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MB2869527H/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9 发布机构: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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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869949;邮箱:zdqnyjbgs@zb.shandong.cn)。

—、总体情况

2021年,张店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新闻舆论宣传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了全区农业农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11日至20211231日,我局共公开政务信息89次(条)。其中政策文件3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1次、规划计划1次、会议公开6条、行政权力29条、建议提案2条、财政信息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6条、政策解读3条、互动交流2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6业务动态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进一步理顺了政务公开工作立体化协调、推进和落实机制,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压实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由一把手牵头抓,分管领导主动抓,具体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要求负责政务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网站管理意见、信息审核与发布、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形式和程序,建立起严格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目录,及时公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开通电话、邮箱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写了《张店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及时予以公布。

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清晰度针对我局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完善。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要求负责政务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迈向更高水平,2021年我局累计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及业务推进培训会7次,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议2次,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同时,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机构职能、决策事项目录、职责边界清单等栏目,自觉接受社会对我开展农业农村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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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还存在许多不足,如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领导,提高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内部协调有力,做到应报尽报、及时全面准确。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规范操作,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吸收采纳情况。2021年共承办政协委员会提案1件(淄博市张店区政协十次会议第20提案),人大代表建议0件,办理结果为:予以采纳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