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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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3-514015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1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政策标准
免费登记
二、享受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我省城乡劳动者,均可办理失业登记。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3. 《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
4.《关于“证卡合一”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166号);
5.《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鲁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11号);
6.《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
7.《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9号);
8.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0〕7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9.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75号)
四、申请材料
无
五、基本流程
线上申报。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后系统将按照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自动将信息提交到相应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
下载“12333”APP,提交申请后系统将按照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自动将信息提交到相应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
线下申报。可向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窗口提出申请。
六、受理地点
张店区市民中心/镇(街道)人社所
七、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限时办结
九、咨询方式
张店区:0533-286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