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23N/2023-533302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30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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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市民中心五楼;邮编:255000;电话:2168550;邮箱:zdqrsjzzrs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区人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通过网站、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594。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区人社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了办事公开透明度,有效提升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在全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具体措施落实,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统一规范的格式,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修编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2年,通过“人社进社区”政策宣传、开展“局长云答疑”活动、开通视频帮办、运用“社银一体化”服务机制、推出“人社业务大讲堂”线上视频、增设咨询电话数量等手段,多方面拓展了群众诉求反映和信息了解渠道,年度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补充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更好服务于社会。

(四)平台建设方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重点做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发展规划等分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宣传我局工作开展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对主动公开信息与过程性信息、内部管理信息的界定,组织协调机制、奖惩机制等还有待建立和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5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对主动公开信息与过程性信息、内部管理信息的界定,组织协调机制、奖惩机制等还有待建立和完善。我局2022年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行了多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干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

 (三)《2022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和整合,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细化了各项工作举措,推动了方案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到202212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