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回淄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亲情引才奖励服务指南 | ||
---|---|---|---|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1-513982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政策标准
免费服务。
二、享受条件
(一)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历学位证书,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
(二)自2019年11月21日(含,下同)《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下发后,新到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以及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另行规定,下同)、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创业满1年,签订1年及以上或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淄博学籍毕业生或入职时毕业生父母有一方为淄博市户籍。
三、法定依据
1、《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
2、《淄博市回淄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亲情引才奖励实施细则》
四、申请材料
通过淄博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无形认证”,上传户籍证明。
五、基本流程
1.网上办理:进入【淄博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网址:http://60.210.113.118:8880/tsp/),
点击个人登录(输入对应的账号、密码根据右侧填写对应的验证码以完成登录)→进入页面后点击【亲情奖励】→进入亲情奖励申报功能页面后点击【申请】按钮→根据自身申请信息填写【新增补贴申报信息】→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上传材料】上传户籍证明后点击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申请】
查询当前审核状态(若初审不通过,则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审核意见显示在【审核意见】栏内,若审核通过请查看【审核意见】)
2.现场办理:(1)申请人到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协助申请人,通过【淄博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完成亲情奖励申报。
六、受理地点
(1)线下受理地点: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详见咨询方式)
(2)线上受理网址:【淄博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60.210.113.118:8880/tsp/)
备注:两种渠道均可受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
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张店市民中心(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 0533-2180906
监督投诉:0533-317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