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开展2022年度张店区校城融合区域发展战略研究类项目期满验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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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186G/2024-546809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7-29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科学技术局 |
山东理工大学合作发展处、各项目合作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张店区校城融合区域发展战略研究类项目期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验收范围:2022年度张店区校城融合区域发展战略研究类项目(实施期满)。
2.验收方式:期满验收实行项目自评和实地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3.验收时间:项目自评时间7月25日—8月26日,实地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验收内容:根据项目任务书,对项目实施期内的工作目标及项目情况、指标完成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大事项变更情况、取得的重大成果情况。重点突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成果质量与数量、成果的实用性、对区域发展的带动作用等。
二、重大事项报告有关要求
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合作单位出现下列重大事项之一的,由项目负责人形成书面报告(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单位分别加盖公章)报山东理工大学合作发展处。
个人重大事项包括以下情形:项目负责人未实际开展工作;团队核心成员发生重大调整;工作岗位发生重大变动或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一线工作;调离工作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违规使用资金等情形;有违法乱纪行为;因遭遇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等,无法继续从事目前工作;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单位重大事项包括以下情形:项目合作单位名称变更;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其他工作安排
1.山东理工大学合作发展处负责在校内发布项目期满验收通知,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期满验收报告及佐证材料整理。各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期满验收工作全面负责,联合合作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按要求形成期满验收报告
2.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期内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投入支出情况等;区域发展战略研究类项目成果形式需提交经山东理工大学盖章认可的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30%
3.期满验收报告由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单位分别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8月26日前报山东理工大学合作发展处审核把关(尤其对资金投入支出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山东理工大学合作发展处于8月29日前盖章汇总后报张店区科技局。
4.张店区科技局负责通知区内项目合作单位积极配合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期满验收工作,提供项目相关佐证材料。根据时间安排,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联系方式:山东理工大学合作发展处 2789639
张店区科技局 2865076
附 件:1.期满验收意见表
2.承诺书
3.项目验收名单
张店区校城融合发展领导小组
(区科技局 代章)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