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2024〕49号 签发人:王俊
对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委员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马志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家政、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之健康查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张店区养老服务基本情况
张店区全区总人口80.6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13.86万人,占比为17.19%,养老服务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养老事业发展任务艰巨。目前,张店区正常运营养老机构31家,床位3577张,护理型床位2882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80.57%;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54处。此外还建成张店区养老指导中心1处(内设张店区智慧养老综合管理平台)、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处、长者食堂53家,可以满足张店区老年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二、建议办理情况如下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不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因身体、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一方面积极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养老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健康卫生管理自查,依托山东省养老机构网上服务系统“健康监测”功能,及时上报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确保从业人员身体状况符合健康标准,有效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另一方面加强对养老从业人员心理健康的关注,鼓励养老机构细化功能区,设置心理健康工作室,为养老从业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今年,我局通过举办“情系夕阳红·从“心”再出发”心理健康讲座,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部分入住老年人进行现场授课,普及心理卫生保健知识,提高自我疏导和调节情绪的能力,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入住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搭建了一个现场互动、温馨服务的平台,是对大家生活和工作的一次集中“充电”,不仅提高了大家对养老心理健康的认识水平,更为塑造积极乐观的心态注入了新动力。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培训,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用工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继续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不断增强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为服务对象心理健康保驾护航的能力,让老年人的生活过得更加健康和快乐。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以便今后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
张店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区民政局,联系人:邓景斌,联系电话:2160085)
抄 送:区督查工作中心、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