路以西、天津路以东、中润大道以北、鲁泰大道以南。包括盛湖壹号小区、宏程活力城小区、金科集美花园小区(金地华著)和宸园小区(建设中),辖区内居民 4795户,现已交房4101户,现入住率86%,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2809.47平方米。
2. 房镇镇幸福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心环东路以西、天津路以东、华光路以北、中润大道以南。辖璀璨珑府小区、青荷居小区、幸福城小区、珺园小区、龙悦华府园小区(建设中),总户数3982户,现已交房2772户,现入住率70%,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2017.74平方米。
社区成立后,可以更好的服务辖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