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张店区2022年第一批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政策资格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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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2-522702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2-2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关于确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扣除标准的通知》(鲁财税〔2019〕8号)文件要求,经初审、复核结果如下:
山东利利生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2人
淄博锡恩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1人
符合张店区领取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4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可传真)形式实名向张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533-2868869;2180787(传真)
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