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莲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案中提出“先于公务车辆强制推行。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应制定管理办法,从提高‘公信度’方面,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让自觉避让公交专用道成为习惯”的建议,我中心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区政务中心LED电子屏播放提示标语,提醒驾驶人员养成自觉避让公交专用道的习惯;二是加强公车管理。作为全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结合业务工作督促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一般公务用车不得驶入公交专用道;三是待非公交车辆不得驶入公交专用道制度施行后,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并转交道路交通执法部门。
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