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标题: 张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3MB2303857U/201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1-01-20 发布机构: 张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张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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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张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信息公开程序上抓好落实,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 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张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领导担任组长,有关局级领导任成员的张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2010年,为适应局内有关单位人员和机构变化的情况,张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对工作组成员及联络员进行了及时调整,以更好地组织领导张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2.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在反复征求局内各科室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张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张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政府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办法》等制度。《暂行办法》在组织机构和职责、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保密审查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确保公开的信息既及时准确公开,同时又做到该保的密能保得住。  

3. 积极开展培训教育,加强队伍建设。适时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传达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指示和精神,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增强了工作人员及时、准确、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张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1. 政府信息公开栏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栏共更新38条信息。

2、其他途径。除依靠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外,我们还通过电话咨询、电子邮件、网上咨询等方式,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非常重视通过公众问答、局长信箱等方式发来的各种信息咨询、情况反映及有关诉求,基本都能做到及时反馈和办理。2010年,共收到各类信息10件。对于公众的咨询、反映和诉求信息,我们都给予及时答复和办理,对于共性问题,在网上公开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0年,张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张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实践,我局逐步积累工作经验,主动寻找差距和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手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稳步推进。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2011年,张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 按照《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张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和《张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2. 加强培训和督查。结合依申请公开在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做好我局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相关业务研讨,及时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此外,在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与更新、政府信息申请的回复办理等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 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更新工作,以及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张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