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资金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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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1-513871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政策标准
每年评审不超过2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二、享受条件
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40岁以下海外留学归国青年在本市内注册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7年12月13日《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淄发〔2017〕34号)出台之后。每年选择不超过2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三、办理依据
(一)《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
(二)《淄博市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资金实施细则》。
四、申请材料
1、《淄博市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可容缺);
2、大学生身份证明(在校证明或留学证明等);
3、企业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4、获奖证书
五、基本流程
(一)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自主申请:(1)网上申报。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登录“淄博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向张店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2)现场申报。携带相关材料到张店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申报。
(二)审核发放。张店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项目初审后推荐上报,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和项目实地考察,在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无异议后,报市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将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六、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张店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指导科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按照当年度《关于申报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的通知》要求在申报期内申报材料;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张店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指导科
(二)电话咨询: 286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