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 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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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0-514029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9-25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现将《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根据各自经营范围,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各项就业创业服务,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
二、积极开展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群体就业服务行动。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尽可能为受疫情影响严重、存在较大经营困难的行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提供劳动用工管理、薪酬管理、社保代理、发展规划等实用型服务,可适当减免相关服务费用。要主动参与“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等活动,为重点就业群体提供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要主动参与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在做好疫情措施前提下,安全有序参与人社部门等组织的现场招聘,积极开发一站式平台,提供全链条服务。
三、开展各项就业创业服务。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自主开发、积极引进用工余缺调剂平台,帮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淄博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行业协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成果展示交流等活动,推动创业创新项目成果转化。要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等工作,参与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加强与西部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交流合作等。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