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

张店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0-08-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张店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级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四)公示公告 

主要包括: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等信息。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网站。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nysyfzzx/

       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张店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也可以在网上申请,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西二路42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2183520             

      电子信箱:zdqmtjadmin@zb.shandong.cn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2

    联系电话:0533-2869877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张店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张店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编制。统计数据的时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二路42;邮编:255000;电话:0533-218352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张店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发改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业务工作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11日至20211231日,我单位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认真梳理了我单位的公开信息,对发生变更的目录和信息,逐一进行修改更新,确保本单位信息有效发布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按照网站建设要求,规范栏目设置,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调整和更新工作动态,保证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0

0

0

0

0

6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作为部门所属单位,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张店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张店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编制了张店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特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张店区西二路42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183520;电子邮箱:meitanju2005@sina.com)。

2020年,张店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发改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

  1. (一主动公开情况
  2. 2020年,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5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财政资金2条,规划计划1条,部门会议1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2条等。

  3. 依申请公开情况
  4. 2020年,我中心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将人大建议和政协议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公开

2020年,我中心共承办区人大代表提案2件。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中心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2020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0年,我中心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如公开时限不够及时,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2021年,我中心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内部协调有力,做到应报尽报、及时全面准确。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规范操作,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张店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2019年度张店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据《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中心编制了《张店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中心严格公开规定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截至2019 年12月31日,中心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共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本年度中心无任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无任何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无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为目的扎实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全面信息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和规范,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巩固拓展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9

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区煤炭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概

     2018年,区煤炭局高度重视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延续上一年度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确保工作开展及时高效。区煤炭局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我局的工作动态,做到网页内容及时更新。同时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在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多次研究部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强调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时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办法》要求,2018年,区煤炭局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8年底,区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

    2、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煤炭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3、区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专门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后台上传到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4、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制度。区政府对区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1、贯彻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煤炭监管和煤炭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煤炭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联系区煤炭局实际工作,编制了区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煤炭清洁利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183520),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区煤炭局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了煤炭清洁利用和煤炭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公开。

    1、公开全区清洁煤炭补贴和配送政策,加大了宣传力度,全区全年推广清洁煤炭6700余吨,财政补贴够煤专项资金200余万元,大力减轻了百姓负担,减少了燃煤污染排放,对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强力支撑。

2、公开全区煤炭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应工作举措。2018年,针对当时的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开展了煤炭加工企业安全检查等专项安全整治,确保了全区煤炭加工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3、积极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事故信息、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止2018年底,区煤炭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5条,占总数的60.33%;政策法规13条,占总数的22.2%;业务工作6条,占总数的10.8%;其他4条,占总数的6.5%。

     六、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制定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布及更新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情况

我局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充分依靠政府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设置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在政务公开、信息共享方面提高了政务公开度,通过相关信息的透明公开全心全意地为全区燃煤企业和煤炭经营业户服务。

(三)政务方面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1月1日至2018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部门动态、新闻宣传等方面。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设置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栏目。二是认真做好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是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和业务受理承办公告栏进行信息公开;四是通过淄博日报、张店电视台、张店通讯、张店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其它信息方面主要公开区煤炭局领导活动、基层工作、举报留言、通知等内容,如《区煤炭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会议精神 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等。

    (四)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市民可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区煤炭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区煤炭局执法科:市民可直接到区煤炭局执法科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平台建设情况

     区煤炭局积极选好信息公开平台维护人员,设兼职人员2人,并对维护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加大信息平台资金投入,积极更新服务器设备,不断提升网络设备水平。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区煤炭局无信息公开申请。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区煤炭局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煤炭局2018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煤炭局2018年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全部进行了保密审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区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三方面改进措施:

     1、继续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群众举报查处等社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要有新的突破。

     2、加强安全监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等方面的公开,让企业能够更多了解相关办事流程。

     3、拓宽各类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对公开网站进行栏目扩充和重新设计,方便群众进行查询,并提供更加丰富的公开内容。

 

张店区煤炭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8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区煤炭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概 述

     2017年,区煤炭局高度重视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延续上一年度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确保工作开展及时高效。区煤炭局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我局的工作动态,做到网页内容及时更新。同时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在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多次研究部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强调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时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办法》要求,2017年,区煤炭局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7年底,区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

    2、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煤炭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3、区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专门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后台上传到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4、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制度。区政府对区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1、贯彻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煤炭监管和煤炭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煤炭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联系区煤炭局实际工作,编制了区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煤炭清洁利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183520),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区煤炭局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了煤炭清洁利用和煤炭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公开。

    1、公开全区清洁煤炭补贴和配送政策,加大了宣传力度,全区全年推广清洁煤炭10000余吨,财政补贴够煤专项资金400余万元,大力减轻了百姓负担,减少了燃煤污染排放,对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强力支撑。

2、公开全区煤炭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应工作举措。2017年,针对当时的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开展了煤炭加工企业安全检查等专项安全整治,确保了全区煤炭加工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3、积极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事故信息、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止2017年底,区煤炭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5条,占总数的39.5%;政策法规13条,占总数的34.2%;业务工作6条,占总数的15.8%;其他4条,占总数的10.5%。

     六、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制定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布及更新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情况

我局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充分依靠政府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设置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在政务公开、信息共享方面提高了政务公开度,通过相关信息的透明公开全心全意地为全区燃煤企业和煤炭经营业户服务。

(三)政务方面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部门动态、新闻宣传等方面。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设置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栏目。二是认真做好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是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和业务受理承办公告栏进行信息公开;四是通过淄博日报、张店电视台、张店通讯、张店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其它信息方面主要公开区煤炭局领导活动、基层工作、举报留言、通知等内容,如《区煤炭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会议精神 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等。

    (四)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市民可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区煤炭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区煤炭局执法科:市民可直接到区煤炭局执法科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平台建设情况

     区煤炭局积极选好信息公开平台维护人员,设兼职人员2人,并对维护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加大信息平台资金投入,积极更新服务器设备,不断提升网络设备水平。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区煤炭局无信息公开申请。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区煤炭局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煤炭局2017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煤炭局2017年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全部进行了保密审查。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区煤炭局下属煤炭执法稽查大队1个事业单位,承担全区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加工企业安全执法稽查、举报煤炭违法经营受理、应急预案备案、演练及信息平台管理等职责,区煤炭局按照分级审查的原则,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进行公开,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区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三方面改进措施:

     1、继续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群众举报查处等社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要有新的突破。

     2、加强安全监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等方面的公开,让企业能够更多了解相关办事流程。

     3、拓宽各类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对公开网站进行栏目扩充和重新设计,方便群众进行查询,并提供更加丰富的公开内容。

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4

                                                   区煤炭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区煤炭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概 述
    2016年,区煤炭局高度重视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延续上一年度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确保工作开展及时高效。区煤炭局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我局的工作动态,做到网页内容及时更新。同时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在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多次研究部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强调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时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办法》要求,2016年,区煤炭局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6年底,区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
    2、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煤炭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3、区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专门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后台上传到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4、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制度。区政府对区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1、贯彻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煤炭监管和煤炭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煤炭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联系区煤炭局实际工作,编制了区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煤炭清洁利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183520),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6年,区煤炭局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了煤炭清洁利用和煤炭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公开。
    1、公开全区清洁煤炭补贴和配送政策,加大了宣传力度,全区全年推广清洁煤炭12000余吨,财政补贴够煤专项资金400余万元,大力减轻了百姓负担,减少了燃煤污染排放,对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强力支撑。
2、公开全区煤炭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应工作举措。2016年,针对当时的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开展了煤炭加工企业安全检查等专项安全整治,确保了全区煤炭加工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3、积极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事故信息、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止2016年底,区煤炭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5条,占总数的39.5%;政策法规13条,占总数的34.2%;业务工作6条,占总数的15.8%;其他4条,占总数的10.5%。
 三、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制定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布及更新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情况
我局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充分依靠政府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设置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在政务公开、信息共享方面提高了政务公开度,通过相关信息的透明公开全心全意地为全区燃煤企业和煤炭经营业户服务。
(三)政务方面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部门动态、新闻宣传等方面。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设置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栏目。二是认真做好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是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和业务受理承办公告栏进行信息公开;四是通过淄博日报、张店电视台、张店通讯、张店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5、其它信息
    其它信息方面主要公开区煤炭局领导活动、基层工作、举报留言、通知等内容,如《区煤炭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会议精神 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等。
    (二)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市民可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区煤炭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区煤炭局执法科
市民可直接到区煤炭局执法科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平台建设情况
    区煤炭局积极选好信息公开平台维护人员,设兼职人员2人,并对维护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加大信息平台资金投入,积极更新服务器设备,不断提升网络设备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区煤炭局无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区煤炭局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煤炭局2016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煤炭局2016年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全部进行了保密审查。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区煤炭局下属煤炭执法稽查大队1个事业单位,承担全区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加工企业安全执法稽查、举报煤炭违法经营受理、应急预案备案、演练及信息平台管理等职责,区煤炭局按照分级审查的原则,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进行公开,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区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三方面改进措施:
    1、继续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群众举报查处等社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要有新的突破。
    2、加强安全监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等方面的公开,让企业能够更多了解相关办事流程。
    3、拓宽各类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对公开网站进行栏目扩充和重新设计,方便群众进行查询,并提供更加丰富的公开内容。

 

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9

      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现将我局2015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办法》的有关知识,安排专人按时完成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
        二、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建设情况
       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专门成立了由局长牛锡春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执法大队长张景波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将组织专门人员逐步制定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社会评议制度、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和信息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将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思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方面的交流,吸收其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使我局的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三、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制定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布及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情况
我局在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充分依靠政府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设置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在政务公开、信息共享方面提高了政务公开度,通过相关信息的透明公开全心全意地为全区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业户服务。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部门动态、新闻宣传等方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设置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栏目。二是认真做好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是设置信息公开栏和业务受理承办公告栏进行信息公开;四是通过淄博日报、张店电视台、张店通讯、张店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相关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为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业户服务、开创了全区煤炭清洁利用工作开取新局面,在信息管理方面没有受到虚假不完整信息的困扰。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公告栏、宣传栏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本着便民利民的工作思路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科技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对发布的信息全部实行免费,只要有需要的群众想要浏览都能在我们的公开专栏第一时间获取相关资料,信息公开方面不存在收费情况。
       (六)信息主动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后申请办理情况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申请。
       五、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有正科级下属单位一个,名称为淄博市张店区煤炭执法稽查大队,主要负责全区煤炭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与我局机关合署办公,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和局机关一并展开。
       (二)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有信息员两名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每次在发布信息之前都严格遵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在信息公开之前都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保密事项严格遵照《条例》和《办法》规定处理。并定期对发布信息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失误。
       (三)其他情况
      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认为应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工作交流,强化信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

                                                                                     淄博市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6年3月26日

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现将我局2014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办法》的有关知识,安排专人按时完成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

二、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建设情况

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专门成立了由局长牛锡春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执法大队长张景波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将组织专门人员逐步制定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社会评议制度、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和信息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将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思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方面的交流,吸收其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使我局的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三、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制定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布及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情况

我局在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充分依靠政府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设置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在政务公开、信息共享方面提高了政务公开度,通过相关信息的透明公开全心全意地为全区煤矿企业服务。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部门动态、新闻宣传等方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设置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栏目。二是认真做好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是设置信息公开栏和业务受理承办公告栏进行信息公开;四是通过新闻媒体、报刊发布群众关心的事情。

(四)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相关情况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为煤矿企业服务、为全区煤炭清洁利用工作开取新局面,在信息管理方面没有受到虚假不完整信息的困扰。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公告栏、宣传栏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本着便民利民的工作思路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科技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对发布的信息全部实行免费,只要有需要的群众想要浏览都能在我们的公开专栏第一时间获取相关资料,公开不存在收费情况。

(六)信息主动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后申请办理情况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
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申请。

五、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有正科级下属单位一个全名为淄博市张店区煤矿安全执法稽查大队,下属单位我我局机关合署办公,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和局内一并展开。

(二)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有信息员两名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每次在发布信息之前都严格遵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在信息公开之前都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保密事项严格遵照《条例》和《办法》规定处理。并定期对发布信息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失误。

(三)其他情况

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认为应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工作交流,强化信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

   淄博市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5年2月16日

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3-03-29

 

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字〔2013〕1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现将我局2012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办法》的有关知识,安排专人按时完成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

二、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建设情况

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专门成立了由局长徐立壮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王龙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将组织专门人员逐步制定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社会评议制度、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和信息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将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思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方面的交流,吸收其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使我局的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三、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制定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布及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情况

我局在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充分依靠政府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设置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在政务公开、信息共享方面提高了政务公开度,通过相关信息的透明公开全心全意地为全区煤矿企业服务。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部门动态等方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设置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栏目。二是认真做好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是设置信息公开栏和业务受理承办公告栏进行信息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公告栏、宣传栏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本着便民利民的工作思路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对发布的信息全部实行免费,只要有需要的群众想要浏览都能在我们的公开专栏第一时间获取相关资料。

(五)信息主动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后申请办理情况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
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申请。

五、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有正科级下属单位一个全名为淄博市张店区煤矿安全执法稽查大队,下属单位我我局机关合署办公,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和局内一并展开。

(二)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有信息员两名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每次在发布信息之前都严格遵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在信息公开之前都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保密事项严格遵照《条例》和《办法》规定处理。并定期对发布信息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失误。

(三)其他情况

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认为应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工作交流,强化信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

二0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4-01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现将我局2011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的有关知识,安排专人按时完成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成立了由局长徐立壮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王龙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将组织专门人员逐步制定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社会评议制度、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和信息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将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思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方面的交流,吸收其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使我局的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制定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布及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情况

我局在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充分依靠政府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设置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在政务公开、信息共享方面提高了政务公开度,通过相关信息的透明公开全心全意地为全区煤矿企业服务。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方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设置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栏目。二是认真做好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是设置信息公开栏和业务受理承办公告栏进行信息公开。

(四)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相关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为煤矿企业服务,在信息管理方面没有受到虚假不完整信息的困扰。

(五)便民利民的有关措施

我局主要通过公告栏、宣传栏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本着便民利民的工作思路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科技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六)信息主动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1
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其他情况

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认为应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工作交流,强化信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

二0一二年二月二日

2010年度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11-04

 

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现将我局2010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的有关知识,安排专人按时完成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成立了由局长徐立壮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王龙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将组织专门人员逐步制定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社会评议制度、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和信息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将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思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方面的交流,吸收其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使我局的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制定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布及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情况

  我局在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充分依靠政府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设置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在政务公开、信息共享方面提高了政务公开度,通过相关信息的透明公开全心全意地为全区煤矿企业服务。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011日至201012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方面(详见《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设置了《张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栏目。二是认真做好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相关情况

  201011日至20101231日,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为煤矿企业服务,在信息管理方面没有受到虚假不完整信息的困扰。

  (五)便民利民的有关措施

  我局主要通过公告栏、宣传栏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本着便民利民的工作思路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科技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六)信息主动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011日至20101231日,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其他情况

  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认为应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工作交流,强化信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