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民政局
标题: 张店区民政局2023年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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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机构: 张店区民政局

张店区民政局2023年工作规划

发布日期: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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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张店区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三提三争”“创新提升年”工作要求,以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为目标,严格落实“九大提升行动”各项任务,在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社会救助力度、推动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儿童福利保障、推进基层社区治理、推动社会组织有序发展、促进慈善社会工作融合发展、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能力、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方面实现“新突破”,为实现市委“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贡献民政力量。

一、三提三争,在筑牢党建引领基石上实现新突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理论学习方案,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把握精髓和实质、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区民政系统首要政治任务,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创新形式载体,丰富方法手段,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开展学习、宣讲和研讨交流活动,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在拓展广度深度上下功夫,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科学谋划落实思路举措做好结合文章,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区民政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强化党的民政工作意识,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常态化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

(四)推动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实施党的建设规范提升行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突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加强党建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突出政治标准,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统筹做好发展员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扎实开展“三提三争”创新提升年活动。深化党内关怀帮扶。充分发挥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区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民政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自觉主动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打造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堪当大任、素质优良的民政铁军。全方位育才、引才、用才,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注重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干部过硬素质能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推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常态化。健全选育管用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机制。大力培养“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注重选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扶危济困,在强化社会救助力度上实现新突破

(一)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开展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扩围增效工作,充分发动镇(街道)、村(社区)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志愿者等人员,建立主动发现队伍,定期开展摸排工作,及时发现潜在救助对象,提高“政策找人”效率。加大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临时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时效性。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继续推动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

(二)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用好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信息交换制度机制,实现与有关部门数据共享常态化,进一步加强数据比对、复核工作,确保救助对象不遗漏、不重复,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度提高低保和特困救助供养标准。

(三)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完善发展服务类救助的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的照护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提升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水平。加强对政府购买第三方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照护服务质量。

(四)强化推进落实相关措施。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强化改革创新,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实践和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活动。加强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宣传和政策培训活动,以镇(街道)为单位开展社会救助政策专场培训班,夯实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

三、优化供给,在推动养老服务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健全政策制度。编制张店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完成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市级出台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意见,建立张店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更新、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料和免费或低收费集中托养、特殊困难老年人委托服务、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等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并抓好落实。

(二)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新增养老机构3家,新增各类床位300余张。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需求,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辟失智照护单元。持续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50余张。全区长者食堂规范有序发展,新建长者食堂30处。大力推动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连锁运营辖区综合养老服务机构、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家庭养老床位等养老服务设施,创新发展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平台,提供养老管家、康复理疗、助洁助浴、文体娱乐、辅具租赁等服务。培育1 家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

(三)提升养老服务发展质量。开展养老机构六化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行标准化、安全化、优质化、家居化、亲情化、智慧化六化服务。持续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养老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五专员制度,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实现养老机构智慧消防全覆盖。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并落实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提升综合监管质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持续推进养老机构疫苗接种工作。开展新一轮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机构护理型床位认定工作,星级以上养老机构占比达75%,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以上,提升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运营效能。继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人次,培育养老服务实训基地1处,举办张店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持续推动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

(四)加强工作创新。探索慈善+养老”“志愿服务+养老”“社工+养老等发展模式。打造中心城区养老服务新高地,建立张店区养老服务品牌,统一养老服务设施名称和标识,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张店区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相应管理模块,推广平台使用,提升养老服务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完善机制,在加强儿童福利保障上实现新突破

(一)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孤困儿童基本保障制度,提高孤困儿童保障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孤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健全完善孤困儿童主动发现机制,落实儿童主任走访制度。持续实施孤困儿童助医、助学项目,规范使用儿童福利领域资金,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精准维护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确保现有用户每月至少登录一次。

(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能力建设,组建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家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自查自评专项督导工作。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三级工作网络,着力推进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体化建设、规范化运行、专业化服务,配备专人负责,夯实基层基础,创建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示范未保机构和未保站。落实儿童主任走访制度,健全完善儿童主任工作补助(补贴)情况制度。

(三)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创新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模式,孵化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和慈善资金投入,以社工站为依托,引导专业社工机构、社会组织开展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创建“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试点,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监护不当儿童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书记区长话未保”等活动。

(四)推进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开展被收养未满 18 周岁儿童监护状况排查专项行动,落实鼓励国内家庭收养孤残儿童的政策措施。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建设,规范使用收养登记信息系统,开展收养登记、收养评估工作培训,提升收养登记规范化服务水平。

五、固本强基,在推进基层社区治理上实现新突破

(一)推动基层治理重点工作落实。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文件。会同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文件。建立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社区综合考核评比项目清单、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三张清单”制度。落实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根据省、市安排,开展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典型宣传。 

(二)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强化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工作联动。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决策机制。深入推动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常态化开展村务公开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组织评选一批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推进基层党组织主导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贯彻落实村(社区议事协商省级地方标准。

(三)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持续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美好村庄、美好社区”创建活动,以规范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提升村(居)自治能力和创新社区协商等为重点,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服务典型案例,积极申报省级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

(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在核准社区工作者人数基础上,制定2023年度招聘计划,探索将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推动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的标准配备社区工作者,达到核定总量80%

六、服务提升,在推动社会组织有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一)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工作在社会组织领域走深走实,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组织党建活动。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委职能作用,按照“应建尽建”原则,社会组织符合成立党组织标准的及时成立党组织,提高党组织单独组建率,加强对社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育发展。建立党组织书记述职考评和党组织发挥作用有效机制,开展评星定级和“张社同心 一心向阳”党建品牌创建,推进社会组织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

(二)深化依法治理防范风险。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加快构建党建与业务融合、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结合、登记管理机关与有关部门配合的“三合一体”监管体系。发挥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资金监管等协调机制作用,通过年度报告、等级评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行政处罚等措施,提升综合效能。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整治违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提升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水平,完善管理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以理事会为重点的组织机构、协商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议事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提升规范化治理水平。

(三)引领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大局。完善引导支持社会组织服务民政工作发展大局政策措施,引导社会组织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发挥社会组织人才、资源优势,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建立社会组织人才库,促进社会组织人才、资源共享,形成聚能蓄力新格局。实施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服务我区高质量发展、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等。

(四)健全基层社会组织孵化体系。提升社会组织服务保障水平,通过交流座谈会、大走访等形式,了解当前形势下社会组织的发展需求。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持续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年末实现城市社区平均不少于12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不少于6个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目标。凝聚社会组织智慧力量,搭建社会组织有效参与民政工作的项目载体,助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形成社会组织助力民政事业大发展的良好局面。

七、创新模式,在促进慈善社会工作融合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依法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大力培育发展慈善组织,推进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进一步扩大慈善组织规模。探索推动社区基金发展,不断丰富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慈善的形式。推动落实慈善税收优惠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申报工作。打造阳光慈善,加强慈善组织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全区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工作,推动慈善组织将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认真组织“慈心一日捐”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动员辖区内爱心人士、热心企业家积极投入到“慈心一日捐”的活动中来切实提高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的效度和力度。组织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会工作站规范建设暨双创落实年活动,打造社工+慈善+志愿服务融合发展新模式,着力促进社工站提质增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开展全国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中期评估工作。鼓励引导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开展张店区和谐使者选拔工作,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者队伍。组织开展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积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作用。

(三)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加大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力度,进一步推动志愿者实名注册,促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确保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信力。持续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申报工作,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方便群众参与志愿服务、获得志愿服务。发挥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志愿服务站点作用,深入推进民政领域志愿服务,打造民政特色志愿服务品牌。

八、规范提升,在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一)织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络。持续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领导机制建设,建立民政牵头,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积极协作的救助机制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协作机制,继续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保障工作,安排专人从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整合力量,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实际,指导各村(社区)组建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救助队伍,并将市救助管理站24小时救助电话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工作“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早处置”,逐步实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无缝隙、全覆盖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

(二)全面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健康发展要求,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着力增强火化、接运、冷藏、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全力做好殡葬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开展殡仪馆管理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深化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遗体运输车辆管理。持续推动节地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实现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全面推行绿色殡葬,大力倡导海葬安葬新形式。持续推进“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提高殡葬领域治理水平。加强殡葬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和使用,强化网上服务能力。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部署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全力打造“礼安齐鲁”丧俗改革品牌。

(三)创新婚姻登记管理服务。继续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专人定时对婚姻登记当事人预约信息进行网上预审,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好”。扎实开展婚姻登记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确保问题数据排查到位。认真落实涉外婚姻登记工作和婚介服务机构监管的相关政策。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使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的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应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不断提升“冷静期”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质量,促进婚姻家庭和谐。

(四)加强残疾人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与城市低保挂钩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两项补贴标准持续稳步增长。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做好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为残疾人申领提供更多便利。开展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回头看”,加强两项补贴数据精准管理。整合残联、卫健等部门资源力量,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行动,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创新发展。

(五)开展我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积极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逐步形成“两套工作机制、三支工作队伍、N个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站”2+3+N”工作模式,加大对精神障碍居民的护理力度,增强精神障碍居民的社会适应能力,持续改善精神障碍居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精神障碍居民的社会融入能力。

和谐稳定,在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一)加强和改进区划地名工作。加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规范,严格规范行政区划管理。贯彻落实省厅制定的行政区划调整历史文化专项评估,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严肃行政区划工作纪律、严格执“三个不得”工作要求。开展全区行政区划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政策执行力。

(二)加强地名管理服务。抓好《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依法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严格地名命名、更名、使用,规范罗马字母拼写和使用。加强地名文化保护,贯彻落实《山东省老地名保护办法》逐步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成立地名文化志愿服务队,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保护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落实国家地名信息库管理办法,高质量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更新维护工作。

(三)提高边界治理效能。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防范行政区域界线争议,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治理机制,确保边界和谐稳定。开展2023年度张店-桓台界线联检工作,加强界线标志物管理维护,完善界线管理平台。加大边界法治宣传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边界地区环境。

十、多措并举,在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实现新突破

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部署要求,严格做好养老机构、婚姻登记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完善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方案、部门联合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就医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重症率和死亡率。平稳有序做好殡葬服务管理,提高殡葬应急保障能力。强化社区服务管理作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配合摸清重点人群健康情况,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居家治疗等工作。加快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全覆盖,健全与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调联动机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疫情防控。

抓紧抓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民政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四不两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深入推进社会事务、养老服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加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推动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等制度。制定全民政法治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整治民政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学习贯彻落实民政领域省级地方标准。落实民政领域深化改革制度措施,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做好民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无证明城市”建设、民政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民政用证事项电子证照互验互用等工作。常态化落实“静默认证”、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集成办、掌上办等改革举措。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做好民政改革经验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工作。

(四)开展民政领域政策宣传。编制印刷张店区民政便民服务政策指南和张店区民政政策宣传海报,深入开展 “惠民政策进万家”政策宣讲活动,在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在各镇、街道繁华路段,利用农贸集市和各镇、街道组织的大型群众集会开展集中宣传,设立政策宣传咨询点,通过播放广播、赠送资料、散发宣传材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群众大力宣传民政惠民政策。

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强化与有关部门数据共享,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更加便捷的动态信息监测。强化数据治理和数据分析,提高民政业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常态化开展业务系统问题梳理工作,全面提升数字民政应用水平。认真落实民政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和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规划监测评估和民政统计工作。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任务及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使用好全国网络版民政统计信息系统,做好与业务系统的数据共享对接,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分析和统计宣传,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做好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工作。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局工作部署,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全区民政系统积极参与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工作,帮助支持受援市、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积极参与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评选工作争取更多创新案例和政策理论研究成果被评优秀。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加大重复信访治理力度,落实平安建设各项职责任务。加大民政宣传力度,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加强网络舆情风险预防,健全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引导舆论,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统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推动民政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加强政策解读,指导基层民政部门加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保密管理,压紧压实保密责任。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做好各类档案整理工作。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节能降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