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9-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办事处重新修订编制了《张店区科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要公开政府信息分类
本办事处,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办事处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发布或者由街道办事处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办事处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街道办事处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质量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政策文件等。
(五)统计工作
主要包括:本办事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办事处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办事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办事处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张店区科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办事处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办事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办事处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办事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办事处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办事处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办事处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办事处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办事处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
本办事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办事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办事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办事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办事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办事处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事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办事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办事处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张店区科苑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办公地址:张店区华光路97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70799 传 真:0533-3170799
电子信箱:zdqkyjdbdz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网上申请平台网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办事处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办事处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办事处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办事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办事处投诉举报(见本《指南》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