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科苑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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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67X3/2021-520201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机构: | 科苑街道办事处 |
为进一步做好科苑街道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与公信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公开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拟定委办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及决策草案解读,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以及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在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责任单位:各委办)
(二)推进政府会议公开。本单位人员参加,围绕履行本单位行政管理职能召开的研究本单位行政决策事项或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的会议。
会议内容需包含时间、地点、参会人员、邀请列席人员、会议议题等要素。会议文件的发布时间与会议召开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0日。会议解读文件发布时间与对应会议发布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日。(责任单位:各委办)
(三)推进政策执行公开。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其中政策文件类公开要包含标题、效力状态、成文日期、发文字号、发布时间,政策文件应在文件成文后20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布后3日内主动发布。需同时提供word和PDF两个版本(去红头)。(责任单位:各委办)
(四)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发布日期与答复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0日。(责任单位:各委办)
二、围绕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公开
(五)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进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预算要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决算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经费、组团数、人数,公务用车经费、购置数、保有量,公务接待经费、批次、人数,“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等信息。需要同时提供word和PDF两个格式的文件。(责任单位:财政所)
(六)推进人事信息公开。推进本单位人事任免信息的公开。(责任单位:党建办)
(七)推进规划计划信息公开。对本单位年度规划类信息、实现一定地区范围的开发和建设目标而进行的总体部署信息及时公开。(责任单位:各委办)
(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和动态公开。
1.社会救助。及时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申报指南;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救助人次数等基本数据。(责任单位:民政办、劳动保障中心)
2.社会福利。公开残疾人福利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申请审批程序;公开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等儿童福利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申请审批程序。(责任单位:民政办)
3.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公开透明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资金物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卫计办)
4.应急管理。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责任单位:安环办)
5.其他重点领域需要公开的信息。(责任单位:各委办)
三、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
(九)加强政策解读。加强政策解读制度建设,坚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解读内容包含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解读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重新归纳组织,通过数字化、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责任单位:各委办)
(十)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处置回应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与联动,实施政务舆情督办制度,切实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责任单位:各委办)
(十一)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创新公众参与方式,积极探索网络参与形式,畅通公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提升互动效果,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责任单位:党政办)
四、加强办事公开提升服务实效
(十二)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
(十三)提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便民服务“一窗受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
五、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十四)维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并及时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责任单位:党政办)
(十五)严格落实公文办理程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公文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责任单位:各委办)
(十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责任单位:各委办)
(十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工作规范,提升答复质量。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责任单位:各委办)
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十八)推进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推进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职责及时在门户网站各栏目发布相应的各类政府信息,做到更新及时、内容正确、回应有效。(责任单位:党政办)
(十九)用好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党政办)
七、加强组织保障,构建政务公开大格局
(二十)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重大问题协调职能,配强配齐专职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党政办)
(二十一)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政务公开工作良好氛围;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探索多种培训方式,及时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及培训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党政办)
(二十二)加强工作交流。组织好稿件报送工作,积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杂志和“中国·山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投稿,宣传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亮点和经验。(责任单位: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