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苑街道办事处
标题: 科苑街道2016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67X3/2016-1325087 文号:
发文日期: 2016-10-08 发布机构: 科苑街道办事处

科苑街道2016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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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于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意义重大。为扎实做好办事处辖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建设和谐幸福科苑,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办发〔2016〕6号)文件精神,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原则,着力改善办事处棚户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积极探索多种安置方式,加快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加快幸福科苑建设。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事处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等办事处主要责任人员及各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等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在办事处设立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学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统一思想、统一口径,集中办公开展工作。
      (二)对居民房产信息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办事处、居委会组织人员将对改造居民进行入户调查逐一填写了《改造意向调查表》,登记楼号、产权人和居住人姓名、房产证号、联系方式等。并对房产证建筑面积、是否抵押或贷款进行详细询问,同时征求群众意见,是否愿意参选为“自改委”成员为广大居民服务。
      (三)做好自改委的组建工作。由各社区负责与相关住户进行充分沟通,在改造居民中广泛发动,物色威望高、办事公道、原则性强、组织能力强、以前在单位任管理职务的、能够靠上做居民工作的人员。
      (四)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将积极配合区棚改办及相关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16年1月—3月)办事处成立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并对居民进行详细调查摸底,组织人员做好自改委的组建工作。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核实每户的房产、土地信息,对是否房改、转让、贷款抵押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责任单位:科苑街道办事处、瑞苑社区居委会、莲池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
      第二阶段:方案制定(2016年4月—7月)配合相关部门根据《张店区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自治改造项目附条件协议搬迁补偿安置方案》,使改造规划、项目设计将与城市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与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对道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合理配置,以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和居住条件。
      责任单位:区棚改办、科苑街道办事处、瑞苑社区居委会、莲池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
      第三阶段:签约交房(2016年8月—11月)根据《淄博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张店区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确保拆迁工作顺利完成。
      责任单位:科苑街道办事处、瑞苑社区居委会、莲池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
      四、组织实施
      (一)编制完善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各相关社区要严格按照区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有可操作性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符合改造要求并已确定实施主体的改造项目,由实施主体提出申请报所属社区审核同意后,上报办事处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进行审核,由办事处研究决定后上报区棚改办,列为棚改计划。
      (二)科学运作,切实提高做好还迁户的认同感和签约率。各相关社区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支持棚户区居民采取适当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方案制定、户型设计、工程招标、施工管理等全过程。鼓励棚户区居民以自改委为载体,通过正当方式组织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加快棚户区居民还迁步伐。
      (三)积极探索多种安置方式。各相关社区按照区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鼓励居民选取货币化(房票制)购买存量房等安置方式,确保完成货币化补偿比例不低于50%的目标任务。
      (四)加快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棚户区改造中所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各相关社区要严格执行相关房屋征收政策,细化具体工作流程,阳光操作、和谐征收。房屋征收过程中,及时张榜公布棚户区改造方案、补偿安置方案以及优惠政策等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社区要在棚改过程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设施场所,大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指导原则、优惠政策和实施办法,突出宣传好棚户区改造中有关惠民的各项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棚户区改造顺利进行。
      五、完成时限
      办事处棚户区项目将严格按照区政府的相关精神,整体运作,统筹推进,合理划分项目区块,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成熟一片,启动一片,实施一片,不受年度计划限制。办事处将把棚户区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由各责任社区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各责任社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认真研究、定期调度、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