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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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1-24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文稿解读】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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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决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公安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现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二、决策依据

2021年,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重要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专门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我专门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分管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大队办公室、队建办、宣传科、交管科、法制科等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大队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定由办公室一名民警及一名辅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府公开平台信息的统一发布、维护更新。并定期开展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方案》等条例和相关文件,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互动交流,积极服务群众。及时更新发布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交警大队关于北京路与昌国路路口交通组织提升改造专项规划》《张店交警大队交管、车驾管业务办事指南》等内容,对如何申请大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如何办理交管和车驾管业务进行了详细告知,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各项交通管理业务;对《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代步车实施区域禁行的通告》进行了政策解读,让群众详细了解《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代步车实施区域禁行的通告》的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了《致中小学生暑假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等信息,保障学生出行安全;通过张店交警微信、微博公众号、抖音及时发布大队交通管理工作情况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和情况,积极服务群众。

三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1制定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各项工作措施2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3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机制,保障了评估公正性和客观性,深入推进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同时,大队制定出台16项制度规范和业务工作流程,为民警执法办案提供执法指引和基本遵循,进一步提升了大队民警的执法和服务水平。

(四)提案议案办理

2021年,我队共收到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26件,其中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16件。我队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现正在认真办理中。

 

 

解读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大队长吴晓炜

  话:0533-2139070