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企业吸纳驻淄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一次性资金支持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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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1-51398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政策标准
免费服务。
二、享受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驻淄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或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全职工作满1年,办理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了社保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一次性资金支持。
三、法定依据
1、《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
2、《淄博市回淄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亲情引才奖励实施细则》
四、申请材料
通过淄博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无形认证”。
五、基本流程
1.网上办理:进入【淄博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网址:http://60.210.113.118:8880/tsp/),
点击个人登录(输入对应的账号、密码根据右侧填写对应的验证码以完成登录)→进入页面后点击【吸引驻淄高校生】→进入申报功能页面后点击【申请】按钮→根据自身申请信息填写【新增补贴申报信息】→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上传材料】→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申请】
查询当前审核状态(若初审不通过,则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审核意见显示在【审核意见】栏内,若审核通过请查看【审核意见】)
2.现场办理:(1)申请人到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协助申请人,通过【淄博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完成企业吸纳驻淄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一次性资金支持申报。
六、受理地点
(1)线下受理地点: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详见咨询方式)
(2)线上受理网址:【淄博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60.210.113.118:8880/tsp/)
备注:两种渠道均可受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
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张店市民中心(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 0533-2180906
监督投诉:0533-218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