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淄博市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资金服务指南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23N/2021-513871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4-14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资金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1-04-14
  • 字号:
  • |
  • 打印

一、政策标准

每年评审不超过2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二、享受条件

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40岁以下海外留学归国青年在本市内注册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7年12月13日《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淄发〔2017〕34号)出台之后。每年选择不超过2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三、办理依据

(一)《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

(二)《淄博市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资金实施细则》。

四、申请材料

1、《淄博市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可容缺);

2、大学生身份证明(在校证明或留学证明等);

3、企业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4、获奖证书

五、基本流程

(一)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自主申请:(1)网上申报。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登录“淄博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向张店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2)现场申报。携带相关材料到张店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申报。

(二)审核发放。张店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项目初审后推荐上报,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和项目实地考察,在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无异议后,报市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将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六、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张店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指导科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按照当年度《关于申报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的通知》要求在申报期内申报材料;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张店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指导科

(二)电话咨询: 286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