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文稿解读:张店区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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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1-07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稿解读:张店区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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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张店区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一、制定背景

2020年淄博市功能区优化调整之后,张店区服务业占比已经超过70%,成为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2021年,区政府立足我区产业结构实际,确立了“2+4”产业发展目标,总部经济作为高端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城市转型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且张店区作为淄博市政治、经济、金融、文化中心,高端业态集聚繁荣、优质资源配套齐全、区位交通优势明显,具备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基本条件。但从实际来看,张店区总部经济发展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总部企业数量偏少、发展载体不足、扶持政策力度不够等诸多制约因素,造成我区总部企业招引、总部经济发展困难重重。

二、制定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25号)第四项第二十一条: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各地引进的国内外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其建设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优先纳入所在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其自建、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各级政府可给予资金支持;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给予免征;对其高管人员,当地政府可给予奖励。对新引进的和省内新入围的世界500强、国内综合100强和服务业100强企业总部、区域和功能性总部,由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出台目的

一是牢牢把握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战略契机,依托全新CBD片区建设,聚力优化商务楼质效水平,将我区打造成全市总部企业集群示范中心,扭住行业龙头布局产业集群,力争5年内总部企业产值贡献超300亿元。

二是围绕我区“2+4”产业布局,重点在现代农业、高端制造业、新兴生产性服务业、高端生活性服务业、金融业、医药康养、现代物流、文体娱乐、大型房地产业等10大产业领域发力,助力打造十大支撑产业,促进企业总部快速集聚,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支撑。

四、重要举措

总部经济扶持措施共包括8方面:

一是开办注资奖励。以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起点,给予1%补助,并设定2000万上限,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兑现到位。

二是经营贡献奖励。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实行前3年按企业对地方财政主体贡献的80%,后2年按50%的标准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三是企业成长奖励。年营收首次超过30、50、100、50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20、30、50、100万元奖励。首次入选“山东100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软件100强”“中国500强”“世界500强”的,分别给予100、200、200、300、1000万元奖励。

四是租房购房奖励。企业自建或购置办公用房的,给予10%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分5年兑付;租赁办公用房的3年内按照租赁合同价的50%予以补助;入驻政府自持资产的根据合作协议可享受100%租房补助。

五是人才贡献奖励。总部企业高管五年内(不超过5人)个人地方财政贡献按100%比例予以奖励,高管减持股份形成的个人地方财政贡献按90%比例予以奖励。

六是产业配套奖励。对总部企业引进的总投资超过1亿、5亿、10亿的产业链上下游关键配套项目,分别给予引进企业30、50、100万元的奖励。

七是招商引荐奖励。对总部企业引荐单位或个人,根据引荐的企业类型,给予2万至5万元招商引资奖励;引荐企业存续期间,按企业年度纳税所产生的地方实际财力贡献(即扣除奖补后区财政剩余财力)1%给予引荐人持续性奖励。

八是特色激励政策。根据总部企业缴纳税收额度,可享受全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免费查体名额;高管人员父母养老服务;给予区划范围内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学位一个(任选其一);企业高管首次购房补贴;企业高管人员可享受市内火车站贵宾通道;区内文化休闲体育场馆、大型赛事免费入场服务;市内高端商务场所VIP等尊享服务。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地区相关要求,可以对企业提供更优更实的司法保护,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

五、文件附则

一是明确了申请企业的注册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财务制度、法人资格及企业承诺事项。

二是设定企业和个人所享受的扶持奖励资金不超过区级地方财政主体贡献总额。

三是明确企业高管认定和所享受的政策扶持的人数和年限。

四是明确就医绿色通道、养老服务、公办学校学位分别由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教体局负责制定细则和执行。

五是明确企业所享受的政策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

六是明确政策的修改权、解释权。

六、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了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申报及审核流程、监督管理、总部企业奖励资金认定申请表4方面内容。

一是认定标准,设定了基本条件(第一条)和附加条件(第二条、第三条),并明确了“一事一议”的范围。

二是申报及审核流程,明确了报送材料、初审、复审、公示、资金兑现的流程、方式和责任部门。

三是监督管理,明确了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四是总部企业奖励资金认定申请表,包括了企业申报信息、所申请的补助资金、审核单位等基本情况。

 

解读人:靳猛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电话:0533-285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