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民政局
标题: 张店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573W/2025-550316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6 发布机构: 张店区民政局

张店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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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民政局法制科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33房间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558,电子邮箱:zdqmz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根据张店区政工公开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公开透明,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强化政策解读,突出信息公开时效性,助力群众需求满足与民生事业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1、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度,张店区民政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6件,其中政策文件1件,工作规划1件,养老服务信息45件,社会救助信息65件,社会福利信息25件,意见(调查)征集信息1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9件,会议信息3件,“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件,政府工作报告9件,财政信息7件,政策解读1件,通知公告10件,工作动态5件。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4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比2023年信息公开申请件新增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时限、责任科室等,实行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和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保密审查制度,由相关业务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起草文件,研究并确定公开属性,报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后发文公示。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清理失效文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张店区民政局以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设置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会事务、慈善、养老服务等模块,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同时,充分利用好“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政策解读”等模块,方便群众反馈意见建议、了解政策信息。加强“融公开”工作平台的管理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加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为群众关注民政工作、了解民政政策提供平台,同时促进民政勤政廉政建设。

5、监督保障方面。依据《条例》规定,张店区民政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内部考核、监督检查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严格审核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的内容,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张店民政”微信公众号,倾听群众诉求、搜集社情民意,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答复网民来信和意见建议。2024年,共受理“12345”便民热线643,均按时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策、会议的解读方式不够丰富,解读形式比较单一;部分信息公开数据不及时公开渠道不全面公开信息不够规范。

(二)改进举措

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方案,完善公开渠道,实现公开途径全覆盖,及时公开并规范各类公开信息,丰富部门办公会解读、政策解读形式,提高图文、视频解读比例,提高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共办理区级人大代表建议9件、办理区级政协提20案件,现已全部按规定时间办复完毕,代表沟通率、及时办理答复率、代表满意率达到100%。这些建议和提案,内容翔实、贴近民生、针对性强,充分体现了张店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3、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实践情况。

     

        4、《2024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2024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任务,制定措施,确保了方案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认真梳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和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公开任务、完成形式、完成时限及责任科室确保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张店区民政局  

2025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