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个人求职登记服务指南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23N/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20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个人求职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2-09-20
  • 字号:
  • |
  • 打印

一、政策标准

免费服务。

二、享受条件

1、年满16周岁;

2、具有求职的真实意愿。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通过,2015年4月修正);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国务院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2015年2月修订);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7月国务院令第700号);

4、《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2015年7月通过)

四、申请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基本流程

线上求职:求职者注册为“山东公共招聘网”个人会员,按要求填写和上传个人求职信息;

                    求职者注册为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个人会员,按要求填写和上传个人求职信息;

线下求职:参加各类招聘会。

六、受理地点

线上:通过"山东省公共招聘网"(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发布个人求职信息;

            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120.220.22.32:8880/col/1026/index.html)发布个人求职信息;

线下:张店区人力资源市场定期举办招聘会。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3-2158796

监督投诉:0533-2168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