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第122号《关于关注随迁老人的提案》的答复
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22
建议人: 张振
主办单位: 张店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3-06-14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张民〔2023〕37号                      签发人:王俊

 

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张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随迁老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张店区养老服务基本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张店区全区常住人口为79.58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3.86万人,占比为17.4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了6.01个百分点,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养老问题不容忽视。目前,张店区正常运营养老机构28家,床位3450张,护理型床位248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71.88%;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4家,床位440张;农村幸福院10家,床位200张。此外还建成张店区养老指导中心1处(内设张店区智慧养老综合管理平台)、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处、长者食堂41家,可以满足张店区老年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二、提案办理情况如下

(一)多措并举,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探索创新长者食堂助餐服务。“按照试点探索不拘一格、成熟经验复制推广、科学布点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通过精准掌握老年人口分布、优化布局,规范监管工作措施,探索“X+长者食堂”运营模式等途径,推进长者食堂助餐服务。目前,全区共有正常运营的长者食堂41处,截止4月底累计服务老年人次数达到74万余人次。

二是开展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为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我区为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并提供“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急、助行”服务。目前我区已为500户特殊老年人家庭进行了适老化改造并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有效提升了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三是引导专业照料护理服务向家庭辐射延伸。根据《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实施方案》(张政办发〔2022〕6号),计划实施“普惠型”居家养老服务保障行动。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补贴项目,按照每月200元、300元标准发放服务代金券的方式,对60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助急等专业服务。“喘息式”照护服务补贴项目,按每天100元、150元标准,为80周岁以上半失能、失能老年人提供“喘息式”照护服务,服务对象可就近选择养老机构,每年享受7天短期全天候专业托养服务,解决子女临时出差等场景下的养老问题,让养老家庭“喘口气”。

四是开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探索建立“以场所换服务,以服务铸阵地”的社区养老服务提升新路径,打造一批养老示范社区。同时计划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提供给养老服务机构使用,在社区的碎片化资源中发掘空间,建设“迷你”养老院,让失能老人“入院不离家”,打通活力老人养老“最后一公里”,实现“家门口”养老。

(二)持续发力,促进随迁老人融入社区生活

鼓励镇(街道)指导社区组织开展乒乓球、棋牌、歌舞等各类文体活动吸纳随迁老人参与。同时,鼓励社区的各类志愿服务队伍中,积极吸纳包括随迁老人在内的居民参与,进一步促进了随迁老人融入社区。

(三)转变观念,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根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4 年)〉的实施意见》(张发〔2022〕4号)要求,积极探索推广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建立为老志愿服务储蓄、回馈、激励与评价机制,加快为老服务志愿队建设,并向经济基础较好的农村延伸。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养老宣传方式,在全社会宣传尊老、爱老、养老的观念的同时,引导老年人逐渐转变传统家庭养老思想观念,让老年人逐渐意识到社会养老不仅可以减轻子女负担,还可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促进老年人理解接受养老新模式,推动养老产业的蓬勃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以便今后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

 

张店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4日  

 

(联系单位:区民政局,联系人:邓景斌,联系电话:2160085)

抄  送:区督查工作中心、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张振委员在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提出的《关于关注随迁老人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