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张店区2020年第八批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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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1-513984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关于印发<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发〔2020〕115号)文件要求,经初审、复核的考察结果,符合领取张店区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企业 10家37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9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可传真)形式实名向张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533-2868869;2180787(传真)
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