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2024〕28号 签发人:王俊
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贾国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和养老服务业供需矛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张店区养老服务基本情况
张店区全区总人口80.6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13.86万人,占比为17.19%,养老服务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养老事业发展任务艰巨。目前,张店区正常运营养老机构31家,床位3577张,护理型床位2882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80.57%;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54处。此外还建成张店区养老指导中心1处(内设张店区智慧养老综合管理平台)、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处、长者食堂53家,可以满足张店区老年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二、建议办理情况如下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一是加快医养结合建设,做优养老机构。按照“兜底有保障、普惠有支撑、品质有选择”三个维度,兜牢兜实民生底线,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探索“医中有养+养中有医”模式,现有11家医院推行“医中有养”模式、8家养老机构推行“养中有医”模式、12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开通绿色就医通道。
二是优化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鼓励以镇、街道为单位,由养老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连锁化托管运营辖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开展上门服务,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持续提升供给品质。目前,张店区建成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处,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54处;建成运营长者食堂53家,建成投用“中央厨房”1家,服务老年人120万余人次;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总计700余户,构建了老年人“家门口”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下一步,我区拟开展居家养老基本服务试点工作,在全区选取试点社区,通过探索“政府补一点、企业出一点、老年人拿一点”的方式,探索建立我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爱心公益服务清单”“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品质提升服务清单”三张清单,养老服务企业免费提供爱心公益服务,政府按照健康老年人300元、半失能老年人400元、失能老年人450元的标准提供购买服务补贴,逐步引导老年人选择品质提升服务,为全区5800余名老年人服务,形成政府投入撬动市场消费的良好消费循环,促进养老消费,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市场,打造“政府引导、公益打头、市场跟进”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三是完善“四级联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按照“一镇(街道)一中心,一村(社区)一站”全覆盖要求,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区级层面,依托张店区养老指导中心,统筹调配全区养老服务资源;镇(街道)层面,加快推进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强化托养护理、居家上门服务等各项功能;村(社区)层面,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设立、完善养老服务站点;家庭层面,大力开展适老化、信息化改造,引导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目前,已建成区级指导中心1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处,村(社区)养老服务站54处,形成“区级养老指导中心一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一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居家上门服务” 层次清晰、功能互补、四级联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提升了家门口、有温度、高品质的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下一步,将依托养老服务中心(站),将更多专业养老服务引入社区,不断丰富养老服务供给,计划2024年新建3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家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50张;8处示范性养老服务站点,逐步延伸养老服务资源,最终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
(二)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高龄津贴惠民政策。2023年,我区共为14356名80—8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88.79万元;为1934名90—9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18.81万元;为35名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6.32万元。全年总计发放高龄津贴523.92万元。
二是积极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我区以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为抓手,积极鼓励社区对老年活动中心、社区文化广场进行修缮,增设无障碍通道,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不断提升辖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目前我区马尚街道世纪花园社区、车站街道新华社区已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三是继续推进“银龄安康”工作。2023年,我区按照每人每年投保金额20元的标准,为22473名70—79周岁老年人投保“银龄安康”意外伤害险,共投保金额44.95万元。
四是持续加强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工作。在全区民政领域开展主题为“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新媒体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提醒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自己的防骗意识,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信息,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时刻要牢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三)农村劳动力再就业方面
一是近年来张店区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作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坚持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发展壮大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2023年举办两期高素质农民培训,共培训82人。下一步,张店区将全面落实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2024年培训高素质农民80人以上;针对培训招生难问题,开展调研、座谈,畅通高素质农民培训招生通道; 针对前期调研收集的培训需求,认真进行课程设计,选聘优秀师资力量;不断强化培训的宣传工作,加强探索创新,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建立鼓励机制,提高农村劳动力培训积极性。积极进行培训政策宣传,通过培训机构进村居、人社政策进社区等活动,不断提高培训政策知晓率和受益面。2024年共签约19家培训机构,培训专业有中式烹调、中式面点、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育婴员等专业。签约培训机构联系方式、培训专业等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和“张店就业人才”微信公众号公示,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可自由选择培训专业,联系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即可。
(四)智慧养老方面
一是我区深度应用“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成“区智慧养老综合管理平台”。将全区54处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31家养老机构、53家长者食堂等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设施接入平台,全链条打通服务资源数据归集、资源整合与统一监管。探索依托区智慧养老综合管理平台和7012349助老热线,向老年人提供养老政策信息咨询、助餐服务、家庭照护床位信息查询、养老服务设施信息咨询等服务,充分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二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革,探索养老服务信息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实现对接共享,提高数字服务决策、服务监管、服务供需对接的能力,探索养老机构智慧化标准,开拓机构养老服务智慧化场景,目前我区已建成全市首家智慧养老院—彩虹养老院,可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实时、快捷、高效、智能化的养老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以便今后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
张店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区民政局,联系人:邓景斌,联系电话:2160085)
抄 送:区督查工作中心、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