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错时加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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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3MB2303857U/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为遏制环境空气臭氧(O3)浓度反弹趋势,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将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错时加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用车严格落实错时加油。夏秋季期间(5月17日—10月31日),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有公务用车加油时间安排在16:30—22:00。
二、倡议干部职工私家车错时加油。倡议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私家车错时加油,夏秋季期间原则上不在6:00—20:00给私家车加油。
三、广泛宣传发动。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在第一时间将有关要求和倡议传达到每一名工作人员,鼓励身边的消费者自觉参与到夜间错时加油活动中。
四、加强检查通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务用车错时加油联合检查,采取现场抽查、调阅加油记录、调阅视频监控等方式,确保公务用车错时加油落地落实,对发现不落实的进行通报并处理。
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