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张店区2023年第七批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政策资格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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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0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关于确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扣除标准的通知》(鲁财税〔2019〕8号)文件要求,经初审、复核结果,张店区符合认定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1家企业吸纳员工1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6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533-2868869
邮箱:zdqjybjyk@zb.shandong.cn
附件:符合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企业及人员名单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