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个人求职登记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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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2-526621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2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政策标准
免费服务。
二、享受条件
1、年满16周岁;
2、具有求职的真实意愿。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通过,2015年4月修正);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国务院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2015年2月修订);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7月国务院令第700号);
4、《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2015年7月通过)。
四、申请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基本流程
线上求职:求职者注册为“山东公共招聘网”个人会员,按要求填写和上传个人求职信息;
求职者注册为“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个人会员,按要求填写和上传个人求职信息;
线下求职:参加各类招聘会。
六、受理地点
线上:通过"山东省公共招聘网"(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发布个人求职信息;
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120.220.22.32:8880/col/1026/index.html)发布个人求职信息;
线下:张店区人力资源市场不定期举办招聘会。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3-2158796
监督投诉:0533-2168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