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转发《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23N/2021-None 文号: 张人社字〔2021〕50号
发文日期: 2021-09-06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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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镇镇、各街道办事处,直有关部门各企业:

现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2021年企业工资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