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对《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3MB28657889/2023-535541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2 发布机构: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文稿解读】关于对《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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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稿解读】关于对《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一、起草目的

为切实推进张店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保障学龄前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明确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的每一项工作措施、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推动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要依据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教督委办〔2020〕4号)文件。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有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前教育规律,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第二部分为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按照省市创建规划,如期实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第三部分为工作任务及分工。主要从提高普及普惠水平、完善政府保障体系、保障保教质量等三个方面开展工作。第四部分为实施步骤。工作分为启动阶段(2023年4月)、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3年8月)、迎评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2月)、巩固阶段(2024年以后)四个阶段进行。第五部分为工作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指导三方面保障落实。

四、实施意义

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规范有序,按期完成各项任务,推进张店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学龄前儿童平等接受教育,实现幼有所育。

 

 

解读人: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科科长   赵 芳 

 电话:0533-2278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