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2370303MB2303857U/2020-511584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7-07 发布机构: 张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文稿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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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7月6日经张店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编制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通知》是按照《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淄事管发〔201914号)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20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编制的。

《通知》指出: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站位,将垃圾分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为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意识进一步提高,为聚力打造首善至善之区,实现城市品质变“优”、生态环境变“美”,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贡献张店力量。

《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迅速成立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和负责人,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清理处置、宣传引导及日常监督等工作。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各有关单位法人、公共场所产权(管理)人为本单位主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并根据有关要求划定、公示责任区范围。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制度,各部门单位要指定专人为垃圾分类投放监督员,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的收集和投放工作;各办公室设垃圾分类联络员,负责本办公室的垃圾分类工作,所有垃圾在投放前都要经过联络员把关。

《通知》强调:一是配备分类设备。2020年全年,为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四分类”处理体系目标。积极推广“定时定点”投放,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二是规范正确投放。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规范投放各类生活垃圾。要注重源头管控,减少过度包装,倡导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三是开展宣传活动。2020年,将全面铺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树立短期分类靠管理,中期分类靠制度,长期分类靠文化的理念,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