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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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3-16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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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精神,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交通管理工作信息、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权利,促进交警部门如实向社会公开交通管理工作信息,结合我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客观”的原则,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及时、准确地公开交通管理工作信息,全面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政务公开,加大对交通管理工作职能宣传,促进社会公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了解、信任和支持。

2、通过政务公开,让全社会了解交通管理工作职责、交通管理工作信息等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3、通过政务公开,发布交通管理工作动态、政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信息,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公开内容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和具有保密要求的外,凡人民群众需要了解而又能公开的交通管理工作予以公开。

1、公开主要工作职责。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向全社会和群众公开大队办公地点、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2、公开办事指南。推进群众办理各项业务的信息公开,公开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办理时间、办理流程等。

3、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在处理内容比较敏感、答复难度较大、社会效应预期复杂的申请时,组织好协调会商,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防范恶意炒作。

4、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5、公开大队政府信息工作年报。

6、公开政府开放日工作情况。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大队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大队任组长,大队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大队办公室为全队政务公开的牵头科室,负责组织开展、协调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督促其他科室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干,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

2. 加强保密审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管理规定,信息发布人员负责保密管理工作,在信息发布以前,严格保密审查工作,由分管领导把关,确保涉密信息安全,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3. 讲求实效。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遵行严格依法、及时便民、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努力取得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成效。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23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