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民政局
标题: 张店区民政局2018年重点工作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573W/2018-5115545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1-09 发布机构: 张店区民政局

张店区民政局2018年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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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民政局2018年重点工作

 

(一)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完善和理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慈善救助等工作环节,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扶尽扶重点针对低保公示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督导各镇办、村居实现低保长期公示,解决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做好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衔接工作,确保标准、政策、对象、管理、信息五个方面有效衔接。完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机制,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提高救助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逐步扩大和提高重特大疾病的救助病种和救助水平。稳步推进救灾救济工作,充实完善救灾储备库建设,力争达到省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库标准。积极鼓励村(社区)争创全国、全省减灾示范社区。完善灾害救助管理系统和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启动机制,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监管,高效有序开展救灾应急和倒房重建工作。认真组织2018年度“慈心一日捐”活动,力争在2017年度筹募善款的基础上有新突破。积极探索慈善公开周和慈善公开日活动,引入专项监督检查机制,年内实现慈善网站建设,慈善政策、信息、活动全公开。创新开展多项专项救助活动,持续加大慈善协会队伍建设和救助力度,在资金拨付和使用两方面加强监管,确保各类公益帮扶活动使用资金不低于全部拨付资金的20%。全面推进其他救助工作,继续开展“夏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同时,持续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

(二)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全面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和银龄安康保险投保工作,积极发挥法律维权示范站作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继续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年内计划新增养老床位200张,新建农村幸福院6家,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家。同时,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和服务质量大检查活动,力争全区所有养老机构54项基础性指标达标率实现100%。日间照料中心方面,力争年内全面实现社会化托管运营。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新模式,通过设置专业的医疗服务设施、老年活动场所、老年食堂等,完善社区基础养老设施,打造专业的老年社区。选取部分日间照料中心开展爱心大食堂助餐试点工程。探索加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受益面,计划将空巢老年人等人群纳入购买政府购买范围。此外,充分利用实验区建设契机,提高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信息服务平台自身的造血功能,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实验区试点。

(三)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双拥共建方面,积极培育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按照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总方针进一步做好科技文化拥军和智力拥军工作做好八一建军节和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积极开展困难官兵救助工作。优抚安置方面,严格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确保优抚对象各类定期抚恤补助经费、医疗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发放。认真统计、审核2018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名单及档案。抓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扩大受训覆盖面以及培训质量和效果,实现退役与就业的无缝对接,全力把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打造成缓解安置压力的有效平台。认真研究和解决涉军群体的突出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同时,利用网格管理的作用,加强形势研判和应急稳控,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保障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全面落实。继续推进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和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争创工作。计划新建烈士纪念浮雕墙一处,并重点做好清明节等传统节日的祭扫活动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确保祭扫过程文明、有序、低碳、环保。

(四)着力营造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新气象。扎实做好第十二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的各项后续工作,严把政策程序和纪律关口,做好班子交接和下属委员会成立工作,确保“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善始善终。抓好人才工作落实,积极推选并广泛宣传各级和谐使者优秀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联合人社、组织等相关部门,抓好社区工作选聘工作落实。继续推进学校+社区联合培养机制,强化高校与社区对社工的联合培养作用。探索与院校及专业社工机构开展社工专业培训工作,积极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用专业化的水平提升社区工作高度。“村改居”工作方面,稳步推进已经完成农村集体改制的村改居工作。按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三年行动计划”,按标准完成马尚镇周家村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促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再创新水平。做好行业协会商会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工作,探索降低社区社会组织准入门槛,进一步优化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做好社会组织登记与党组织设立同步审批和党组织建设检查工作,以党建带动社会组织业务开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严格把控婚姻、收养、社会组织等登记审批工作,确保各类登记合格率为100%。逐步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完成《张店区地名志》的编纂印刷、《山东省地名词典》词条采集和释文编写工作。其他区划地名工作中,完成淄川张店线联合检查,并逐步开展我区背街小巷的道路标志牌设立、维护和新命名道路的标志牌设立工作。进一步完善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开展“有福童享”救助帮扶孤困留守儿童工作牵头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及强制报告制度。

(六)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新体系。继续坚持深化殡葬改革,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积极做好平山陵园销售管理工作。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会同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调整我区公益性公墓布点规划数量。按照规划内容,采取分期建设、逐步实施的方式,按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对部分村居现有的依俗形成的老墓区进行生态化改造。尽快出台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以奖代补政策,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推动我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同时,积极引导老墓地入迁公益性公墓,逐步平复坟头群。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鼓励群众选择公益性公墓进行生态安葬。确保2018年年底前,全区所有村居实现公益性公墓安葬或节地生态安葬。

民政局公开监督电话:0533---2869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