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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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573W/2024-549178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1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民政局 |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我区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根据《张店区民政局 张店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张民〔2023〕7号)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55元提高到801元。根据《淄博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淄民〔2022〕15号)文件有关规定,2023年按照最新标准全面提升了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保障金。截至12月累计拨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17.97万余元(含补发资金),惠及204户、305名保障对象。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长期绩效目标: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月按时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力争保障对象准确率和资金发放率达到100%。为营造和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实的基础。
2.年度目标:按时足额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项目绩效评价目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张店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预算管理的经验,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绩效提供依据。
(二)项目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张店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同时在反映产出、效果等方面的末级指标细化、量化程度较高,如保障对象满意度情况、全区农村低保在保覆盖情况为基础进行评分,降低评价人员的主观影响。
(2)公正公开原则。本次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使用与绩效目标有直接联系,能够恰当反应目标实现程度的绩效评价指标,如对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的作用、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等,均为能够反应项目目标实现程度的绩效指标。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淄博市《淄博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淄财绩〔2016〕3 号)分别按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制定。
本次评价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定性考核指标采用分析打分,对定量考核指标采用量化打分,总分一百分,以最终得分确定评价等级。
评价结果实行量化打分,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90 分以上为优秀,75 分—90 分(不含)为良好,60 分-75 分(不含)为及格,60 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
3.绩效评价方法。
(1)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案卷研究法。案卷研究法是研究证据收集的重要信息采集手段,从现有资料的梳理中获得大量有用证据,获得资金使用状况相关的材料,评价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状况。
(3)实地测评法。对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现场实地测评,包括政策的落实、管理、执行和效果情况。
(三)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评价工作小组,拟定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案。
2.组织评价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管理方面的政策,及有关项目实施依据、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管理等文件精神。
3.组织实施。核查项目立项、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财务管理等方面资料,了解项目资金到位及下拨情况、资金监管措施、项目具体完成情况等。
4.对采集的数据资料进行复核汇总、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
5.分析评价。
三、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根据张店区民政局2023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23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预算135万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开始时间是2023年1月,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实际拨付资金为117.97万元,资金到位率87.38%。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张店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需求135万元,实际到位117.97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通过查验相关文件,确认补助资金按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通过查验财务凭证及资金支出明细,资金使用范围符合规定用途。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经查阅相关财务制度文本和询问管理人员,各街道(镇)均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制度健全,财务资料及绩效考核资料保存完整。
(3)财务监控有效性。张店区民政局对资金进行连续、全面监控,财务监控制度及机制的运行较为规范有效。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性分析。张店区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设长期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稳定发展与规划相符,预期的产出效益与效果均符合当地正常的业绩水平,能够促进当地社会事业发展。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根据《张店区民政局 张店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张民〔2023〕7号)、《淄博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淄民〔2022〕15号),本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内容合法、合规、完整并建立了相关责任机制。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预算资金申请以上年度全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基础,按照平均保障水平测算出2023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金额,预算金额略超拨付资金,成本控制措施得当。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2023年本项目预算资金135万元,实际拨付117.97万元,拨付资金时按照当时实际资金需求拨付,成本控制严格。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2023年度本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17.97万元,全部用于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项目完成质量。根据《淄博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淄民〔2022〕15号)要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所需经费由中央、省、市、区县财政按照一定比例承担。根据《张店区民政局 张店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张民〔2023〕7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起,张店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按照新标准发放。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张店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实现动态管理。农村低保人员基本生活质量得到提升,促进家庭基本生活得到改善,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社会效益。本项目在提升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维护地区社会稳定方面提供了坚实保证;有利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可持续性影响。本项目严格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资金给付流程、工作服务水平的可持续发展,从兜底保障、扶贫济困、残疾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经济困难老年人福利等各个角度出发建设本项目,完全响应了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和影响。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依据评价工作小组论证通过的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采用访谈、数据收集等方式,针对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展开具体的绩效评价工作。综合资料评审以及评价小组实地访谈情况,评价结果显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表现优秀。
(二)评价结论。根据最终的综合评价得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目的整体表现优秀。其中,项目效果方面表现最好,可见项目对于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升社区社会层面稳定方面作用显著。在项目决策方面、项目管理方面表现良好,项目决策有据可依且项目管理内控严格。在项目产出方面,基本按照预算制定的保障人员数量和保障水平标准执行,表现优秀。总体来看,张店区民政局较好的完成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目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打分表详见附件2。
五、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绩效评价是对效果的评价,评价结果直接反应项目实施的效益。绩效评级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90 分以上为优秀,75 分-90分(不含)为良好,60 分-75 分(不含)为及格,60 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对于评价优秀的项目应当加大资金支持,以期待更好的公共效益;对于评价结论合格以上得项目应该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于评价结论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减少资金或者取消资金支持。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绩效目标设置清晰。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部门发展政策与规划;与部门职责、承担单位职责紧密相关。项目绩效目标分为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指标内容清晰合理。
2.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可行。在《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意见》(鲁民〔2017〕103 号)的基础上制定了各自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主体责任,建立了健全的资金管理体制;明确了资金投向,规范了资金使用范围;规范了工作程序,严格了资金管理使用;健全了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在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循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到了专款专用,使用规范。
3.项目效果显著。通过实地走访,项目在提升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方面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本项目重视可持续的影响,在社会稳定发展方面作用显著。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项目实际拨付资金与预算资金略有剩余。
原因:预算资金设立时区级无法准确下年度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水平增幅金额数和平均救助水平涨幅,为确保资金足额,预算略有增加,在日常在保人员动态管理过程中发现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及时予以注销和停发保障金。
(三)建议
1.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目标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
2.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制定预算后应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确保资金给付按月发放到位。
3.严格遵循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申请、核查、纳入、管理的工作要求施行动态监管。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得分表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淮 |
项目决策 |
15 |
项目目标 |
5 |
目标内容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2分),目标量化(2分) |
决策过程 |
5 |
决策依据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报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1分) |
||
决策程序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1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1分),项目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
资金分配 |
5 |
分配办法 |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
办法健全、规范(1分) ,明确了资金分配办法(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
分配结果 |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 (1分),资金分配合理(1分) |
||||
项目管理 |
1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到位时效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 |
||||
资金管理 |
5 |
资金使用 |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
不存在前述情况(3分) |
||
财务管理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制度 (1分),会计核算规范 (1分) |
||||
组织实施 |
5 |
组织机构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
管理制度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2分) |
||||
项目绩效 |
70 |
项目产出 |
20 |
产出数量 |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项目产出数量能够达到到绩效目标,能够保障足额、按月拨付保障资金、累计拨付117.97万元。(20分) |
产出质量 |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
产出时效 |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
产出成本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
项目效益 |
|
经济效益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
项目促进了困难群体基本民生支出,保障了此类群体的生产生活,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属于民生保障类无负面环境效益。项目为社会保障类民生项目实施对人可带来可持续性影响。 |
||
|
社会效益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
30 |
坏境效益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20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项目遵循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取消待遇、停发保障金,因此会造成对政策执行方面的不满。 |
||
总分 |
100 |
|
100 |
|
|
|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得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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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得分 |
评价标淮 |
项目决策 |
15 |
项目目标 |
5 |
目标内容 |
5 |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2分),目标量化(2分) |
决策过程 |
5 |
决策依据 |
2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1分) |
||
决策程序 |
3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1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1分),项目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
资金分配 |
5 |
分配办法 |
2 |
办法健全、规范(1分) ,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
分配结果 |
3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 (1分),资金分配合理(2分) |
||||
项目管理 |
1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到位时效 |
2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 (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
资金管理 |
5 |
资金使用 |
3 |
虚列(套取)扣1-3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1-2分,超标准开支扣1-2分 |
||
财务管理 |
2 |
财务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制度 (1分),会计核算规范 (1分) |
||||
组织实施 |
5 |
组织机构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
管理制度 |
4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2分) |
||||
项目绩效 |
70 |
项目产出 |
20 |
产出数量 |
4.48 |
产出指标得分报据年初设定的产出目标实现程度测算 |
产出质量 |
5 |
|||||
产出时效 |
5 |
|||||
产出成本 |
5 |
|||||
项目效益 |
|
经济效益 |
5 |
效益指标得分根据年初设定的效益目标实现程度测算 |
||
|
社会效益 |
10 |
||||
30 |
坏境效益 |
5 |
||||
|
可持续影响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20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9.78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根据年初设定的满意度目标实现程度测算 |
||
总分 |
100 |
|
100 |
|
99.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