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公园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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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709K/2021-512264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机构: | 公园街道办事处 |
张店公园街道办事处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公园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
(二)不断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拟发布的信息由拟办单位核稿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再提交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审定,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由专人统一发布。
(三)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更新、完善、公开我单位工作职责、机构设置、主要领导信息、权责清单等。开设政务公开保障机制专栏,公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工作推进等专项目录。
(四)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2020年召开了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部署会和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
(五)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已开设专栏并进行实时公开。2020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按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安排,我办不断改进办理方式,优化办理流程,已完成交办、走访工作,全部办结。
(六)2020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为0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量为0件。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主要类别有: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划计划、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公开、建议提案、行政权力、财政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人事信息、业务动态等。
(七)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拟公开的信息由拟办单位核稿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再提交党政办汇总逐条审查提出意见,报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审定,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由专人在网站上发布。
(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公园街道积极推进政府网站优质发展,突出标准化规范化理念,提升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同时,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平台广泛发展,通过微信公众号“印象公园”定期公开信息,创新建设政务公开体验区,提升公开质效。
(九)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一年度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公开内容时效性不强、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办将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及时公布审批服务事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网址:www.zhangdian.gov.cn)。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公园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商场西街12号公园街道办事处,邮编:255000,电话:0533-2286643,传真:0533-2287070,电子邮箱:zdgyb2008@163.com)。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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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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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6 |
17 |
143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0 |
61 |
3243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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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2 |
14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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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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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 |
11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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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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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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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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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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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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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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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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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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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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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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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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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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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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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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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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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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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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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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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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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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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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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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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涉面广度不够。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量有限,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高,信息公开内容存在局限性,一些需要公开的内容没有及时公开。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针对性的不强,信息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政策文件解读不够具体详实。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渠道不够通畅,信息互动还不经常。
四是公开内容时效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无法做到实时更新,没有做到及时有效、有一定的滞后区间。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学习力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对保密信息进行分类,进一步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层次,提高服务效率。
四是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严格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一切虚假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