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职业指导服务指南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23N/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09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指导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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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职业指导

二、服务内容

      为求职者、用人单位提供线上线下咨询、就业指导及帮助。

三、办理依据、办理要求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通过,2015年4月修正);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3号令);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7月国务院令第700号);

4、《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2015年7月通过)。

(二)办理要求

用人单位:依法具有用人单位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招用工的真实意愿;

个人:年满16周岁,具有求职的真实意愿。

四、所需材料

用人单位:

1、《营业执照(副本)》(可容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照片/扫描件/电子证照;

2、申请人身份证照片/扫描件/电子证照;

3、招聘简章(方案)。

个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电子证照,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工作流程(服务流程)

线上: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注册“山东公共招聘网”、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就业人才”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填写和上传单位招聘信息和个人求职信息,线上进行沟通对接;

线下:工作人员根据求职人员的求职意向或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招聘登记手续)的需求意向进行职业指导、岗位匹配;求职人员(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求职者)联系面试。

六、工作地点

线上:通过山东公共招聘网(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就业人才”微信公众号、“张店就业人才”视频号;

线下:张店区不定期举办招聘会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是否收费及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3-2158796

十、事项办理、信息公开链接和渠道

1、网页链接:

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

2、微信公众号(小程序):

张店就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