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职业指导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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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3-532972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1-09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事项名称
职业指导
二、服务内容
为求职者、用人单位提供线上线下咨询、就业指导及帮助。
三、办理依据、办理要求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通过,2015年4月修正);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3号令);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7月国务院令第700号);
4、《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2015年7月通过)。
(二)办理要求
用人单位:依法具有用人单位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招用工的真实意愿;
个人:年满16周岁,具有求职的真实意愿。
四、所需材料
用人单位:
1、《营业执照(副本)》(可容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照片/扫描件/电子证照;
2、申请人身份证照片/扫描件/电子证照;
3、招聘简章(方案)。
个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电子证照,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工作流程(服务流程)
线上: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注册“山东公共招聘网”、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就业人才”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填写和上传单位招聘信息和个人求职信息,线上进行沟通对接;
线下:工作人员根据求职人员的求职意向或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招聘登记手续)的需求意向进行职业指导、岗位匹配;求职人员(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求职者)联系面试。
六、工作地点
线上:通过山东公共招聘网(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就业人才”微信公众号、“张店就业人才”视频号;
线下:张店区不定期举办招聘会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是否收费及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3-2158796
十、事项办理、信息公开链接和渠道
1、网页链接:
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
2、微信公众号(小程序):
张店就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