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街道办事处
标题: 张店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661B/2018-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3-28 发布机构: 张店区和平街道办事处

张店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8
  • 字号:
  • |
  • 打印

张店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和平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网址:www.zhangdian.gov.cn)。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和平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南西四路16号和平街道办事处;邮编:255000;电话:0533-2216633;传真:0533-2216633;电子邮箱:hepingjiedao@163.com).

一、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数为482条,涉及政府工作报告、经济、社会事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内容。在公开信息平台建设过程中,街道除了完善公开栏、公开资料查询等平台外,加大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的“镇办信息公开”栏目“和平街道办事处”板块的公开力度,丰富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极大的方便公众了解信息。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和平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条,其申请内容不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街道出具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其不予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街道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收费及减免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和平街道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一起,已依法予以回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时效较慢,并且有的科室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以往的政策文件还需要逐个清理录入。

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信息的总量有限,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足;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通畅,政府部门和市民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学习力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对保密信息进行分类,进一步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层次,提高服务效率。

四是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严格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一切虚假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

六、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度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