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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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3MB2303857U/2024-542464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1-1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20;联系电话:0533-2869928;电子邮箱:zdjgs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机关事务工作透明度、满意度,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中心共公开政务信息85条。其中政策文件1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会议公开12条、建议提案3条、财政信息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9条、政策解读3条、互动交流1条、人事信息1条、业务动态46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2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往年相比数量无增减变化,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通过召开主任办公会、全体人员会议等形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形成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统筹兼顾,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各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推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发布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积极开展信息排查工作,重点审查涉及保密、个人隐私、错敏字等方面问题,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对所有政策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按照“谁起草、谁公开、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好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组织、审签、部署、发布“四同步”工作,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中心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和爱张店APP等平台,及时更新发布机关后勤保障、公务用车管理、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以及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等信息,为市民群众提供直接、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工作督导。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收集、核实、公开,确保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强化问题整改。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及时发现问题并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业务培训。一方面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会、交流会,并学以致用;另一方面,及时拟制中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同感,进一步提升机关事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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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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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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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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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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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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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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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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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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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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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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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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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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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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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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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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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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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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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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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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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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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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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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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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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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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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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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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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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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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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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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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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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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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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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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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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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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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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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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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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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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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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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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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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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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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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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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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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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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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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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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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存在失效网站链接。接到通知后,中心第一时间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失效网站链接进行了替换,并确认了网址的有效性。
(二)部分栏目空白或更新不及时。中心立即对相关空白栏目进行了更新,并举一反三对其他栏目进行了全面排查。
(三)部分发布信息格式不规范。中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格式规范,按要求对已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了逐一修正,确保发布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度,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办理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中心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共收到区级政协提案2件,办理结果为已解决采纳2件。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一是中心推介报送的《西游番外之垃圾分类》入选全国“垃圾分类精彩60秒”公益宣传短片精彩案例,并通过中国机关后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播,进一步提升我区机关事务工作影响力。二是开展机关事务工作宣传,2023年在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网站等市以上媒体平台发表稿件22篇。三是2023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期间,动员全区公共机构和社会大众积极参与“‘绿’动淄博、‘碳’路未来”节能知识竞赛活动,并及时公布中奖名单,活动期间4200余人参与在线答题,强化了公共机构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了社会大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热情。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中心严格按照《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建立《2023年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通过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公开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做好保障工作等方面常态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