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53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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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4-545352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2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出台背景: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开展校企合作,提高建筑行业农民工及产业工人技能和质量的建议》,我局对该建议依法进行答复。
二、决策依据:《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
三、重要举措:代表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对《关于开展校企合作,提高建筑行业农民工及产业工人技能和质量的建议》认真研究办理并答复,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
四、出台的文件名称:《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53号建议的答复》(张人社字〔2024〕17号)
五、解读人: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范祥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