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公示 | ||
---|---|---|---|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淄财金〔2020〕26号《关于转发鲁财金〔2020〕25号文件做好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和淄人社字〔2020〕54号《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规定,经审核,于勇等1717人、山东春和景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50家小微企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在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的,请拨打举报投诉电话投诉。
公示期: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31日
举报投诉电话:0533-5207990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张店市民中心516室
附件:1.2023年第二季度张店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发放表(个人)
2.2023年第二季度张店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发放表(小微企业)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