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关于申报2020年职业介绍补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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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0-513992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介绍补贴落实工作,我区将分批次申报职业介绍补贴,2020年首批职业介绍补贴定于2020年4月2日--4月7日受理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张店区辖区内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本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
3、用工单位与被介绍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以社保缴费系统为准),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在2020年2月4日至5月4日之间;并且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4、被介绍人员无营业执照,不是任何单位股东。
二、补贴标准
经审核确认的,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三、申报材料(A4纸)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版。
2、《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职业介绍人员花名册》《用工单位接收人员花名册》扫描版及电子版。(见附件1、2、3)
3、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版。
4、《职业介绍补贴诚信承诺书》扫描版(见附件4)。
四、注意事项
联系电话:2158796。
张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