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第三季度张店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br/>社保补贴审核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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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0-513986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的文件规定,张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2020年第三季度张店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进行审核,共有10家企业19人符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条件(详见附件),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张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2158796。
附件:2020年第三季度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花名册.xlsx
张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