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苑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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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科办政发〔2022〕6号

 

各社区、辖区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方针,提高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城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全办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科苑街道办事处位于淄博市张店区西北部,城区泄洪、排涝主要的三条河道(玉龙河、猪龙河、涝淄河)有两条流经本辖区,涝淄河道过水断面小,排洪能力较低,易造成河水漫溢,形成内涝,给汛期安全带来威胁。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防汛抗旱防台风办公室执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负责我办防汛抗旱防台风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部署我办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开展城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宣传,提高我办辖区的防洪减灾意识;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向各社区、相关单位发布汛情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等级和局部应急相应,并进行现场指挥处置;组织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检查,督促并协调各社区和相关单位全面做好城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防汛抗旱防台风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下设综合组、抢险组、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学校安全组、治安保卫组等。各工作组要明确职责,分工合作,保证必要时能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综合组:主要由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由办事处副书记任组长。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各单位、各社区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事项,及时为指挥部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协调各机构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水情、灾情,向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将水情、灾情、救灾办法和指挥部指令通知各单位和各社区;严密监视洪水、灾情动向,直到河道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抢险组:由城建委及抢险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街道分管城建副主任任组长。任务是分析掌据雨水情、灾情,组织抢险和防护;协调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道路畅通。及时组织灾后生产自救,做好恢复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生活生产供水供电。

转移安排组:由武装部、经贸委、派出所、抢险应急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武装部长任组长。任务是帮助受灾人员和财产的转移;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及时掌握安置灾民动态,指导灾区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卫生救护组:由辖区内各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单位组成,街道社事委主任任组长,辖区内各医院院长任副组长。任务是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学校安全组:由辖区各中学、小学等单位组成,办事处分管文教的领导任组长,辖区中学校长、小学校长任副组长。任务是及时将有关雨情、灾情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治安保卫组:由科苑派出所和潘庄派出所组成,由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强制群众撤离。

三、应急反应

各社区、各单位要保证汛期期间24小时值班,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漏岗。要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四、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办事处防汛抗旱防台风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加强公众防护宣传教育,电台、广播、报纸等媒体,也要做好防汛、防台风、避险、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防汛、防台风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应急培训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计划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培训工作与实际相结合,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做到合理规范课程、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每年汛期前至少举办一次培训。

(三)应急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处置演练,一般1至2年举行一次部门联合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等,从实战角度出发,强化抗洪抢险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各职能部门和抢险队必须进行针对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举行1-2次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演练。演练的同时发动公众参与,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

(四)责任与奖惩

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办事处防汛抗旱防台风办公室对在城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及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评价

每年由办事处防汛抗旱防台风办公室组织针对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城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以促进城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工作的开展。

 

附件:1.科苑街道办事处疏散人员转移路线图

 

                                       科苑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科苑街道办事处疏散人员转移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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