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索引号: 12370303MB2303857U/2025-518013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4 发布机构: 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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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3-2869928

邮政编码

255022

Email

zdjgsw@163.com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

负责人

郑立国 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网址

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jgswfwzx/

 

二、机构职能

1.依据机关事务工作领域内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全区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的辅助工作。

2.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权)管理保障服务有关的辅助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易地任职干部周转住房、其它公有房地产的统、使用、调配、出租、维修改造、租用等工作承担公物仓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全区部门单位闲置、超标准、低效运转的通用类办公物资集中统一保管、出借、调剂及处置等工作。

3.承担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监督管理、服务保障有关的辅助工作,健全完善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4.承担推进、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的辅助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及能源资源消耗监测、统计、上报等工作。

5.承担全区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有关的辅助工作

6.承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管理的辅助工作,制定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及物业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7.承担区政务中心、市民中心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承担安保、消防、绿化、保洁、餐饮、会务、公共设施设备建设运维与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8.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机构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3-2869928

传真号码

0533-2869928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00

负责人

张斌

职务

办公室主任 

机构职能

  承担中心机关政务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日常运转工作。制定中心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心文件、信息、资料、档案管理、保密工作。承担中心各类会议的筹备、组织、记录工作。承担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办理建议提案、市民投诉事项的任务受领、登记、分送和督促、报告、存档工作。承担中心公务用车派遣使用、维修养护等管理工作。承担中心办公用品采购、配发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区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有关辅助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中心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机关负责信访事项受理机构为: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邮政编码:255022
信访接待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信访接待地点:张店区政务中心155室
咨询投诉电话:0533-2869928
传真:0533-2869928
电子信箱:zdjgsw@163.com
网上信访平台地址:http://wsxf.xfj.shandong.gov.cn/370303/web/index

2.财务科

机构名称

财务科

办公电话

0533-2869528

传真号码

0533-2869928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00

负责人

冀朋

职务

负责人 

机构职能

承担编报中心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工作。承担中心日常收支工作。承担中心每月末、年末结账工作。承担中心职工工资、保险、公积金及调动人员工资关系的办理工作。承担上报本单位全年的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人事工资报表、固定资产报表工作。承担中心各类资金的申请及会计档案的整理、保存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房产基建科

机构名称

房产基建科

办公电话

0533-2869535

传真号码

0533-2869928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00

负责人

王保磊

职务

负责人  

机构职能

承担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公有住房及附属用房的调配使用、对外租用、大中型维修改造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统计、台账管理等工作。协调处理机关房改房遗留问题。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资产管理科

机构名称

资产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3-2869529

传真号码

0533-2869928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00

负责人

王家坤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承担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权)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全区机关闲置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的对外出租等工作。承担易地任职干部周转住房的调配使用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公物仓”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全区部门单位闲置、超标准、低效运转的通用类办公物资集中统一保管、出借、调剂及处置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公车管理科

机构名称

公车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3-2868090

传真号码

0533-2869928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00

负责人

夏洪波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承担拟订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车辆编制、调配等工作。承担全区机关公务车辆加油、维修、保险定点服务供应商的选定工作。承担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工作。承担全区公车管理平台建设、管理、运维工作,统计汇总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协调区公车公司做好公务出行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公共机构节能科

机构名称

公共机构节能科

办公电话

0533-2869533

传真号码

0533-2869928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00

负责人

苗青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承担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辅助工作,承担推进、协调、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上报、能源监测、能源审计等工作。承担全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及节能标准化工作。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废旧商品回收、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物业管理服务科

机构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科

办公电话

0533-2866398

传真号码

0533-2869928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00

负责人

叶新道

职务

 八级职员

机构职能

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区政务中心、区市民中心后勤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后勤服务及物业服务标准并定期考核。承担区政务中心、区市民中心机关食堂的日常监督管理、制止餐饮浪费及就餐人员的审核工作。承担区政务中心、区市民中心楼内外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及理发室、收发室等后勤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政务中心、区市民中心、区会议中心媒体设备运维、会议接待等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安全保卫科

机构名称

安全保卫科

办公电话

0533-2830617

传真号码

0533-2869928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00

负责人

吴振静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卫、消防、交通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预防、制止危害机关安全的行为。协助信访、公安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承担区政务中心及区市民中心车辆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机关集体户口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区政务中心电梯及弱电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9.设备科

机构名称

设备科

办公电话

0533-2867707

传真号码

0533-2869928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00

负责人

李洪生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承担区政务中心、区市民中心、区会议中心供水、供电、供暖、供冷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承担区政务中心、区市民中心、区会议中心公共基础设施设备的招标、采购、建设管理、更新改造及日常维修维护等工作,会同物业管理服务科制定设施设备运维服务标准并定期考核。承担区政务中心机房、配电室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工作。承担楼宇亮化系统的管理与维护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0.组织人事科

机构名称

组织人事科

办公电话

0533-2869928

传真号码

0533-2869928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00

负责人

段仁超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承担中心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党员队伍发展、管理、教育等党的建设工作。承担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承担中心绩效考核、人员调动任免、人事档案、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中心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妇联、机关学习及活动宣传等工作。承担中心干部职工考勤、纪律等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