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东省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申报表 | ||
---|---|---|---|
索引号: | 12370303MB2889077N/2020-511017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
附件
山东省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 山东淄博张店国家粮食储备库
填表日期 2020年 9 月 1 日
单位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 |
山东淄博张店国家粮食储备库 |
||||
负责人 |
郑建辉 |
职 务 |
支部书记、主任 |
办公电话 |
3813977 |
联系人 |
邢中学 |
职 务 |
副主任 |
办公电话 |
3813977 |
移动电话 |
15963302563 |
电子邮件 |
1286380563@qq.com |
||
通信地址 |
淄博市张店区大张村东 |
邮政编码 |
2550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303769723531W |
||||
单位面积 |
13920平方米 |
拟用于宣教活动场地面积 |
1000平方米 |
||
年开放天数 |
30天 |
年参观人次 |
500人次 |
||
单位简介 |
|||||
山东淄博张店国家粮食储备库承担张店区地方储备粮油仓储保管任务。现有干部职工16人,仓房三栋,仓容3万吨,办公楼一栋,占地面积13920 平方米。储备库自七十年代以来,积极适应储粮规模扩大和技术变革,先后三次改扩建,通过视频监控和电子测温、环流熏蒸、机械通风等科技储粮技术和设备设施,总结出了“双低”、“通风降温”等储粮新技术、新措施,实现了低温储粮、绿色储粮。所属粮食质量检测中心拥有近红外谷物成分分析仪、真菌毒素快检设备、面筋指数测定仪等仪器设备35台(套),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检测水分、杂质、容重、不完善粒等37项常规指标。2020年4月与山东理工大学共同建立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作为粮食主销区的储备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为己任,传承“宁流千滴汗,保鲜粒粒粮”优秀粮食传统,积极践行“躬身入局、先人一步、奔跑向前”工作理念,持续提升张店区粮食保障供给能力。 |
|||||
拟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
|||||
山东淄博张店国家粮食储备库将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宣传任务,配备3人的宣传队伍,活动各项经费由上级主管单位办公经费列支,依托地方储备粮出入库作业和“粮食日”开展粮食安全教育活动,相关规划情况如下。 一、每年6、7、8月份,在夏粮收购期间组织开展粮库开放日活动。宣传教育板块:总书记对粮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张店粮食现况、粮食质量检测、夏粮收购作业现场、仓内粮面参观等。承担各级领导视察检查,主动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夏粮收购期间正值学生暑假,对接区教育局、学校,在张店国家粮食储备库有序开展5批次以上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500人次,突出粮食文化、储粮科普,倡导增强“节粮爱粮”意识,全面构建粮食安全观。 二、每年10月中旬,开展“世界粮食日”、“国家粮食宣传周”活动,突出年度“宣传主题”面向社会开展粮食安全宣传工作。
|
|||||
此前开展粮食安全主题教育有关情况 |
|||||
山东淄博张店国家粮食储备库于2020年7月8日-11日,组织淄博市实验中学、重庆路小学学生家长500余人次,分5个批次在张店国家粮食储备库开展首次“粮库开放日活动”。 参观夏粮收购现场。深刻阐述“颗粒归仓”、“宁流千滴汗、保鲜粒粒粮”等优秀粮食精神,号召青少年朋友们珍爱粮食。 参观粮食质检中心。区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引领同学们参观夏粮收购质检现场,回答了社会关注的粮食呕吐毒素检测相关问题,让同学们感受科技化赋能粮食工作带来的粮食质检现代化气息。严把粮食入库质量关,为国收购“合格粮”“放心粮”。 传承发扬粮食工匠精神。国储库工作人员引领青少年朋友参观粮仓内储粮现场。以新时代粮食工匠精神,深刻阐述了绿色储粮、科学储粮技术,实施“三优联动”全面提升张店区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开放日兴趣研讨。活动现场,老师同学们开展兴趣研讨活动,共同朗诵《悯农》,并深刻表示粮食存储不易,今后将更加珍爱粮食,广泛宣传粮食精神,共筑国家粮食安全观。 |
|||||
已获命名与奖励情况 |
|||||
|
填报说明
一、本申报表由拟申报山东省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的单位填写。
二、填写申报表请注意以下内容:
1.“单位简介”:简要介绍本单位情况,不超过500字。
2.“拟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内容”:简要介绍本单位拟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规划方案、形式内容、人员队伍、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等,不超过800字。
3.“此前开展粮食安全主题教育有关情况”:简要介绍本单位此前自主开展粮食安全主题教育有关情况,不超过500字,有照片、视频等材料的,可另附。
4.“已获命名与奖励情况”:请说明申报单位已获得命名的名称、命名单位、时间及获奖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等)。
三、申报单位需在申报表上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